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赠与他人吗?安置房如何赠与他人

2017-05-08

房产赠与手续办理首先要对双方签订的赠与手续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对赠与双方达成的赠与协议内容进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办理过户的手续了,但针对不同的房产赠与条件不同,那么安置房可以赠与他人吗,安置房如何赠与他人呢?

安置房可以赠与他人吗

安置房可以赠与他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③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④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⑤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⑥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安置房如何赠与他人

根据国家规定,房产赠与主要包括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办理程序是: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但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2、房地产赠与公证。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产赠与有规定,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中,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赠与人提出赠与房地产书面申请,受赠人提出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办理赠与登记。

4、证件资料。双方在提交赠与申请时,需携带的证件: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书,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5、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6、房管部门进行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赠与双方的证件资料,调查产权及房屋状况;

7、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以上就是关于安置房是否可以赠与他人以及安置房如何赠与他人的介绍了,如果办理赠与手续是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后就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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