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2017-06-07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纪检监察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纪检监察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

今年上半年,我县劳动保障系统的纪检监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小康建设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加强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强化了党风监督机制,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等工作措施,积极把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保证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及上半年工作目标的实现,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使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今年以来,特别是全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动员大会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全系统党员、职工大会,传达了会议精神,学习了县领导在全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局党组根据20xx年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联系本部门实际,召开了领导班子会和股长以上的干部扩大会,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把廉正文化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等工作内容纳入20xx年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分解,并以责任书的形式由“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与班子成员、各支部、就业局、保险局、医保中心、农保局、技工学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以邓小平、江泽民建党理论、建党原则为指导,以胡总书记和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为准则,用廉洁自律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党员和职工的言行。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纪律建设,进一步强化党风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学习活动,对领导干部、党员、职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三个代表”作为检验的标准,在工作上做到了三同时,即:安排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业务工作同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办业务工作同时督办党风廉政建设。

由于认识统一,指导思想明确,工作上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使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进一步得到加强,机关面貌进一步改变。今年以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和保证了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完成。

二、抓教育,提高拒腐防腐能力

今年来,我们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放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首位,一是结合党风廉正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纪法规,增强党员和干部职工法纪意识,树立法纪观念。主要学习党章、《实施纲要》、中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两个《条例》、《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尤其是把胡总书记的讲话,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讲话及县委、县纪委有关文件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联系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用“三个代表”和“十六大”精神教育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并把“十六大”精神作为工作和行动指南,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二是“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庆“七.一”活动,重温誓词,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和公仆意识;三是以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进行党的宗旨教育,“四自”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四有”新人;四是联系本单位实际加强了法规教育,5月28日,组织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党员观看了湖北省纪委制作的“廉政建设,从我做起”的辅导报告和中纪委制作的《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同时,局党组负责人刘勇同志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了《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廉政党课,局纪检组长葛玉敏同志作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报告》。6月份又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红船杯”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树立了局兴我荣,局衷我耻整体荣誉意识。五是在我局信息网上开辟“党风廉政建设”专栏,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五个方面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拒腐能力、思想觉悟有了较大提高,组织纪律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抓制度建设,抓措施实施,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通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行风建设,先后对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文明创建和机关学习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行规范、健全和完善,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工作措施上:一是坚持齐抓共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大事,无论党务干部还是行政干部;无论是分管工作还是兼管工作;无论是外勤工作人员还是值班领导,不分份内份外,从自身做起,从自己分管工作和单位抓起,都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督办。二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局长、书记到分管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副局级以上干部做表率,党员层层实行责任岗,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负责,对干部任用、人事管理、财务开支和职能业务的大事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实行政务公开,同时,按照竹纪[1999]13号文件要求,我们对10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对副股长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正完善,较好地坚持党风监督的各项制度,坚持每半年民主生活会制度,广开言路,坚持民主集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团结统一、团结奋进,坚持“四服从”原则,使全局上下步调一致、协调一致。三是按县纪委安排认真清理了领导干部超标小汽车、集资建房、借公款等情况,经清理我局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四、坚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注意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形象

今年,我局结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教育,在系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荣八耻”内容,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继续清理制止乱收费,我们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规定收取业务费用,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停止收费,对明文规定应收的按最低标准收取。二是在我局信息网上开辟“党风廉政建设”专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禁止本单位职工在工作中搞吃、拿、卡、要和利用工作之便,顺手牵羊,明拿暗要。三是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坚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结合文明创建,规范文明用语和接待忌语,注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接待工作中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解答。接待来信来访做到“三个一”,即:一杯茶、一番话、一片情,态度热情、解释耐心,对每封信要有答复。今年来,我局共接待来访500余人次,处理来信21件,全部给予了答复,对可能影响全县稳定的上访,局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仅刘勇局长就接待上访人员达100余人次。深受来访办事者的称赞和好评,极大地促进机关作风的改变,较好地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形象。

五、以预防为主,将不安定因素、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利用群团组织的工作优势,开展优质服务,开展帮教活动,消除不安定因素,发现苗头及时纠正。二是加强财务审计、监管机制,加强局内财务管理,各单位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使局内财务管理上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六、党风政风的好转,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今年以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在局党政班子各领导成员和全体党员的先锋作用的带动下以及全系统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促进各项业务的开展。一是“两个确保”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今年元至五月,共为离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1195万元,拨付率达100%;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66.9万元;为医疗参保对象建立个人帐户配置资金188万元;为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194万元;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支付养老金3万元。二是狠抓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扩覆征缴。养老保险新增扩覆617人,失业保险新增扩覆505人,医疗保险新增扩覆1250人,分别占市下达年度目标的56.1%、50.5%和57%.征收养老保险费645万元,失业保险费14万元,医疗保险363万元,分别占市下达年度目标的46%、21%和43%。三是加快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现了就业再就业目标。今年以来共开展就业前培训506人,再就业培训1512人,劳动部门牵头有组织输出582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组织劳务输出7.3万人,创劳务收入2.6亿元。同时,积极服务全县企业改制,依法审批职工安置方案。劳动争议纠纷得到了有效调解,劳动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职能的发挥,业务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服务全县改革、开放,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纪检监察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水利中心任务,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抓源头、重预防、建机制、强教育”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水利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管理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我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组织领导作用,通过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系列措施,强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水利中心工作,通盘考虑和研究,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年初,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郴州市水利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郴州市水利局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反腐倡廉重点专项工作交办任务工作方案》和《郴州市水利局20xx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同时,在全市水利系统聘请了邝孔昌等1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得到保证。

2、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目标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突出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是抓责任分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了《郴州市水利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范围和应承担的任务。二是抓责任制的落实。年初,我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要求,制定了《郴州市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郴州市水利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广兴同志递交责任书共22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二)抓好教育、注重预防,有效筑牢思想堤防

我局结合开展作风大整顿和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水利工作五大改革和创建“四型机关”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搞好主题教育。我局先后召开了作风大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市直农口系统创先争优暨作风大整顿推进会、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大会和落实全市作风大整顿推进会精神的再动员大会,局长亲自作了《开展作风大整顿,推动水利大发展》动员报告,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等内容。我局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为契机,围绕“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兴水惠民,建设秀美山川”这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防洪法》、《水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法规制度。20xx年3月22日,《郴州日报》在头版刊登了市长瞿海《兴水利保平安惠民生》的署名文章,《郴州新报》在头版刊登了《郴州水资源报告—不进行强有力管理,20年后我们可能没有安全的水可饮用》,郴州电视台在晚上八点半的法制栏目,从22日到24日,每晚播出一集《护航水利:中国水利法制建设纪实》(共三集)。《郴州日报》23日又在头版以图片新闻形式进行了报道。同时,号召干部职工向全省水利系统先进典型罗宇同志学习。积极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格言警句”创制展示和“读书报告会”等活动,丰富了学习教育内容,促进了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今年,我局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清风》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等报刊杂志的征订。

2、突出警示教育。结合作风大整顿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市委《问责暂行办法》、“五个一律免职”和问责通报等内容。组织大家观看《贪欲使他走向深渊》、《忠诚与背叛》和全市作风大整顿“电视问政”节目等警示教育片,结合实际开展自我问政和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3、强化日常教育。结合“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利用中心组学习、上党课、局月工作调度会和政治理论学习等时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有效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同时,充分发挥郴州水利网短信群发平台的作用,定期向干部职工发送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知识等有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提高了学习效果。尤其逢年过节,通过专门会议和廉政短信重点强调提醒,做实促廉查廉工作,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整顿作风,完善制度,注重从源头预防腐败

围绕水利工作管理职能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着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1、强化机关作风。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和“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按照“三进三问三同”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忠诚、责任、创新、超越”的郴州水利行政文化理念。一是明确目标要求。年初,成立了以局长邓广兴同志为组长的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召开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活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并结合每一阶段特点进行了广泛的动员部署。二是强力推进作风大整顿。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市委《问责暂行办法》、“五个一律免职”规定和“电视问政”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了书面的个人自查报告。召开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为主题的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作风大整顿点评大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整改措施、服务要求和目标任务等向社会作出了专项公开承诺100余份。局作风办向市直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发放征求意见函50余份,收回38份,归纳整理意见建议16条。深入开展“捐书惠民”、“义务植树”、“明星科室、工作标兵”、“明星支部、党员之星”评比、“格言警句”创制展示、“亮牌践诺、创先夺标”、“八字理念”演讲解读、“读书报告会”和“民生水利”大推进等一系列活动。截止目前,领导干部下基层500多人次、帮扶基层水管单位60多个、监督检查重点项目200余个、召开座谈会30多次、接访群众20余次,编发活动简报22期,制作活动宣传专栏18期,《郴州日报》上稿10余篇,郴州电视台报道多次。一年来,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深入传达全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向书记和瞿市长等领导的讲话精神,并对每阶段作风大整顿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三是严格监督问责。我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了明查暗访工作,认真部署落实全市作风大整顿“电视问政”等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开展“自我问政”活动,重点对机关人员上班考勤、办公秩序、敬业履职和全市防汛抗灾等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通报,并责令整改,进一步整顿作风,严肃纪律,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今年,我局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30多件,纠正不规范个人行为40余人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个单位和13名干部职工进行严格问责和通报批评。

2、完善规章制度。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原则,对每个岗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由局办公室起草了十大“公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公务绩效考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用品采购、公共财务、公务会议、公务形象、公共卫生、公共网络及公共食堂等规范化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试行办法》和《作风建设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完善了办点帮扶制、上班签到制、工作督查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和信访接待制等一系列激励约束及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积极倡导不让上门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单位的工作在我这里受到延误、不让组织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的工作作风和只为成事想办法,不为“三误”找理由的工作理念,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成事。

3、创新工作方法。为规范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结合“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努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上求突破。一是切实加强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工作。突出硬件建设,为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购置两台新计算机替换原有的老旧计算机,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16名同志办理了个人数字证书,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和简单的维护,保证我局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今年我局对行政审批科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对计划财务科进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重点督查其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三是有效推进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我局制定了《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发展环境。四是认真落实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按照制度廉洁性评估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今年,完成了《郴州市加快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和《郴州市小型水库管护员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落实制度、强化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水工程、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等中心工作,以人财物为重点部位,以决策执行、程序监控、过程监督、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为重点环节,不断加大约束制衡和监督防范力度,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我局结合每月工作调度会时机,适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重大事项采取集体讨论,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通过郴州水利网和党务、政务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和“三重一大”等信息内容。年初,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科室职能职责、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行政性收费公示牌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内容全部公示在办公楼大厅和郴州水利网,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有效保证“三重一大”事项、“人、财、物”监管、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电子监察工作的落实,16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授权至进驻市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科。5月份,我局成立专门财务内部审计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等5个单位20xx年-20xx年度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内部审计,在审计中发现问题15个,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注重发挥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邀请他们定期评议党务政务和党风行风工作,收集和反映群众建议意见,参与监督检查。今年,按要求填报了20xx年至20xx年的水利建设领域的建设项目名单及相关信息,落实了重大项目报告制度;对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进行了摸底清理工作,统计上报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数据;我局没有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和案件,没有公款出国出(境)人员;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没有超预算。

2、狠抓招标投标及后续管理。加强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按要求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统一公开在市政府经信委信息平台上,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一是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市纪委文件和省水利厅等四厅委出台的湘水办[20xx]36号和湘水办〔20xx〕29号文件要求,凡是依法应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招标,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标,进一步推行网上招投标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有力地规范了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今年,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80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7.66万人等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市级交易中心或县级交易中心。二是严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防止围标、串标行为,要求相关人员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要求项目法人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中标单位承诺的驻工地人员是否为该单位的正式职工,是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实行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面签制度。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同时,继续推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我局按要求在银行开设专门的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和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进行缴存或退付,确保对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监管。今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各类违纪违规问题16件,及时纠正或制止12件,在开标取消参建单位投标资格4家。三是加强后续监管,防止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以前一些工程存在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一些个体老板借用施工单位资质参加投标,中标后临时找来“民工队”施工,施工单位无人在工地进行现场管理,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为有效防止这类问题,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上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通知》,采取对施工方“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方工作人员实行了押证管理,照相存档,预留签字笔迹等三项措施。同时,加大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要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每半月上报一次施工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每月上报一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今年,我局对慈利县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等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郴水发[20xx]33号),并报送省水利厅分别记诚信不良记录一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

3、强化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和省水利厅《关于严肃查处水利建设市场非法转、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制定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郴州市水利系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和职责的通知》和《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水利项目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的资金监管,强化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质量监督站(分站)的职能作用,保证有专人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对所有受监的水利工程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其他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今年,纪检监察协同建管科、工管站、计财科、质监站等业务科室先后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开展了多批次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隐蔽工程(新建隧洞)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检测,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违纪违规和违法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据统计,全年共排查水利工程项目近300个,发现各类问题139处,目前已整改到位126处,有效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了“工程、资金、生产、干部”四个安全。

4、加强水政执法和河道采砂治理工作。起草印发《郴州市水功能区划》和《郴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搞好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控制管理,进水土保持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同时联合发改、国土、环保、公安、交通、电力等部门的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处罚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全市共调处水事纠纷21起,处理水事违法行为18起。

5、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重要环节,作为检验民生水利大建设和作风大整顿成效的主要标准。我局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等手段,在郴州水利网设立局长信箱和局办公楼大厅设立党风行风投诉信箱,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件,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严格依法依规查办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次,收到群众投诉或上级交办信函共4件,调查回复信函4件,回复率100%。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思想,全局形成团结一心,实干兴水的良好风尚。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今年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落实20xx年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个1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20xx年3号文件及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取得了新的进展,从整体上实现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的方式较单一,缺乏吸引力、亲和力和感染力,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创新源头治腐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尤其在探索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和提高实效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干部职工从政行为监督检查多,帮助解决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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