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与厚爱剖析材料

2017-02-20

严管一层,又厚爱一分。严管是偏爱,厚爱是偏得。展交心谈心,自我剖析。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严管与厚爱剖析材料_第1篇: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严”字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严管就是厚爱。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管理、抓早抓小,“润物细无声”地强化对干部的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全面的,纪委设立干部监督室,是为了解决自我监督问题,但这不能取代各级纪委常委会和内设部室、各派驻纪检组的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对共产主义信仰的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坚定、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坚定上,体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学习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

子不教、父之过,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教训都是惨痛的,但凡平时管理稍微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去要求,他们就不至于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党组织对干部应有责任和温暖,平时加强管理,小事上多说着点,干部就会少犯一些错误,这是最大的爱护;党内关系庸俗化、搞一团和气,看起来是“宅心仁厚”,实际上是对干部不负责任,是害了干部。纪检机关对发生在身边的每个案例都要深入剖析,追根溯源,反思自己的责任。管理和监督不能流于形式,接到了对纪检干部的反映,哪怕是一封群众来信,都要认真处理。有些事情看起来是小小不然,但问题很可能就隐藏其中。对问题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谈话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组织找干部谈话,体现的是对干部的爱护,被谈话的干部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让干部在会上谈一谈,既是对本人的监督,也是给其他人敲响警钟。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纪委要作表率,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管党治党,就要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告诫,违反纪律动辄则咎,作出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应该是最大多数,是常态化的;对违纪行为的轻处分,或者适当的工作调整应该是大多数,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治党的关键;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该是少数;对那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不仅破了纪和规甚至涉嫌严重破法的,就要立案审查,但这是极极少数。

“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说的就是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委机关党委,都要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把严明纪律落实在日常,真正体现对党员和纪检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严管与厚爱剖析材料_第2篇:

从人的天性讲,人人都渴望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一旦被人管就产生抵触情绪,更别说严格管理了。比如,经常听到有人抱怨吃点喝点、让当事人报销点油钱,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何必抓住不放;业余时间打打麻将喝喝酒很正常,纪检部门没必要管得太宽;上班时间晚来点早走点没啥大不了,何必又是刷脸又是巡查,搞得紧张兮兮的,把人当囚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可是,放眼官场,那些落马官员,哪一个不是放任自己,规避管理,视党纪国法为无物的“自由主义者”?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组织严管就是爱的道理。比如,某国企老总李人志(正厅级)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在其忏悔录中把自己走向深渊“怪组织未提醒”:“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经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于这句话,每个党员干警都需要仔细琢磨。当下,我们有些领导对下属充满了“信任”,相信下属都有自我管理的能力,对干部放任不管,干警八小时内外在干什么都不知道,直到有的干警被纪委叫走才如梦方醒。也有的领导信奉“少栽刺多栽花”信条,不愿得罪人,总想当“老好人”,因此,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警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殊不知,“严是爱,宽是害”,“小洞不补大洞尺五”,“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于干警信任不能代替监管,平时当老好人终究还是要当害人害己的恶人,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如不及时敲打、告诫,小错误会不断放大,最终不可挽回。平时对下属和同事“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多当“保健医生”的“严管”才能让干警经常“照照镜子”“出出汗”,防微杜渐,才是对干警真正的“厚爱”。

无论是领导不愿严管,还是干警不愿被严管,实际上都是一种讳疾忌医的表现,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在此,有必要重温《扁鹊见蔡桓公》扁鹊治病的故事:扁鹊进见蔡桓公,站着(看了)一会儿,说道:“您的皮肤纹理间有点小病,不医治恐怕要加重。”桓侯说:“我没有病。”扁鹊离开后,桓侯(对左右的人)说:“医生喜欢给没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作为自己的功劳。”过了十天,扁鹊又进见,他(对桓侯)说:“您的病已到了肌肉里,再不医治,会更加严重的。”桓侯不理睬,扁鹊(只好)走了,桓侯又很不高兴。过了十天,扁鹊又进见,他(对桓侯)说:“您的病已到了肠胃,再不医治,会更加严重的。”桓侯还是不理睬。 (又)过了十天,扁鹊(在进见时)远远看了桓侯一眼,转身就跑。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为什么跑),扁鹊说:“皮肤纹理间的病,用热水焐、用药热敷,可以治好;肌肉里的病,可以用针灸治好;肠胃的病,可以用火剂治好;骨髓里的病,那是司命神的事情了,(医生)是没有办法的。桓侯的病现在已到了骨髓,所以我不再过问了。”过了五天,桓侯浑身剧痛,派人去寻找扁鹊,(扁鹊)已逃到秦国去了。桓侯就死了。

我国古代医学经典《黄帝内经》也有句名言:“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治病如此,治理一个团队,同样如此。要确保法院干部队伍的肌体永远健康,富有朝气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就必须坚持不懈地与肌体中的腐败现象作斗争,不失时机地清除各种致病隐患。这种“清除”也有“上医”、“中医”、“下医”之分;“上策”、“中策”、“下策”之别。“上医”与“上策”,就是提前预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

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领导,正确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管理理念,以“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气度与远见,在“早”“小”、“细”乃至“未”字上下功夫,在日常队伍管理上再管严一点、细一点、早一点。当然,在管理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让干警愿意与你交朋友,如此,才能对队伍的健康状况了然于胸,管理起来才能“对症下药”,起到“药到病除”甚至“不医自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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