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生儿医保有什么政策_杭州新生儿医保最新政策
杭州的宝妈宝爸都是很关心新生儿医保政策的,小编为你带来了“杭州新生儿医保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杭州新生儿医保卡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非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杭州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杭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
办理材料:
(1)18周岁以下的本市区户籍少年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
(2)18周岁以上,但仍在本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本市区户籍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
(3)非本市区户籍,在本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4)非本市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杭州新生儿医保怎么报销
问:参保少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医疗(药)费如何结算?
答:参保少儿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发生的医疗(药)费,属于个人承担的部分(包括自理、自费、自负),由参保少儿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直接办理结算手续;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与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问:少儿医保普通门(急)诊医疗费个人负担有何规定?
答: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少儿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承担门诊起付标准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承担60%,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承担50%,其它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个人承担40%。参保少儿在定点药店购药和急救车内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承担比例按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标准执行。
问:参保少儿转外地治疗有何规定?
答:参保少儿因病需转外地(限上海、北京两地)治疗的,可由本市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登记表》,经市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可转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户口簿、就诊病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登记表》、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相关规定结算;不能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问:少儿医保的就医、购药有何规定?
答:参保少儿可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也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在就医、购药时,应出示本人的《证历本》,并由提供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记录服务过程。
问:少儿的医保待遇结算期有何规定?
答: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参保少儿的医保待遇结算年度。
杭州新生儿首次纳入医保 报销比例75%
据了解,此次《办法》修订,对全市各统筹地区都提出了明确的“广覆盖”、“全覆盖”、“城乡统筹”要求,如要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个体工商户参保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的规定;把新生儿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享受范围内等等。此外,从明年9月1日起,在杭45万大学生,可享受门诊报销。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通知。本次修订的《实施细则》,将城乡居民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75%.城乡居民医保一档缴费从1200元调整为1500元,其中个人承担500元;城乡居民医保二档缴费从800元调整为1000元,其中个人承担300元。少儿医保缴费从400元调整为500元,其中个人承担200元;大学生医保缴费从120元调整为240元,其中个人承担60元。
相关动态:据相关部门领导表示,“医疗和养老结合”将是未来北京市应对老龄化、发展养老服务业特别注重解决的问题之一,“医疗机构要提供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也要拥有更好的医疗服务。”
这种“医养结合”的模式,无疑会让养老床位的功能得到极大提升。据了解,目前全市400家养老院中,只有97家可以提供护养服务。全市有8万多张养老床位,近3万张床位因为不具有护理功能而被空置,有的养老院入住率不足50%.同时,近3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入住无门。调查显示,“好”、“坏”养老院之间最大的差距就是服务能力,尤其是医疗服务能力。
不过,现有政策下,医院没有资格提供养老床位。目前民政部门已开始推动医院直接参与养老服务业。届时,医院空置的床位、富余的人力,都可以用于老年照料。此外,医院兴建、运营养老床位,也都有望获得政府补贴“同城待遇”。
据了解,2012年北京市拥有各类医疗机构9800多家,其中医院60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97家。与门诊部、卫生院相比,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具备举办养老床位和机构的资金、人员等实力,即使只有50%参与举办养老机构,平均每家兴建20个养老床位,全市也将新增2.5万个具备高质量医疗养护功能的养老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