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2017-05-17

小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是为了有效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运行,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及其家庭与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根据有关规定所必须签订的责任书。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小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的范文,希望你喜欢。

小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篇一

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我们带着对暑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学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本学期我校仍以学生安全为首要工作,安排两名教师全程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及在车上管理学生。结合我校乘车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明德小学乘车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确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1、如有接送站点变更必须到学校说明后方可变更,不允许今天乘车明天不乘车,要么一学期乘车或不乘车,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必须和以下跟车老师联系同时给班主任请假。

2、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时间按时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3、如果学生迟于规定时间到达站点,请家长亲自带学生到校上课。

4、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请家长直接找跟车教师和班主任协商。

5、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到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6、学生上、下车不得拥挤,按秩序上下、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7、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本学期不能再乘车。

附:跟车教师负责的站点:张英老师:13476313973(小冲、刘湖、郑王家、范湖、齐湾、砖厂、大桥1-3队、7队),肖老师:13972290099(姚山、闫坡、刘湖北、郑王家、大冲、大桥4-6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20XX年9月1日

小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篇二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向甲方保证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外地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本班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达到十二周岁的学生如果要独自骑车上学、放学,学生家长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和学校签订安全保证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她)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小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篇三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 4)驾驶员酒后驾驶。

(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级:

姓名:

班主任签字:

20XX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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