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调整最新消息

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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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既涉及公务员个人的生活保障和经济利益,也是国家各级机构吸引优秀人才、稳定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保证,对国家行政系统的正常运转以及由此调控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公务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不仅要有切实的依据,也应具有法制化的程序。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就是:公务员工资调整最新消息。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人社部最新消息: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确定 并轨不降待遇

在国新办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配合这次养老工之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资制度。他公务员工资改革确认,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胡晓义介绍说,就个人而言,此次改革主要有两方面的变化。其一,改变了制度模式。原来的制度模式是单位保障,即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员。现在则变成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每个单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样标准缴费,然后形成一个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待遇。这样,单位退休抚养比不平衡的状况就被分散掉了,成为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其二,改变了待遇确定机制,即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原来的计发办法参照两个因素,一个是以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另一个是按工作年限分档,如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在同一个十年段内是无区别的,如21年和29年、31年和34年没有区别。改革后,这个机制变为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体现了一个导向——缴费越长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改革后待遇水平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胡晓义表示,每个人要按照文件规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计算。从政策设计上看,改革的原则是“增量改革”,即通过增量进行结构的调整和机制的转换;而不是做减法,即待遇降低以后再改革。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在职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现时收入也不会减少。

胡晓义说,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目前,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此外,这项改革还制定了过渡期的措施,过渡期内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当然,这是全国的测算情况,不排除可能出现退休待遇降低的个别情况。

胡晓义强调,政策设计提示参保者,今后应积极缴费、如实缴费。目前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际运行中,有一些企业和个人认为,当期缴费会导致现实的收益少了,即期的收入少了,所以千方百计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这是对参保者个人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大家要明确这一点,如实、及时的缴费,是对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

此外,已退休的“老人”仍将按照原办法发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胡晓义解释说,这意味着“老人”的待遇不变,原来发多少钱还发多少钱,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还会跟着调整。但发放主体有了变化,过去由单位直接发放,今后将按照国家规定由改革后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专家建议

削减不合理津补贴种类

对于我国公务员薪酬体系的建设,程延园建议应以制度建设为先。不过由于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可能涉及修改一系列规章制度,难度较大且周期较长,因此制度建设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程延园还提出,对于公务员收入问题可以考虑借鉴现在企业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的类似方式,设立各级别公务员收入的高、低限额,采取降高、稳中、提低等方式,防止个别地方借此滥发钱,使公务员收入增长处于合理范畴之内。

更重要的是,目前一些地方种类繁多的津贴补贴是需要砍掉或者缩减、合并一部分的,有关部门可以在这次提高公务员的待遇标准时,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的名目,要求地方撤销不合理的津贴补贴。但考虑到各地经济水平差距较大,可给予地方一定灵活性,允许津贴补贴标准在调整时适当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因素。

工资津补贴比重应换位

不过程延园也明言,从长期来看,形成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改变其不合理的工资结构,建立符合当今社会现状的工资体系,使基本工资成为大头,并确立基本工资的定期调整机制,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程延园认为,首先有关部门应该出台工资调查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应与GDP、CPI和企业职工工资效益等因素挂钩。同时对于调查企业的类型和加权占比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科学的调查数据,为公务员工资增长提供数据支持。

对于公务员的津贴补贴,程延园表示,有关部门应该明确这只是公务员收入中的有益补充,更多的属于公务员薪酬体系中的额外保障和激励措施。换言之,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应逐步成为公务员收入中的一少部分。此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做了《关于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已经提出,我国公务员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占公务员收入比重仅为三分之一左右,津贴补贴占比过大,而津贴补贴标准取决于地方财政状况。更有媒体曾报道,个别地区的公务员津贴种类甚至超过30种,一些地方和部门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情况几乎处于失控状态。因此从长远目标来看,公务员的工资与津贴补贴所占比重是应该换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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