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2017-04-08

传销是违法行为,打击传销需要广大群众的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让我们共同致力打击传销活动。下面小编整理了打击传销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打击传销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篇一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您们好!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传销,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揩氛围,特发一封公开信。

传销在我国属于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经营行为。由于传销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活动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和活动场所的流动性等特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邪教、帮会、迷信、非法拘禁和勒索等违法行为,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追求,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彻底铲除传销行为。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参与传销的人员,为捞回本钱,他们开始揣着明白装糊涂去骗更多的人,被骗的人多是亲戚朋友,最后身无分文,有家难回,走向一条执迷不悟的“不归路”。

当前,我县正在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此,希望全县各族人民、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群打群防,共同携起手来构筑打击传销、抵制传销的防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共同防范传销活动在我县的滋生和蔓延。让传销行为成为“过街鼠人人喊打”,使传销活动无处藏身,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打击传销、抵制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从现在起,让我们远离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织金”,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

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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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打击传销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篇二

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传销,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谐氛围,特发一封公开信。

一、随着国家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深入打击,不法分子的欺诈手段也层出不穷,传销活动逐渐渗透到社区、乡村,严重影响了社区、乡村的和谐稳定,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为此,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禁止传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打击传销、保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决心。

二、广大群众要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性,提高识别真伪、判断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传销的诱惑,树立打击非法传销的决心。

三、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大学毕业生、社会无职业人员求职、增收、致富等朴实、真诚的诉求往往被非法从事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所利用,很容易误入歧途并受蒙骗。这些人受传销组织的“洗脑”,变得极端自私和任性,唯利是图,一旦加入传销组织,一害自己,二害家人,三害亲朋好友,由受害者变为害人者,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

四、传销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毒瘤,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扰乱

正常的生活秩序,必须予以铲除。

五、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参与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对传销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绝对不给传销分子提供居住、经营场所和一切便利条件,坚决铲除传销分子赖以滋生的环境。

七、广大群众要始终坚信世上没有远离实际的高额回报,天上更不会真的掉馅饼,要崇尚勤劳致富。拒绝听信传销人员编造的致富神话,远离传销,以免受害,坚决不参与传销活动。一旦发现自己的亲人、朋友误入传销歧途,想方设法劝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争取早日解脱。

八、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打击传销活动,做文明守法公民、建和谐家园。

举报电话:工商局 12315 公安局110

泸西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泸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XXXX.X.X

打击传销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篇三

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省、州政府的要求,武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城”活动,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和居民、出租房屋业主予以大力支持,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的各乡镇、社区均成为真正“无传销社区(村)”的良好社会环境。

传销在我国属于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经营行为。由于传销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活动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和活动场所的流动性等特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邪教、帮会、迷信、非法拘禁和勒索等违法行为,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追求,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彻底铲除传销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行为的表现特征及形式包括:

1: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返利。

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警惕传销组织打着“招聘”、“介绍工作”、“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传销取代了原有的传统传销模式,当前网络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及特征。所谓网络传销,即通过互联网实施传销行为。可分为两大种类:现实传销的“网络版”与狭义网络传销。现实传销的“网络版”仅仅将互联网作为发展下线过程中的宣传工具或通讯工具,但发展下线与计酬方式并不以互联网为必要条件,因此其本质还是现实传销。真正的网络传销,发展下线与计酬方式必须通过互联网,通常表现为入会者点击上线给予的链接后注册成为会员,而上线根据其链接的点击量或注册人数计算报酬。这种传销称为“狭义网络传销”。根据是否涉及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可分为网络传物传销与网络传人传销。前者涉及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后者不涉及。由于传销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一切网络传销总是打着“网络资本运作”、“募集资金”、“连锁销售”等旗号,但只要符合收取入门费、需要发展下线及依团队计酬、瓜分奖金三点,即是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电子商务”式、“免费获利”式、“网上创业”式、“网络博弈”式、“爱心互助”式。

网络传销新特征。

(一)传播范围广,发展速度快。

(二)隐蔽性强,欺骗性大。

(三)依托信息化,操作扁平化。

(四)异地托管数据,躲避执法检查。

(五)迎合政府,麻痹网民。

总之,传销是社会毒瘤。一旦陷入传销并被“洗脑”,很多人会被传销组织“精神控制”,从而产生“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幻想,以为自己能够通过从事传销发财致富而难以自拔,因此也有人把传销称为“经济邪教”。传销对社会诚信、家庭伦理道德也造成极大伤害。一旦陷入传销,要想“发财”或“捞本”就得“杀熟”。参与传销的人往往通过欺骗身边亲戚、朋友交钱加入,让亲友也掉进传销陷阱,共同遭受财产损失,最终造成亲友反目,人财两空,甚至有家难回、有亲难投。打击传销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群策群力,群打群防,需要政府、群众组织和居民的通力合作,请您认清传销的危害性,带头抵制传销,一旦发现传销活动,立即通过“联系卡”及时报告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其他职能部门,参与营造打击传销的强大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的氛围。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吉祥如意!

武定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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