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中什么是极限误差
"极限误差"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所谓极限误差是指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检定过程中对计量器具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值.所谓商品计量负偏差是指商品量的实际数值低于商品结算或者标称量的状况。
2、以上这种表达形式给出的是:测量结果的误差限或可能误差限(最好不要称为极限误差,因为曾经长期使用过的极限误差一词有不同的定义而并非这里的U或Urel)。
3、但是现在使用中将s与σ不分的现象相当普遍,把s当作σ运用,并把它的三倍称为极限误差,认为真值存在于±3σ之内的或然率为99.73%,这是错误的。
4、对于某一项调查来说,根据客观要求一般应有一个允许的误差限,若抽样误差在这个限度之内就认为是可允许的,这一允许的误差限度就称为极限误差.其公式为:△x一{又一又}△p一lp一P}.根据理论上的要求,抽样极限误差通常需要以抽样平均误差拜抓或朴。
测量不确定度与测量误差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一.评定目的的区别:
测量不确定度为的是表明被测量值的分散性;
测量误差为的是表明测量结果偏离真值的程度。
二.评定结果的区别:
测量不确定度是无符号的参数,用标准差或标准差的倍数或置信区间的半宽表示,由人们根据实验、资料、经验等信息进行评定,可以通过A,B两类评定方法定量确定;
测量误差为有正号或负号的量值,其值为测量结果减去被测量的真值,由于真值未知,往往不能准确得到,当用约定真值代替真值时,只可得到其估计值。
三.影响因素的区别:
测量不确定度由人们经过分析和评定得到,因而与人们对被测量、影响量及测量过程的认识有关;
测量误差是客观存在的,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不以人的认识程度而改变;
因此,在进行不确定度分析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并对不确定度的评定加以验证。否则由于分析估计不足,可能在测量结果非常接近真值(即误差很小)的情况下评定得到的不确定度却较大,也可能在测量误差实际上较大的情况下,给出的不确定度却偏小。
四.按性质区分上的区别:
测量不确定度不确定度分量评定时一般不必区分其性质,若需要区分时应表述为:“由随机效应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和“由系统效应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测量误差按性质可分为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两类,按定义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都是无穷多次测量情况下的理想概念。
五.对测量结果修正的区别:
“不确定度”一词本身隐含为一种可估计的值,它不是指具体的、确切的误差值,虽可估计,但却不能用以修正量值,只可在已修正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考虑修正不完善而引入的不确定度;
而系统误差的估计值如果已知则可以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得到已修正的测量结果。
一个量值经修正后,可能会更靠近真值,但其不确定度不但不减小,有时反而会更大。这主要还是因为我们不能确切的知道真值为多少,仅能对测量结果靠近或离开真值的程度进行估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