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给县长信箱写信

2017-03-08

我们生活中遇到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县长应该为我们为主持公道,才能更好地治理一个县。下面小编整理了怎样给县长信箱写信范文,供你参考。

怎样给县长信箱写信范文篇一

尊敬的熊县长: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浏览一名农民工的来信!

我叫谌宏武(谌红武)、男、大理云龙人,1981年出生,现居云龙县漕涧镇漕涧村。

我于2001年7月被招到兰坪县康华电解锌厂(位于兰坪县通甸黄松村)上班,2001年9月4日15时许,上班时在工厂的压板车间不幸被压板机压到右手,当场被压碎四个指头,先后到大理州医院、云龙县漕涧卫生院进行多次治疗,经过治疗,保住了一个指头(到现在也未能完全恢复功能),其余三个指头被切除。(2004年我到云龙县残联请求判定残疾,经过伤残鉴定为三级伤残。)2001年11月带伤回原厂上班。2005年因为工厂效益差,工厂开始给一部分人放假,我也被要求离开工厂放假(放假前工资为900元每月),之后一直未收假,直到现在……

放假前企业主康刘忠曾经口头向我许诺:“不会把你赶回去不管,我会一直负责到底的。”还跟我承诺,等到恰当的时候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一直到现在既不通知我回去上班,也从未对我本人进行过任何补偿。

现在本人右手残疾,找工作都很困难,家中农活也因为残疾不能得到正常的收成,生活异常艰辛。特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主康刘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本人进行赔偿和补偿。

我知道有很多正常途径可以反映,可是光走程序我都无能力完成,我真的耗不起时间、金钱、精力和身体;也知道一个小老百姓,不要随便打扰县长,影响县长抓经济建设,影响县长为全县人民谋发展,可我实在是别无他法。

求县长为草民主持公道,也对县长的帮助表示万分的感谢。

祝县长事事如意,步步高升!!!

农民工:谌宏武

12月12日

怎样给县长信箱写信范文篇二

尊敬的李县长:

您好!

我是蒙卫升,家住马山县白山镇西华街513-1号居民,系韦花利和蓝海波宅基地纠纷一案中的当事人韦花利的丈夫,我于2007年12月19日上午9时50分前,到你办公室反映过这一情况,并已将一份马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韦花利反映邻户蓝海波在动土建房时私自改变朝向并占用本户部分宅基地要求解决的答复》[下称《答复》]和本案纠纷上诉至马山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所进行的一份《现场指认笔录》[下称《笔录》]及一份(内阁片各住户宅基地平面略图)三份材料已留给你。

当时我表明身份和说明来意后,因为你忙,所以我只能略向你反映案情的一些情况。现我再用文字详细地陈述整个案件的情况,敬请李县长在百忙之中,抽一些时间来看完这封信,分析一下老百姓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

我户于1998年8月8日与其他16户,购买马山县白山镇西华街第五、第六经联社位于内阁片(地名)的一片荒地(共20间,每间宽4.40米,长度不等)作宅基地,我户购得第19间,长19米(办证也是19米)。蓝海波购得第20间,长18米(办证是22米)。购买时我等各户都已立下契约,但是蓝海波在2001年6月建房时,不按照原来《契约》中的约定,擅自改变朝向,侵占到我户宅基地后右边角16.72平方米(法院已到现场勘查,情况属实)。

我户发现宅基地被侵占的时间是2002年4月27日,因宅基地使用权人之一潘荣飞要建房,就召集各户主到场按原先受让宅基地时的约定进行定点放线,即:以东边距离汪凤海家瓦房的山墙60公分为界,平行往西分割为20间,(第21间是生产队后来将剩余的边角料处理给唐爱鸾),每间宽4.40米,长度不等。当时才发现整体长度不够,第19间就变成现在的三角形模样:前面超宽约2米,后面则短2.48米,《笔录》中已标明。

我户发现自己的宅基地被侵占后,已通过队干和双方商量解决,在解决未果的情况下,我于2002年6月起诉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于6月13日进行现场指认《笔录》,并于7月25日向马山县国土资源局的职工进行办证程序的《询问笔录》:“问:当事人购地18米,建房实际占地22米,我们按多少米来办证?答:应按18米来办证,但其补办多占地的处罚手续后,可以按22米来办证。”办证部门调查了吗?多办的那4米,当事人是怎么得到地?若还有地,生产队为何不懂得卖要钱?却刚卖18米给当事人?

由于当事人双方都持有证件,我已办有合法的两证《建房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11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马国用(2001)字第1616号。且蓝海波已在界址调查表中签字画押,在《询问笔录》中办证人员已着重说明。按道理来说,假如我户尚未办理合法的两证,而仅有一张原始《契约》。1~18间的住户都按《契约》所规定的朝向建造房屋,现都已建成二至四层。你蓝海波自己偏离朝向而占到我户宅基地右后角16.72平方米。我的合法权利被侵害,是否也应得到法律的维护和支持呢?

更何况蓝波波在没有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情况下建房,仅办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且逆程序办证。而在《契约》中只有18米,建房办证却是22米,明明侵占了我的宅基地,国土部门却极力维护他。如此下去还谈什么购建和谐社会和平安社会,法律不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吗?

我户根本没有在他办证的界址调查表中签字!是我原先办证时留底的签字,有人帮他搞假,捏造事实。是真是假政府部门只要作笔迹鉴定,便可明白了。

正因为双方都持有证件,法院于2002年8月6日以马民初字第194号文向马山县人民政府询函,请求对两本证件效力的确认。8月15日马山县国土资源局以马国土资字(2002)4号文答复,其中写到:“整体应保持朝向一致,朝向由转让方第五、第六经联社在转让前已确定,各受让方不得违反分割方案进行施工。”这已经是很明确的了,为何在《答复》中又不以事实为依据来说话呢?

《答复》中写到:“在此之前,唐爱鸾户曾委托他人与在那里购买宅基地的各户,参加人员商量,唐爱鸾建房及各户今后建房朝向问题,今后各户必须统一按唐爱鸾的朝向建房”。请问他们的证据何在?简直是无中生有,不用证据来说话,真是十足的瞎官说瞎话!目前1~18间的住户都已建好2~4层楼房,如果按这位同志的说法,那么1~18间的住户不都是违法了吗?

《答复》中竟写到:“建基脚前,蓝海波曾邀相邻户韦花利到场,商定两户出资共建大脚。”可是当时我正在装修现我居住的这个房子,从未见过蓝海波来邀我户到场,连他哪天下基脚,我们所有住房根本无人知晓,我只是同意出资共大脚。他于2001年6月建房,建好后夫妻俩于10月17日晚到我家要共大脚的钱,并立下字据。

《答复》中写到:“我局认为:韦花利未建房的宅基地位置一直保留在原公路两米之外,其中有部分被划为规划预留道路用地,原有长度19米应将应被缩短。”我现在没有争论长度,而是找宽度不对!这起纠纷已历时五年之久,难道这位官员还不明白纠纷的焦点吗?竟然还敢盗用“我局”二字,给人留下笑柄。

由于双方证件都还合法,法院已无能为力裁定,一审、二审均以该案属确权纠纷,应由政府受理,故驳回我的诉讼请求。

为此,我多次把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和上访,容康社县长于2006年6月15日和费勇副县长于6月19日分别在两份反映书上批字,要求职能部门办理此案。马山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7月1日,以马政发[2006]22号撤销了蓝海波的土地证书。作出这一撤销证书时,没有采集这一方面的原始《契约》证据和队干及所有住户的反映意见,也根本没有人到场调查取证。因此导致证据不足,而误导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的案件审理。所以他们以南复建字[2006]4号文建议马山县人民政府撤销马政发[2006]22号文的处理决定,并提议另进行补充调查,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从这一纠纷中可以看出,政府中的某些人是帮人不帮理,为何从开始纠纷至今,只有马山县人民法院到过现场要《笔录》,政府又有谁这样做呢?都是毫无证据地胡说八道。

以上就是我对本纠纷的具体陈述,理由和证据的来源所在,现归纳为三点:

1、原始《契约》中已约定,各户所商议的房屋朝向,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但是蓝海波擅自改变朝向,由此侵占到了我的宅基地面积。

2、国土部门违反证件的操作程序,蓝海波在没有城建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国土部门也办证给他。

3、《契约》中写明蓝海波购买宅基地18米,国土部门却给他办22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以上本人所陈述的都是事实依据,有证人证物佐证,政府部门可以亲自到现场和走访第五、第六经联社队干调查取证。从维护大局出发,为老百姓办公道事,说公道话,维护百姓的合法权利,才能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社会!

若政府把这一纠纷置之不理,把它看成小事而不加以公正解决,我将通过必要手段,向整个社会一起来评理,谁是谁非?

敬请李县长为我主持公道!

此致!

XXX

XXXX.X.X

怎样给县长信箱写信范文篇三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有防疫证的防疫员防疫医生,我们不要失业!我们需要公平对待!我们有好多年的行医经验,我们有资格继续为人民服务,同时得到相应的报酬。

我们是蒙城县村级防疫员(防疫医生),我们这些防疫员是县卫生局以上多次培训学习考试,并多次颁发合格证书的防疫员。反应情况具体如下:

我们从事乡村防疫和医疗工作已经三十多年之久,除医疗工作外,多年来我们一直在着重搞农村的防疫工作,在防疫工作中,每年都要为防止各种传染病做很多事情:各种慢性病的统计和出生死亡情况的统计工作,白天直接进门入户逐人摸底登记,晚上填表直到深更半夜,几乎每月都要统计报送报表,并配合防疫站注射疫苗,在紧张关键的时刻,都要夜以继日的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三十多年来为地方医疗和防疫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长期的医疗和防疫工作中虽然辛苦但从不计较个人报酬。尤其是在重大的医疗防止中,比如2003年非典和手足口病、霍乱、疟疾时期,每天不分昼夜都要逐门逐户的测试体温,身背湿药桶,全村全庄,挨家挨户进行环境消毒,一天到晚报送报表等,虽然辛苦,但从未要过一分钱,但大家都是毫无怨言认真工作。

我们虽已从事三十多年的医疗和农村防疫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我们这些村级防疫员比兽级防疫员工作量实质上要大几十倍,甚至百倍,但兽医防疫员在六、七年前早就拿到国家每月700多元的补贴工资待遇,而我们这些防疫员任何待遇都没有。而目前面临的不仅是补贴的问题,还面临着即将失业。根据当前卫生界的发展趋势,今后凡未经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人员,就不给注筞

上报,不再列为村级行医人员。在08年建村室时,我们每个防疫员也都集资一万多元,村室建成了反而不让我们进村室工作,当时我们也没有计较那么多,每天走乡串户,搞医疗和防疫工作,为了自己,更为了乡亲们。可是现在我们将面临着失业。

关于考取“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在2004年有过一次“全县统一考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但是我们一直未接到上级通知统一考试,这些都是后来知道的,所以一直没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对于那些已经填发“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医生,在我们全县范围内,他们绝大多数虽经考试,但也只是“走过场”而已,甚至不经考试而办证的也大有人在,这些我们都是靠事实说的。何况他们的乡村医生证已经过期,为什么他们原发的证已经过期还可以使用,而我们的防疫证要作废呢?

我们这些从业人员大都数是四五十岁的人了,希望政府给我们这些年近半百的防疫员一个公平合理的答复,我们将忠心的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蒙城县村级防疫员(防疫医生)

1月18日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