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的心得体会

2017-03-31

薪酬管理,是指一个组织针对所有员工所提供的服务来确定他们应当得到的报酬总额以及报酬结构和报酬形式的一个过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薪酬管理的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薪酬管理的心得体会篇1

管理学家对激励的定义是“一切内心要争取的条件、希望、愿望、动力都构成了对人的激励。——它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内心状态”。在企业的管理活动中,对员工激励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生产的积极性,激发出员工的创造力和执行力,从而提高公司的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要达到激励的目的,建立企业的激励机制是最主要的管理方法。而激励的核心就是“人的满足感”。人的满足感有物质和精神二个方面的要求。

人的满足感,表现为一种内心需求的获得;而在实际当中,每一个人内心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偏重于物质奖励的获得,而有的人则看重荣誉感和成就感的获得。对于所有的这些激励,必须是建立在真实的、公正的和科学的评估体系之中。如果评价体系不科学、不公正和不真实,那么这种结果的效应是负面的,激励就会变成对员工的伤害。

一、 薪酬激励是所有企业对员工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激励手段和方法。 目前许多企业在分配制度上都十分滞后和不科学,主要是对“按劳分配”绩效评估体系的缺失或失真。大部分公司没有效绩评估体系和考核制度,或者有制度无法执行或不执行。由于薪酬系统的变革可能直接导至企业人工成本的变化,大多数企业管理层并不热衷于种种变革和改进。从总体管理流程来看,薪酬管理属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特别是在企业最底层的员工,薪酬的激励作用对于他们可以说是工作热情来源的最大动力,也是企业工作效率提高的最大动力。

二、 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和选拨制度

企业员工是不是满意,除了薪酬外,最主要的就是升职机遇了。现在许多企业都没有一套完整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对人才的培养也没有系统的计划,不愿投入相应的资源。在选拔人才或升职时都是根据管理者个人的喜好来决定。这种没有经过长期考核和培养的人才,很难能够成为高素质的有用之才。由于没有明确的用人机制,从而使得企业中许多有能力或潜力的人也没有了奋斗的目标。

三、 荣誉感的给予

企业应该随时给予那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相适应的荣誉。表场和评先的机制应该是系统性和永久性的。在企业管理中作为一项制度来建立和执行。同时,“奖励制度”应该和企业的“处罚制度”一起来执行,约束机制是奖励机制不可分割的部分,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体现出先进和落后的分别。

四、 人性化管理是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的关键

许多管理者崇尚“强势管理”模式,强势管理,并不是不好,有时还特别需要这样的人才。但是,如今的一些企业当中,对“强势管理”的理解已经变样了,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或国有改制企业,有的管理者在管理上,已经超出了“管理”的范畴,走到了对人身进行报复和恶意打击的程度。使得许多员工产生出“黑色”的心理状态,企业文化已达到扭曲或者是丑陋的程度。

所以,企业应该崇尚人性化的管理,而人性化管理是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的关键。组织应该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和工作环境,这是所有员工最盼望的事情。组织管理者应根据人的性格和文化素质进行管理,处处体现出关心职工,关心下属;员工同样关心上级,关心企业,体现出人性的和谐,以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为企业创造财富,提高劳动的效率和质量。

所以,企业对员工的激励,不管是用哪一种方法和措施,激励的核心就是“人的满足感”!

薪酬管理的心得体会篇2

通过阅读《银行高管薪酬相差百倍 最低20万最高2285万》和《2010银行高管薪酬图谱:低调上涨10% 过半薪酬延后支付》这两篇文章,我对如今银行业内高管薪酬的管理有了许多感想。

我国目前的银行、证券、基金和保险公司等垄断色彩浓厚的金融企业,高管人员薪酬过高,增加过快,问题突出。以银行业为例,高管人员的年薪待遇高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已引起许多人的质疑。据2007年年报的银行情况统计,截至目前银行业诞生了至少三位千万富豪,最高税前薪酬达到2285万元。高管人员的全面薪酬通常包括固定薪酬(含基本工资及其他福利),年终奖金和长期激励。本文对中国大陆银行高管薪酬的各部分展开讨论,并揭示在增加绩效成分的过程中所碰到的阻力。虽然中国大陆银行的市值在全球名列前茅,并成功地应对了给国外银行造成巨大损失的金融危机,但它们高管的年收入与海外同行相比却是微不足道的。大多数中国大陆银行的资本结构均为国资占主要地位,而高管人员又由党委任命,给这些人员定基本工资水平就成为挑战性极强的工作。一方面,面对国外金融机构在人才市场构成的严重威胁,基本工资水平太低会影响人才的吸引,还会给反腐倡廉带来困难。另一方面,给系统内人员较高的基本工资又会引起社会不满,妨碍“收入公平分配”社会原则的落实。在国家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的干预下,银行高管基本工资的增长或是降低就不再与各银行的真实业绩挂钩;取而代之的则是总体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政府试图贯彻“收入公平分配”原则的力度。基于北美和欧洲发达经济体在绩效工资制度上所取得的经验,中国大陆的银行业在推广类似的做法,试图将高管薪酬与业务结果紧密相连。2010年,中国银监会颁布文件,指导中国大陆的银行如何向高管发放奖金。根据文件内容,奖金发放必须与特定的风险管理指标挂钩,相应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

年终奖金在全面薪酬中的占比因国而异。在中国大陆,文件明确了高管人员的绩效工资(含年终奖金)不得高于基本工资的3倍。然而,与澳大利亚、香港和新加坡的亚洲同行相比,这个比例显得非常激进。在2009年,以薪酬水平前5名高管的平均薪酬为范本,三分之一的亚洲银行发放的高管年终奖金不到总体薪酬水平的一半。另外三分之一的高管年终奖金发放量与基本工资持平。虽中国多数银行均已开始使用绩效指标来考核每年的业绩,并调整相应的奖金发放,但是,在中国大陆,由利息差支撑的盈利是否也能给高管带来大额奖金发放,我们却并不清楚。由于有50%的绩效工资应该进行延迟发放。延迟资体系的一部分,如果缺失了,就会潜移默化地促使高管在各业务领域对根据中国大陆各银行的年报,此外,过分强调年终奖金会促使高管人员追逐短期的盈利而忽略对长期风险的防范,而后者恰恰是银行和整个金融系统安全运转的罩门。

将年终奖金与风险时间轴相挂钩的方法之一是将一部分金额放入奖金代管帐户。举例来讲,根据相关文件,针对最高管理层的人员,至少得发放的安排可以引导银行的高管人员对长期业绩给予应有的重视,而非只着眼于短期的风险。这也可以防止银行向那些产能过剩、能耗过高的高风险行业作出信贷。长期激励带来的好处很多。首先,它有助于协调银行高管与投资人、相关方的利益。其二,在外资金融机构和其他内资银行狠命争夺人才的情况下,长期激励为国有银行最佳的公司治理方式。采用并披露激励计划的细节也能更好地吸引境外战略投资方的眼球。采用长期激励也给市场传递了一个信号,即国有银行正在学习接受全球布向高管人员及其他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通常长期激励计划的形式是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或是其他股权方式。成功应用该激励方式的银行通常以利等的配合使用最能发挥长期激励计划的作用。给予高管的长期激励授予额超过了基本工资的金额,在某些特例中,授予额超过了基本工资的3倍。在中国大陆非国有控股的银行里,如深圳发展银行,薪酬额前5名高管在2009年收到的长期激励授予额超过了他们基本工资对国有控股银行,国资委规定了高管长期激励计划的授予额上限。但这更像是一个行政干预手段而非市场导向的建议,主要的用意还是在于控制社会收入水平的差距。

当然,除了货币型激励计划外,中国大陆银行的高管们也享受其他方式的长期激励,特别是那些国有银行的高管们,他们由政府任命,而非公开招聘。虽然货币型长期激励可以驱动他们为股东创造价值,然而他们出色的表现还可以让他们成为政府要职的继任人。这样的职业随着中国大陆银行逐步采纳绩效工资,银行的人力资源部门需要明确相应的薪酬构成,以及位。 的银行有所不同。除了要为股东和相关方的利益服务外,中国大陆银行的高管,从全球金融危机中所能汲取的教训与西方却应有所不同。前者及其董事会应该重新审慎考核发展通道不会激励高管们为企业作出持久的承诺,相反,还有可能促使高管牺牲银行的长期利益来取得最快的成绩。在为这些银行高管们设计长期激励计划时,平衡银行的长期利益和银行高管的职业生涯规划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了。 结论 市场定由于中国大陆的银行业仍然由国家严格管控,用来考核高管绩效的指标与西方银行或是在市场导向环境中们还需要为自己在政府系统内的职业发展前景奋斗。给系统内的银行高管发放过高的薪酬有悖于“收入公平分配”原则,也无助于政府缩小贫富差距的努力。所有的这些都需要在审核银行高管绩效工资体系,特别是他们的年终奖金和长期激励授予额时,给予充分考虑。 刚刚过去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不同国家的银行带来了严重的后果,而引起这样恶果的行为恰恰是高风险放贷和过于追逐利润,而其背后还有不恰当的薪酬设计。对于中国大陆的银行业高管的绩效指标,并制定长期激励计划以鼓励他们为业务创造高回报,同时用相应的计划来抑制腐败培养廉洁。

银行高管人员薪酬确定不合理,说明这些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因此,要加快建立使众多中小股东利益能得到切实维护的机制。应借鉴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通过外部力量强化监管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或提高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金融企业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不仅有权知道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而且还必须获得众多中小股东的认可。银行高管人员薪酬确定不合理,说明这些银行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因此,要加快建立使众多中小股东利益能得到切实维护的机制。应借鉴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通过外部力量强化监管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或提高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金融企业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不仅有权知道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而且还必须获得众多中小股东的认可。

银行等垄断行业高管人员的过高收入,刺痛着许许多多低收入者的敏感的神经,特别是强化了低收入者的不公平感,加大了他们社会心理失衡状况出现的几率,从而削弱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对改革的支持度。因此,银行等垄断行业高管人员年薪过高的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任其扩大,针对金融等行业高管人员收入过高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这些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克服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关呼着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关乎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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