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有风险!签订契约前需谨慎!

2017-04-28

现在房价过高,于是很多人选择了买二手房,那么,二手房买卖签订前需要注意什么呢?这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整理了相关的知识。

第一、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1、查看产权人的身份证件。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第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到底有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还是居住,或是其他用途?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屋是否抵押要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后,我们应该知道该房屋是否进行出租,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根据《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如果出租中,那么会产生不必要的许多麻烦,希望大家多多注意。

以上就是二手房买卖签订前应该注意什么事情,在明白二手房的底细之后,再签订契约会为您带来很多方便,希望这篇知识能给您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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