暴雨自然灾害防范意识
在此次自然灾害后,一些住宅物业建筑设计缺陷、物管水平落后等众多缺点暴露出来,而业主在面对此类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受到损害,也凸显了目前住宅楼宇在自然灾害险种上的缺失,相关不足亟待完善。
暴雨“拷问”小区缺陷
据天河区建设与水务局分析,多个小区车库被淹有四大原因。一是发生水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防涝意识不强,而没有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二是一些地下停车库设计存在缺陷,排水口、出入口没有阻水设施;三是用于强排水的配电房设计缺陷,致使车库一旦受淹,强排水系统不能发挥功能;四是个别小区处于河涌边兼低洼地带,防洪设施没有达到20年一遇的标准,当洪水袭来漫堤时,防守回天无力,任由洪水肆虐。
据了解,目前广州不少小区停车场并没有设置横截式排水管,也没有配置适宜容量的抽水泵。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灌水时,由于在设计上先天不足,无法抵御灾害。在一些被淹小区,物管方面在暴雨来临时根本来不及启动排水设备,也没有及时通知业主开走停放车辆。在此次受灾严重的某小区,在车场被淹时,更发生女业主带孩子坐电梯下车库,结果因停电被困在电梯内,差点被水淹没顶的事件。幸好听到呼救后,保安赶到强行撬开电梯门救出被困母子。
灾害凸显保险缺失
此次暴雨还引发了保险理赔的相关话题。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在谈到此次暴雨后续处理时,希望保险公司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该赔的必须赔,可赔可不赔的也要赔”的原则进行灾后理赔。相关言论,也凸显了目前应对自然灾害时相关险种缺失,业主理陪无门的尴尬。
近年来,由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物业的损毁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人员的伤亡;小区内业主财产被盗、人身受到伤害等。这些风险通常会给物业管理企业,特别是业主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强化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业主的规避风险意识,对风险进行投保,实现风险的转移和损失的共同分担就十分必要。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数以万计的房屋倒塌和惨重的生命损失,已经引起众多舆论关注。当时已有观点提出,应该加强应尽快推行住房强制性自然灾害险。
房屋的自然灾害强制保险在很多国家已经推行多年。有分析人士表示,经验证明,通过市场手段将房屋纳入强制保险体系,对于保险公司和业主来说是一种双赢的举措。一旦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来袭,保险公司就将迅速展开理赔,而不需要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来为灾民减负。
另一方面,物业管理中经常涉及的险种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等。购买此类保险后,投保人对第三者在该物业公共地方所发生意外造成的赔偿责任,便由保险公司承担。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投保的公共责任保险效果非常明显,为减轻物业管理公司所承担的责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显然,面对小区业主人身安全和财产因自然灾害的损失,相关的理赔险种正亟待推出。而有关灾害的防范意识也亟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