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2017-05-06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家长要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孩子远离交通事故。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学校向你们倡议:

1、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 车辆。监督孩子上学不骑摩托车和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自行车要保证铃、闸、锁齐全实用,提醒孩子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您要拒 绝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应按时安全接送低年级和幼儿园的孩子。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 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外出乘车时,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超员的车辆,不乘坐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坐客运车辆或小型汽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驾乘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 周岁以上,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不要让学生驾驶机动车和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6、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城厢镇南坪小学

2016年11月29日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

导致泉港六中翁某等三名学生死亡的泉港“10·22”交通事故刚刚发生不久,11月13日悲剧再次上演,永春五中学生陈某、李某、颜某等三人驾乘一辆摩托车在省道306线与一辆重型罐式牵引车发生碰撞,导致三名学生两死一伤(受伤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代价极其惨痛。

针对近期各地涉校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现象,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保护能力,根据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守法出行 安全防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16]23号)和《泉州市教育局转发市道安办关于开展校园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教办安[2016]100号),决定在全县开展以“守法出行 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和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各位家长配合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六不六要”,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

六不: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⑤不乘坐超员车辆,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二、教育孩子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报废、非法拼装以及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三、家长要在孩子面前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不超员、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校车”,遇有各类危害学生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

四 家长不得向其孩子提供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等,并带头遵守交通法,加强孩子日常的交通安全教育。

安十四中

2016年11月27

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

您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也比较复杂,特别是我校所处地带的特殊性,学生上下学途经的路段比较复杂,大型车辆较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并且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性的利用升旗仪式、班会课、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有些同学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希望家长积极配合,敬请协助做好以下几点:

1.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

2.对学生乘坐的出租车一定要认真审核车辆车况和司机资质,家长首先做到心中有数,做到不乘超速、超载、无牌、无证车辆。孩子在路上要靠路右边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

3.教育学生坚决拒绝乘坐超员车、司机酒后驾驶车、假牌假证车、无牌无证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三轮车。

4.教育学生放学路上不停留、不玩耍,没经父母同意不得到同学、亲戚家,走路骑车精神要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动向。提醒学生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5. 骑自行车和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要在规定车道内行驶,不走逆行道,出行前检查好车况,留出充足的骑行时间,如因特殊情况延误,及时通知学校和家长,不因慌忙骑行出意外。

对于每天要来学校接送学生的家长,尤其请您务必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建议能住校的学生尽量住校,减少路途安全隐患。

2.请家长按时到校接送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做好表率。

3.需要用汽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们请把车辆停在校门以外,按秩序靠边停放,不阻塞交通。

4.接到学生的家长请尽快离开,不要在校门前路段上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正常交通。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通过您的合作与配合,共同来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天和城实验中学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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