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2016-11-06

公司破产清算后需要做些什么呢?没错,就是提交清算报告,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注销公司的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报告(范本)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年×月×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X)。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等人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年×月×日,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税款;×××

4、债务;×××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截止×年×月×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公司清算组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一样吗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一样吗?是公司因一定原因(公司法180条)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两者的区别体现在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和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一、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

根据《公司法》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清算所需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主要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清产核资、通知债权人、会议召开等流程较繁琐,少则六个月,多则一年以上,实践中在一年以上的破产案件比比皆是。

企业若需自行清算,因考虑到债权人公告时间,最快也需2-3个月。

二、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流程、内容较为复杂,为通俗易懂及便于阅读,本文作简要整理。公司解散清算程序为:

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5、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6、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7、注销登记。

(二)解散清算中的注意事项

1、公司进行清算时,不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4、清算组不按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股东自行解散清算的前提条件是“资产大于债务”,如果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则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另外,因公司自行解散清算属于公司内部决策,一般费用较少。若公司外聘中介机构进行清算,相关费用可依据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办法由双方协商而定。

三、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宣告破产以后,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破产清算程序简要整理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然后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指定破产管理人及管理人接管企业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一般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通过法院摇号产生。产生破产管理人后,管理人将全面接管企业,包括印章、营业执照、合同、账册等的全部接收。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通告、公告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债务人财产等。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

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管理人的成立情况;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等。

7、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及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公司清算的小知识

一、公司清算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大类,其中解散清算又分为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两种情形。

二、强制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在无法自行组织清算或自行清算出现显著障碍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特别清算程序。该制度设立的目的即通过正义程序的确立,实现平衡保护各方利益主体的目的,从而体现其公平、公正的制度价值,因此,启动该程序需遵循以下原则。

(1)穷尽内部救济原则。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口,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才启动。如股东可以通过自行清算完成市场退出,则无需启动强制清算,否则就是权利的滥用,司法资源的浪费。

(2)司法效益原则。

三、申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股东。

申请强制清算的条件:解散事由出现,公司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及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

四、清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股东出资瑕疵

(2)股东与清算组成员之间出现矛盾

(3)股东对评估机构的财产估值有异议

(4)变现财产的处理

五、问题的解决

(1)法院应从维护各利益主体的角度出发,充分尊重公司意思自治原则,重新协商界定各自的出资范围,如以实际投入作为公司的出资。

(2)法院适度地介入并进行协调,及时听取各方在清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后进行纠正,促使清算工作继续进行。

(3)法院应立即进行调查,采取听证的方式召集各股东、清算组及评估部门工作人员出席,听取各方意见。最后通过调查、释明、调解,异议消除。

(4)随着清算的工作开展,难免清算组成员与部分股东之间关系恶化,对资金的保管也出现争议,此时变现资金可由法院设专户代管。

六、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衔接

倘若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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