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2017-06-16
为了创造舒适、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保障小区住户的整体利益,制定了商铺的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商铺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1、凡在小区内营业的商铺的营业人员必须到管理处登记,每人交一寸冠相片两张,交验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户口不在广州市内的,应办理登记手续或派出所申报暂住证。
2、各商铺文明营业,主要负责人应教育好自己的员工,绝不允许在住宅区打架斗殴、吸毒贩毒,以及进行赌博、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即送公安机关处理。
3、各商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自行购买财产保险。
4、各商铺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或在同一插座接驳多样电器,以免由于超过负荷而导致火警。
5、各商铺均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6、各商铺均不得在门外大声喧哗,滋扰住户。
7、各商铺严禁在门前或其它公众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不得在门前及任何公共场所悬挂衣物或其它洗涤物。
8、各商铺上落货物时,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卸货区内进行,不得将货物随处摆放,以免发生意外及堵塞通道。
9、各商铺要保持门前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不准将垃圾乱丢乱放,货物包装材料废弃后要及时清理,不准放置在任何场所,生活垃圾需放在指定的垃圾筒内。
10、各商铺营业人员必须衣着得当,注意个人形象。
11、各商铺内的水、电系统发生意外故障,不得擅自修理,必须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维修,以免因此发生意外事故。
12、各商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
13、各商铺在本小区经营期间不准饲养宠物。
14、各商铺必须按规定挂招牌,不得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乱立广告牌等。
15、各商铺必须严格遵守小区所有管理规定,文明经商,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