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祀的一封信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祭祀节日,时代在改变,祭祀方式也在改变,文明祭祀是清明节的主流。下面小编整理了清明节文明祭祀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清明节文明祭祀的一封信篇一
全体村民: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当前,清明节日即将到来,人们将以各种方式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由于受封建观念、陈旧习俗的影响,我乡部分群众仍然采用上坟烧纸、点燃香烛、燃放鞭炮等既污染环境又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方式进行祭扫,对森林资源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压力。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内涵,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清明平安。在此,我们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摒弃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清扫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把祭祀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融合起来。
二、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自觉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防火意识,注意预防和防止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三、加强自律管理,消除火险隐患。我们在祭扫活动中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森林防火人员的管理,不在林区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加强监管控制,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祭奠先人是清明的传统,让我们携起手来,关注森林防火,用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早日建成文明璜尖贡献一份力量。
休宁县璜尖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1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广大市民: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祭祀节日,已被列为国家法定假日。历年来,清明节期间都会出现市民群众集中祭扫、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现象。为确保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我们向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法规,文明祭扫。在祭扫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殡葬管理及相关法规政策,文明祭扫,做到不在街道、小区、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抛洒祭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二、弘扬新风,破除陋习。大力倡导采用鞠躬献默、敬献鲜花、植树浇水、擦碑扫墓,网上祭扫和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节俭、环保、健康的祭祀方式,全力营造全市文明祭祀的新风尚。
三、合理安排,平安祭祀。要合理安排祭祀祀时时间间,,尽尽量量乘乘坐坐公公共共交交通通工工具具,,错错峰峰祭祭祀,避免人流车流拥堵。要做到遵守交通秩序、主动礼让、文明礼貌。要服从墓区管理,到指定场所祭祀,不要在墓区内乱点乱烧祭祀用品和燃放礼花礼炮。
四、模范带头,相互监督。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共青团员和中小学生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革除陋习、文明规范祭祀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并互相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的祭祀行为。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是城市发展进步的标志,是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兰州的重要内容。我们倡议广大市民共同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清明节日!
兰州市文明办兰州市民政局
三月二十五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的一封信篇三
广大居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在这个慎终追远、寄托哀思的时节,我们专门致全区居民朋友一封公开信,希望广大居民要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平安祭奠,要从自身做起,从俭祭祀。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烧纸钱焚香、燃放鞭炮。要大力倡导骨灰撒海、骨灰怀念堂寄存等绿色殡葬形式和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居家祭祀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方式。
同时,我们还要特别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崂山区只有一处“福海园”经营性墓地,位于沙子口街道石湾社区,其它均属社区公益性墓地,只能供本社区居民使用,一律不能转让和买卖,在社区公益性墓地购买墓地,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希望居民不要轻信虚假宣传,不要上当受骗。对于非法销售公益性墓地的行为,欢迎广大居民监督举报,我们将认真查处,坚决打击。监督咨询电话(区民政局:88996957;中韩街道:83101231;沙子口街道:88800987;王哥庄街道:87841509;北宅街道:87851179;福海园:88800666)
广大居民朋友们,让我们的节日成为播散现代文明、提升公民素质的载体和窗口,为提升我区城乡文明程度,构建和谐崂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崂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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