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代理合同_防水材料代理合同样本

2017-05-12

防水技术的不断更新也加快的防水材料的多样化,对于防水材料代理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水材料代理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防水材料代理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适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代理产品和承包防水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1。产品价格包含运费;产品价格因遇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乙方同意甲方调整价格,甲方应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甲方通知乙方调整价格后,乙方按新的价格提货。供应的产品价格中不包含专用胶粉和其它配套材料。

2、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的防水工程公司名义开展防水工程方案设计、施工、维修等业务。(工程报价参照本合同附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二、 代理区域: 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 市及附属市县。

特殊约定:

1、的工程和材料供应由甲方操作,乙方同意; 甲方单独开发的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和工程建筑商,甲方单独操作,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在上诉1、2款业务中提供了帮助,甲方支付乙方协助费用,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2、 在没有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乙方不能在其它区域销售甲方产品。也不能委托或者间接向非合同规定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3、 甲方在没有乙方许可的前提下,不能在乙方销售区域内销售或者委托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

三、履约保证金:乙方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

四、本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3年。合同期满前30日双方商定是否继续签订新的合同。

五、年度代理任务:销售材料和工程合计,需要完成如下商定数量。

2012年 万平米(折合300克/平米)

2013年 万平米(折合300克/平米)

2014年 万平米(折合300克/平米)

六、代理业务中,乙方与甲方发生直接购销关系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 乙方通知甲方发货,并在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发货;

b) 甲方代办发货适宜;

c) 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 甲方按乙方付款金额给乙方开具发票;

e) 乙方应支付当期货款,不能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公司同意的前期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应该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接触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由甲方工程施工队负责施工和管理;

3、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0%;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5%,其余的5%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的代理区域内不得发展其它经销商、代理商,也不得直接销售本公司产品(第二条中特殊约定除外)。违反上诉约定,按违约销售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取消合同;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代理任务,视为乙方违约,除按本合同规定不能享受代理奖励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非销售区域销售甲方产品,或者在承揽防水工程中使用非甲方防水卷材,乙方应支付违约金额的20%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取消给予乙方的奖励,并有权单方取消合同。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违约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单方面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十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者变更本合同部分条款,解除或变更本合同必须经过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单位)和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水材料代理合同范文2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