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加强蒸汽锅炉的安全管理,保证锅炉使用的安全,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为你整理了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希望你喜欢。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
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阀门开关是否到位。
2、试验燃气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试验按钮风机能否启动。
3、检查软化水系统是否正常,保证软水器处于工作状态,水箱水位正常。
4、检查锅炉、除污器阀门开关是否正常。
5、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6、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合GB/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二、开机
1、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关、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3、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三、运行中的巡查工作:
1、开启锅炉电源,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检查火焰状态,检查各部件运转声响有无异常。
2、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
3、巡视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稳定,天然气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判断过滤器是否堵塞。
4、巡视水泵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四、事故停炉
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臵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臵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按钮,停止锅炉运行。
3、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紧急断开按钮。
4、当有危害锅炉或者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五、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2、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3、关闭锅炉连续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4、关闭除氧气供气阀门
5、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气、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六、燃气不足时注意事项
1、迅速与化产风机房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2、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3、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锅炉运行记录。
二、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渍等装臵运行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服从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代班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二、鼓风机引风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升温是否超限。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五、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臵和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六、检查是否漏电,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七、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量是否正常,各项指标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八、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九、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件设备运行记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二、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维修时,维修。
三、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旦水位表玻璃管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修复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转及时更换。
3、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的油位。
5、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6、检查二次仪表和保护装臵。
7、清楚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二、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一次冲洗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标工作压力红线。校后铅封。
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臵,超压,超温,报警器,起压联锁装臵,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三、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检。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锅炉房管理安全规定,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2、每月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决策和研究,督促检查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维修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有责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锅炉管理的使用情况。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强度,使锅炉房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
6、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各挡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
4、对锅炉房运行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设施,要记入运行记录中,并向领导反映。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9、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0、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二、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维修设备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计划及当月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完成及组织验收。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3、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4、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轴机各部位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
5、安全阀应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连锁保护装置应每班试验一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清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轴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应做好备品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同时做好设备台帐和档案等工作。
8、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和湿法保养工作。
三、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锅水取样装置,对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4、水质化验工作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6、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进行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四、锅炉房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卫生,用具、工具煤场、煤渣堆放、备品备件、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消除跑、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水位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水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变压器等设备经常抹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管理人员组织所管区域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作为当班人员奖金考核指标。
6、锅炉房是生产的重要场所,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锅炉房,不得擅自乱动设备、阀门、仪表等。
8、锅炉房内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司炉工均应懂得正确使用这些器材。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10、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11、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2、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13、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五、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接班者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讲清楚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检查,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点清工具,如不符合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由接班人处理。
7、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8、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8。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8。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8。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8。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8。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8。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8。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8。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8。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8。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9、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10、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六、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当班人员每1个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房检查)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1)水位、汽压、汽温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2)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
3)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看火门完整牢固。
4)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5)炉排和转动机械无摩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水电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3、异常情况下或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仔细看、听、模、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一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汇报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重大缺陷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畅通。
7、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8、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9、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10、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11、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12、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13、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4、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13、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见附表1)
14、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采用锅内加药处理。其水质应符合下表。(见附表2)
(六)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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