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如何形成的

2017-06-05

在很多人眼里,同性恋是一个“肮脏词汇”――曾经如此,现在也还如此。那么同性恋是如何形成的?小编在此整理了同性恋形成原因,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同性恋形成原因

1、心理动力学的解释

很多心理学家提出,同性恋形成的原因和异性恋没有什么不同,二者都是人们可以采取的生活方式,其差别只是选择对象的性别不同而已。但是也有不少精神分析学者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神经心理失常症,是弗洛伊德所说的“恋母情结”在青春期未能克服,他希望占有他的母亲,而结果却产生了“被阉割的恐惧”,因此产生了与异性交往中的心理障碍。另一种解释则强调了父亲在同性恋行为中的作用,产生男性同性恋的家庭是由于有一个过分强悍的飞扬跋扈的母亲,和一个胆小怕事、软弱、被动的父亲造成的,这使得男孩在认同男性气质方面产生障碍。

2.生物学的解释

有人提出,同性恋行为可能有生物学的根源。对动物和人类的观察发现:大多数哺乳动物,特别是雄性动物中会发生同性恋行为。偶尔还会发现一只公狗、公牛或雄猩猩甚至会只采取单一的同性恋行为。同时观察还表明,人类同卵双生子中同性恋的发生率高于异卵双生子。由于男性和女性身体内部都存在雄激素和雌激素,可能由于胎儿期或者青春期激素分泌的某些不平衡导致了同性恋行为的产生。因激素在人类性发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最初胚胎发生的原始性腺有双向发展的趋势,这取决于胎儿体内的雄激素水平,睾丸酮促使原始性腺向男性化方向发展,促进男性生殖器官的生长、发育。而缺少睾丸酮则使原始性腺朝女性化发展,生长出女性的内、外生殖器来,而一旦决定了男性或女性的性征之后,另一种性器官就逐渐退化,只是作为残迹存留下来。这种情况是否可能成为同性恋的形成的一个生物学原因呢?这只是一种假说而缺少可靠的证据。

3.学习理论的解释

根据心理学的学习理论,人类绝大部分的行为并非属于本能,而是通过学习才能获得的能力,因此,学习理论不同意精神分析理论的下述看法:人生来便具有同性恋和异性恋两种倾向,后来的性欲定向是两者之中的一种受到抑制的缘故。学习理论认为,人类并非生来就有同性恋或异性恋的倾向,而只有产生性反应的能力。在婴儿时期,所有的人都是“中性”的,由于文化的影响和社会结构的“强化”作用,使大部分人学会了对异性刺激产生性反应,而具有异性恋的倾向。同性恋的产生从本质上说与异性恋并无不同,也是学习的结果,只是同性恋者的个人经历使他们走向了另一条通向同性恋的“学习”途径。

所谓的“学习”过程,主要是指一种行为发生后,周围环境对其行为的奖励或惩罚而引起行为者在心理方面的肯定或压抑的过程。学习理论认为,人在开始阶段,既与同性也与异性接触,如果同性恋行为受到“奖赏”,便可能导致这种行为的强化,使人的性定向趋于同性恋;如果异性恋的尝试受到挫折,也会削弱异性恋的定向形成而使同性恋易于产生。

如何正确看待同性恋

一位性专家说,他之所以要从事同性恋的研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给同性恋“去污名化”,把那些本来不属于同性恋的阴影除去,还同性恋一个本来面目。

1、淫乱的污名

同性恋好像特别容易淫乱。我想在某些同性恋身上确实如此,但是说整个群体都是淫乱的人,那么就言过其实了,简直是污蔑。

2、艾滋的污名

很多人一提到同性恋,就马上想起了艾滋。这也不是事实。确实,同性恋感染艾滋,比率比异性恋大,但是从整个群体而言,我相信更多的同志在性方面是谨慎的、安全的。

3、滥情的污名

常常在论坛看到什么“同性恋没有真情”之类的发言。从个体而言,失恋实在是不能避免的。从异性恋角度看,他们的失恋和离婚,也是很多的。但是个人恋爱失败,不能就等于整个群体就没有真情。

4、法律的污名

同性恋没有同性婚姻法的保护。这确实是法律对同志不公平。至少很多国家已经通过了同性婚姻法,而我国在这方面是落后的。但是,有人进而说,在法律上,同志没有人权,同性恋很悲惨,这其实就是“法律的污名”。

婚姻法上确实有的缺陷,但是不能否认同志的“整体法律地位”――亦即同性恋作为中国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宪法、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劳动合同法、诉讼法等等,这些法律规定了公民各种权利,如果权利被侵害,公民可以起诉、控告,而不论你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同性恋与异性恋,在法律上有大体一样的权利,而不是“法律的弃儿”。

从整个法律体系出发来看,在争取同性婚姻法的时候,先多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这样对争取同性婚姻法就更有利。可惜现在很多网友对法律问题并不了解,对整个法律体系不了解,甚至连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概念都不知道。这种对法律的无知,对争取婚姻法上的权利其实也是不利的。

如果说整体法律对同性恋很不公,那么仅仅争取来一个同性婚姻法又有什么用呢?婚姻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毕竟只占据很小比例而已。这时候,一部同性婚姻法,不过是杯水车薪。而整体的法律环境还比较公平,那个加上一个同性婚姻法,才可以说是公平合理。同性婚姻法毕竟只有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考察才有意义,而不能孤立起来看待。

“污名化”的原因在哪里?第一,同性恋群体本身具有一定隐蔽性,造成某些人对同性恋群体缺乏了解。第二,同性恋群体自己也好,社会法律也好,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第三,某些人将问题扩大化了,夸张化了,而对于一些积极方面的东西却视而不见。

猜你感兴趣:

1.同性恋的产生原因

2.什么是同性恋 同性恋产生原因

3.这是我见过的对同性恋的书籍最好解读

4.古代女同性恋是如何过性生活的

5.女同性恋是如何过性生活的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