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由的即兴演讲稿3篇

2017-03-19

自由的概念在哲学上定义为把人认识了事物的发展规律,而能自觉运用到实践中去.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自由的即兴演讲稿3篇,供你参考。

关于自由的即兴演讲稿篇一

诸位知道,今年是2015年,去年应该是2015年。村上春树从1979开始写小说,1979-2015,他写了三十年;我从1989年开始翻译他的《挪威的森林》,1989-2015,我译了二十年。大大小小厚厚薄薄译了38本,已出33本,加上不是村上的,总共有50多本。部分朋友可能更多地注意到我因此获得的一点点虚名,而未必留意50本背后的东西--翻译是何等孤独而辛苦的活计!二十年,二十年之久!二十年间,我身在城市却几乎没有享受到城市灯红酒绿衣香鬓影的世俗性快乐,身在体制内却很少得到体制内特有的好处,至今仍在系主任以至教研究室副主任手下大气不敢出地当一名平头教员。孤灯冷月,夜半更深,或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我每每感叹自己在此前的人生途中因此失去的东西是多么惨重。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自己翻译的村上作品,近二十年来程度不同地影响了以城市青年为主体的一两代人的心灵品位、审美取向和生活情调,同时提供了一种新的文体--既有别于欧美作家又不同于日本其他作家的独特的村上文体。在这个意义上,我感谢日本文学家村上春树天才地创造了这样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文本,感谢无数中国读者对我的译本的接受、欣赏以至批评。并且感谢世界上存在翻译这样一种活动形式。我想,假如没有翻译,我的人生恐怕要苍白许多瘠薄许多。毕竟,在这个教授队伍浩浩荡荡的时代这个“正高”职称显然不会给自己头上带来什么光环。当然,我也可能成为多少像那么回事的学者,但以我的知识结构和学养积淀,恐怕很难构筑自成一体的学术大厦或成就惊世骇俗的独家之言。与此同时,我还要感谢我们的母语--汉语,要对世界上现存的这个最古老的一以贯之的语种致以由衷的敬意和谢意。

言归正传。我虽是翻译匠,但不仅仅是翻译匠,而首先是个教书匠,在青岛那座地方小城一所尽管自命不凡但绝不能同北大清华相比的大学里教书,教日本文学和文学翻译。这就要求我不能一味在翻译园地流连忘返,而必须兼顾学术研究,要从学术角度不停地思考什么。最近我就仍在思考:村上文学中到底是什么东西打动了那么多中国读者,至少打动了自己这个译者。或者说,村上文学的核心魅力是什么?依村上本人的说法,他的小说所以到处受欢迎,一是因为故事有趣,二是因为文体别致。不错,媚俗邀宠的无聊故事和捉襟见肘的蹩脚文体,中国读者当然读不下去。但不仅仅如此。毕竟,这个世界上会编故事的人何止车载斗量,文体考究的人也绝非村上一个。那么,打动我们的到底是什么?

电影导演田壮壮前不久提到他所认为的好的电影作品的标准,那就是看完后“绝对是三天五天缓不过劲来”(2015年9月21日《时代周报》)。我以为好的文学作品也是这样。比如村上的小说,无论是《挪威的森林》,还是《奇鸟行状录》抑或《海边的卡夫卡》,读罢掩卷,都能让你“三天五天缓不过劲来”。就好像整个人一下子掉进夜幕下无边无际的大海,或一个人独立于万籁俱寂四顾苍茫的冰雪荒原,又好像感受着大醉初醒后的虚脱,整个人被彻底淘空。对了,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是的,灵魂!众所周知,以人为对象的学科有两种,一是医学,一是文学。而以人的灵魂为对象的学科也有两种,一是文学,一是宗教。村上的小说之所以能让人看完久久缓不过劲来,最主要的原因,恐怕就是它触动了、摇撼了甚至劫掠了我们的灵魂--或让我们的灵魂一瞬间出窍,或让我们的灵魂破壳逃生。而更多的时候,是让我们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仿佛同宇宙某个神秘信息发生倏然沟通的快慰。换言之,村上笔下的故事和文体中潜伏的、喘息的、时而腾跳着一颗追求自由和尊严的灵魂。一句话,村上文学是关于自由魂的故事。是这个打动了我,打动了你,打动了他和她。这是它的核心魅力所在,也是文学的力量所在。我以为,在我们这个大体相信无神论或缺少宗教信仰的国家,能够真正抚慰、感动或摇撼我们的灵魂的,不是权威,不是体制,不是钞票、别墅和美女,而只能是艺术,尤其文学这种语言艺术,这种语言艺术之美!假如一个人的灵魂不能为任何艺术、任何文学作品所打动,那无疑是一个生命体的缺憾;假如整个社会整个民族都这样,那无疑是那个社会那个民族的缺憾以至悲哀。

关于自由的即兴演讲稿篇二

大家好!我是五年(6)班李嘉钜同学,很高兴能与你们谈论让中国孩子自由的事,也很高兴我能发表我对中国孩子自由的看法。

在我的眼里,中国孩子不自由有很多种方面,下面我为你们一一讲解我的看法:

1、中国孩子不自由,大部份都是因为中国还是没成熟的国家,所以不可轻意放松小孩子,因为现在小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如果一放松,中国的未来就不堪设想,便让中国孩子一年最多八十几天是自由的,而外国孩子一年最少也有一百多天自由时间,所以使中国孩子缺少了自由的时间。

2、中国孩子的作业太多,成长压力太大,使中国大部份孩子一天到晚都在做作业,没自由的时间。做得快的人还好说,做得慢的人就整天头晕眼花。

3、中国的孩子太懒,因为中国实行的是一孩化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所以父母都惯着自己的孩子,什么事都自己干,不让孩子干,

后来老师提醒了,家长才强补“自家大少、千金小姐”(儿女)自然就没自由时间了。

对于这些问题,我设想,假如我能改变一切,我会让中国孩子一年最少也有一百天休息时间,每天最多四个作业,如果放假的话,最多十个作业(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共)。

可是一切都是设想,不切实际,可是在未来,相信中国孩子一定会改变。

中国的孩子也能更加自由!

关于自由的即兴演讲稿篇三

各界朋友们:

你们真好!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对大家最真挚美好的祝福;其二,以刑释人员特殊身份参予奥运,能够得到你们的支持、理解和关注,是我不敢想象和万分感激的.

我叫陈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于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因抢劫罪被黑龙江省农垦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佳木斯监狱服刑期间,先后三次减刑三年十个月.于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释放.为了验证悔过决心,体现人生价值,回报亲人、政府和社会、改变公众看法,自发进行弘扬奥运精神、宣传法制观念、促使天下人签名活动.我演讲的题目是《自由奥运》.

自由的概念在哲学上定义为把人认识了事物的发展规律,而能自觉运用到实践中去.泛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奥运精神个人理解为,昭示繁衍生存在地球上世界各族人民的美好意愿,希望团结和睦、友好发展、共同进步;并契而不舍努力追求健康向上幸福安定、自由生活的集中表现.在此有两个问题留给大家思考,一;人在什么时候最期盼健康?二;人又在什么时候更渴望自由?我相信虽然很少有人去认真品味身陷囹圄的感受;但是绝大多数人都真切体验过病魔缠身的滋味.两者之间最大的相同点,在于都是一种身心的痛苦,精神上的折磨,而且最需要的就是理解、亲情和关爱.现在大家的眼神已径告诉我明确的答案.人在患病的时候最期盼恢愎健康;人在入狱以后才更渴望获得自由!健康的身体取决于坚持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奥林匹克运动正是世界体育综合活动的高度体现;自由的生活来源于努力学法、自觉守法、加深法律意识.宣传法制观念正是构建和谐社会进行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由此可见自由与法制、奥运与健康的内在联系,其目的是从根本上预防、解决人们身体和心灵上的痛苦一代伟人英国首相丘吉尔曾说过;“公众对待犯罪和罪犯问题上怀有的心情和脾气是衡量任何一个国家文明的最为可靠的试金石之一”.

纵观历届奥运形式,刑释人员敢于参与活动,并能得到政府部门认同,有机会出现于公众场合,尚属首例.创新举措.相当具有时代精神的挑战性和传统观念的突破性.充分体现了北京奥运独具特色,社会环境良好,民主人权进步,民族精神状态,全民思想意识;弥补了全民参与奥运的空白,为今后法制工作的深入细致开展进行了大胆尝试;更足以向全世界展示中国的快速发展形势和印证先进精神文明程度.

任何一个公民既是独立个体,又是社会分子.在特殊时间、范围内的意识举动,不仅关涉到个人;进一步影响到家庭区域和社会群体;甚至代表整个国家民族的行为.北京奥运举世瞩目,具有强烈的国际影响和深远意义.为了维护国家荣誉、民族尊严,让世界人民留下深刻全新的中国印象,凡是血脉相承的炎黄子孙,任何群体和个人都有责任“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养成,注重仪表,规范言行,全力维护北京奥运形象,发挥丝毫点滴作用”.

做为一个囚禁八年,刚刚获得自由的刑释人员,有勇气不避世俗参与奥运活动,用自己的沉痛教训去唤醒公众的法律意识.动力来源于不仅是个人的行为,更代表着整个特殊群体心灵深处的真实意愿.“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以身试法,淡薄法制观念,肆意践踏法律尊严的恶果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年华葬送、前程破灭、自取其辱、深受其害,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无独有偶,人生悲剧掺杂着苦涩的泪水,在艰辛的塑魂之旅中,隆重上演着不同的版本.第一幕,在三十年多前有一个襁褓中的婴儿,由于父母离异,遭到狠心的遗弃,被一个家徒四壁的善良孤苦老人收养.父子相依为命,生活拮据.导致这个孩子过早步入社会,学会了不劳而获不义之财.邪恶的思想在私欲的诱惑下日益膨胀.曾先后两次入狱,间隔时间仅为八小时.后来他患上骨结核,病情恶化,处于生死边缘.经人民政府配合医院极力救助,从死神手中夺回生命.现在已良知发现,翻然悔悟;第二幕,有一个已为人父的服刑人员入狱后,撇下一个八岁的孩子无人照管,面临失学,沦落街头的境况.经校方与政府的共同努力,解决了上学问题,并被送进儿童福利院;第三幕,一个年过花甲的老母亲,为了照料入狱的儿子,节衣缩食,经常蹒跚往返于探监路上,风雨无阻.并且总是为儿子纳千层底,直到临终时手里还攥着一双已经纳好未来得及送去的新棉鞋.闻讯后很多服刑人员的眼眶湿润了.在这个特殊的氛围中,不仅仅全是罪恶,更有人性情结,展示着鲜活真实生活的另一层面.难道在提高法律认识的同时,不值得我们认真去思索,人一旦走向犯罪,出路将在何方呢?特殊群体的出现是人类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是社会现阶段难以消除的组成部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道理不言自明.这部分人有着与病人同样的感受,饱受精神上的折磨,身心上的伤害痛苦.需要彻底的根治,逐渐的恢复,完全的健康.事实证明,重新犯罪仍存在一定比例,对社会的破坏、危害性,更高于初次犯罪.这是一种不正常的恶性循环现象,为此对服刑人员的挽救转化、教育改造力度;以及对刑释人员的妥善安置、扶持援助工作必将是专家们今后研究的重要课题.

目前,政府部门针对特殊群体在教育设施、生活条件、改造效果、人权方面,已经付出极大的努力,仍需要全方位、多层次,细致入微的大量开展工作.但是力量终究有限,一个国家犯罪率的高低透视出当前的状况形势;直接关涉到社会治安环境;间接影响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帮教、救助”特殊群体不能仅认为是政府行为;更是全民关注、共同努力的公众行为.只有大家正确对待犯罪问题,更新思想观念,改变歧视看法,齐心关注服刑人员,真诚接纳刑释人员;才能确保特殊群体真正融入、回归社会,进行正常生产生活;从而减轻政府压力,缓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氛围;有效的预防、减少、降低犯罪率;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更符合了奥运精神的主旋律;最终得以实现人们安居乐业、平安幸福、共创健康向上、自由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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