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银行存款的方法 怎么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

2017-04-07

银行存款发生比较频繁,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和双方入账时间的不同,往往会产生未达账。那么你清楚怎么核对银行存款才是对的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方法。

核对银行存款的方法

银行存款发生比较频繁,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和双方入账时间的不同,往往会产生未达账,即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却暂时不能入账,致使双方余额不能达到一致。这种未达账通常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

(1)银行已经收款入账,企业尚未入账。

(2)银行已经付款入账,企业尚未入账。

(3)企业已经收款入账,银行尚未入账。

(4)企业已经付款入账,银行尚未入账。

以上这些未达账应经过企业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送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除了对双方记账错误应各自加以改正外,对双方的未达账可以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根据下列公式加以平衡。

怎么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现金日记账的核对方法有一定的区别,现金日记账的账实核对是通过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查对的,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实核对无法进行存款的实地盘点查对,它要通过与银行送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所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对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做到账证相符。

二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互相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三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互相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前两个方面的核对,与现金日记账的核对基本相同。这里着重介绍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账单核对”。

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是银行对本企业在银行的存款进行序时核算的账簿记录的复制件,所以与“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核对,实际上是与银行进行账簿记录的核对。

理论上讲,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无论是发生额,还是期末余额都应该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它们是对同一账号存款的记录。但是,通过核对,我们会发现双方的账目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原因有两个,一是有“未达账项”;二是双方账目可能发生记录错误。

无论是“未达账项”,还是双方账目记录有误,都要通过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逐笔“钩对”才能发现。

具体作法是:企业把“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的借方和贷方的每笔记录分别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中的贷方和借方的每笔记录从凭证种类、编号、摘要内容、记账方向和金额等方面进行逐笔核对。经核对相符时,分别在各自有关数额旁边划“√”以作标记。在双方账单中没有划“√”标记的,不是“未达账项”就是双方账目记录的错误。

对于已查出的错账、漏账,有过错的一方应及时加以更正。但是,为了对账方便,银行记录错误可暂由企业出纳在“银行存款对账单”中作假设性更正,事后再与银行联系,由银行更正其账目;对于“未达账项”,则应编制余额调节表加以调节,以便切实查清双方账目是否相符,查明企业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要注意,只是通过编制余额调节表来调整余额数字,达到查清账目的目的,并不是按照查对到的情况直接记账,账簿记录要依据日后凭证到达后处理。

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的内容

(一)账证核对。

收付凭证是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依据,账目和凭证应该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 记账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往往会发生重记、漏记,记错方向或记错数字等情况。 账证核对主要按照业务发生后顺序一笔一笔进行,检查项目主要是:

1、核对凭证的编号。

2、检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

3、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

检查中发现差错,要立即按照规定方法更正,以确保账证完全一致。

(二)账账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账是根据收付凭证逐项登记的,银行存款总账是根据收付凭证汇总 登记的,记账依据是相同的,记录结果应一致,但由于两种账薄是不同人员分别记账 的,而且总账一般是汇总登记的,在汇总和登记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差错。日记账 是一笔一笔地记,记录次数多,难免会发生差错。平时是经常核对两账的余额,每月 终了结账后,总账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以及月末余额都已试算平衡,一 定还要将其分别同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的本月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和余额相互核对。 如果不符,先应查出差错在哪一方,如果借方发生额出现差错,应查找银行存款收款 凭证和银行存款收入一方的账目。反之,则查找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出一 方的账目。找出差错,应立即加以更正,做到账账相符。

(三)账实核对。

企事业单位在银行中的存款实有数是通过“银行对账单”来反映的,所以照实核 对是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这是出纳人员的一 项重要日常工作。

理论上讲,“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对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无论是 发生额,还是期末余额都应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它是同一账号存款的记录,但是通过 核对,会发现双方的账目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原因有两个:一是双方账目可能发 生记录或计算上的错误,如单位记账是漏记、重记、银行对账单串户等,这种错误应 由双方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二是有“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是指由于期末银行 估算凭证传递时间的差异,而造成的银行与开户单位之间一方入账,另一方尚未入账 的账项。无论是记录有误,还是有“未达账项”,都要通过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 录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才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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