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倡议书3篇
公共场合是指处在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时产生的场合。一般表现为三人以上的场所。例如学校教室、学校寝室等,学校寝室一般4~6人,也应该视为公共场所。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场合的倡议书,仅供参考。
公共场合倡议书篇一:公共场所禁烟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朋友们:
吸烟有害健康、导致多种疾病,这是数亿吸烟者和各国专家证实的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它不但给人们带来疾病,而且有时还会因烟蒂乱丢,引起火灾,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公共场所吸烟不仅是一种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习惯,更是吸烟者对公共场所环境、周围人群的一种危害。据研究资料表明,吸烟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全球杀手。吸烟者吸烟时对旁人的危害比对他自己还大,一些与吸烟者共同生活的女性,患肺癌的几率比常人多出6倍。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公共场所吸烟不仅是对公共场所环境、周围人群的一种危害,而且是一种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习惯,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因此,公共场所禁烟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2011年3月,卫生部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出台,是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重大进展,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保护,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2014年11月27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被称为西宁史上最严“禁烟令”。是我省西宁市控制吸烟工作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强西宁市公共卫生管理、保障公民健康权益、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工作的重要举措。
该《条例》明确规定,六类区域全面禁烟,不允许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四类区域限制吸烟,可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者划定固定的吸烟区,场所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主要有: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等;限制吸烟场所主要有: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娱乐服务场所、休闲服务场所和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等四大类区域,限制吸烟场所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区面积不得超过营业面积的20%。
同志们,全民健康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兴旺的保证,健康更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争取这笔财富,也应该为他人创造环境去争取这笔财富。无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因此为减少烟草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务员、教师、医务工作者要率先垂范,带头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二、广大市民群众要强化禁烟意识,自觉遵守公共场所道德,做到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并对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及时进行友好的提醒和劝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的良好氛围,培育“不吸烟、不递烟、不送烟”的社会新风尚。
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不仅是一项社会公德,更是现代文明的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追求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烟草!减少疾病!珍爱生命!为创造一个清新、舒适的无烟环境作出应尽的贡献。
公共场合倡议书篇二:公司公共场所禁烟的倡议书
各位员工:
众所周知,吸烟严重危害吸烟者的生命,二手烟同样可以致命。中国目前有超过3亿吸烟者,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人数超过100万,因为暴露于二手烟而死亡的人数每年超过10万。面对烟草如此严重的危害,中国政府积极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11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在今后的五年中,要“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同时,卫生部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11年5月1日起实行,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应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这是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健康,关系着全国慢性病的预防控制。
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了自身和周边人员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大家有个更舒适的办公环境,现倡议如下:
1、 全体人员在公司公共场所(办公室、会议室、过道)禁止吸烟;吸烟者应在指定吸烟区内吸烟,避开非吸烟者,杜绝“二手烟”。
2、 公司人员在公共场所内与访客之间不相互敬烟,自觉克制,相互监督与制止。
3、 公司领导和部门(所、室)领导率先垂范,不吸烟;部门(科、室)领导积极在本部门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倡导大家形成戒烟、禁烟的良好氛围,禁烟运动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范畴。
公司全体员工,让我们加强功德意识,凭借毅力,自觉地投入到禁烟行动中去,努力营造一个健康、文明、无烟的办公环境。
公共场合倡议书篇三:
亲爱的同学们:
为增强文明意识,创建优良校风,为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献力,学院将继续开展“五个文明”养成教育活动,与大家共建文明、整洁、舒适、和谐的校园环境。在此,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举止文明。男女同学交往得当,自尊自重,不在公共场合有过分亲密的举动。自觉爱护公物,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二、言语文明。使用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见到老师和长辈,主动问候;见到客人和领导礼貌相待,主动避让。同学之间友好相处相互帮助。
三、着装文明。大学生要健康向上阳光,注意自身形象,衣冠整洁,进入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穿拖鞋、吊带背心、超短裙等,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发怪发,不染彩发。
四、生活文明。自觉保持寝室的干净整洁,不留宿外来人员,不吸烟喝酒,不违章使用电器,不乱扔垃圾、乱倒脏水。到食堂就餐自觉排队,节约粮食,不乱倒剩饭剩菜。打开水热水时,讲求文明礼让。
五、课堂文明。自觉维护课堂教学和自习自修秩序,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学习,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出入教室。上课时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玩手机。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践行“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用我们的青春和实际行动唱响文明的音符,书写校园文明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