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改革细则最新消息

2017-06-18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日表示,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由此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将统一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也将出现“教授”。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最新的教师职称评定改革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改革细则公布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各自独立,分别有三个职称。改革后,两者将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改革中,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与小学两个教师职务系列,合并为统一的职称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并首次对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增加了正高职称。经国家批准,部分省市将于近期推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使中小学教师实现新旧职称的平稳过渡。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建议免征教师个人所得税

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时,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对教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李光宇代表认为,我国教师收入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整体偏低,与世界平均水平也有较大差距,当前教师待遇未能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地位待遇。收入低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师风师德建设和教师人才质量。

李光宇代表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他通过调研,认为目前教师待遇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与其他行业相比,教师工作压力大,责任负担重,额外付出多,但收入水平整体偏低,工资增长幅度低,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和农村教师,收入与付出严重不符。

据国际经合组织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2013年,中国在岗教师的平均年薪为42782元人民币(约6971美元),而比利时、韩国、德国、美国、日本教师的平均年薪都在4万美元以上。中国教师工资大约为比利时的1/7,美国的1/6,巴西的1/3,在被调查的国家中排名垫底。

另一个考察教师收入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教师收入指数,即一个地区教师年均工资与该地区人均GDP的比值。就全球范围而言,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 2000美元以下的国家,教师收入指数普遍在2.5以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美元左右的国家,教师收入指数国际平均值则普遍在7以上;而在我国,2015年人均GDP已达8016美元,但小学教师收入指数仍在0.80-2.65之间变动;中学教师收入指数在0.81-2.78之间变动。这说明我国中小学教师收入指数明显偏低,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匹配。同时,中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专任教师中,有74.57%分布在镇区和乡村,近1/4在艰苦地区工作,而乡村教师的工资普遍低于城镇教师人均水平,经济欠发达省份尤为严重。

二、教育是最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之一,教师行业的人才质量直接影响着千家万户百姓的子女教育问题,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家与民族的未来。低收入使得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下降,兼职、收礼风潮蔓延,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师风师德建设,同时,低收入导致教师行业越来越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整个行业人才质量陷入恶性循环。

教师待遇过低还加剧了教师男女比例失衡。2014年,我国首次科学化规范化的高等院校师范生培养状况调查显示:在27所师范院校近万人抽样中,在校师范生男女比例差距明显加大——女生达65.3%,男生仅占34.7%,男性师范生毕业后仅有三成左右选择从事教师行业,主要原因是教师待遇低、发展空间受限。

三、只有进一步减轻教师的经济负担、增加教师工资收入,才能优化教师队伍人才结构,提升我国教育质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中期评估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评估报告指出:“教师待遇未能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地位待遇。吸引、鼓励、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还需要政策引导。”

基于现实国情,短时间内大幅提高教师待遇较难实现,因此,通过对教师免征个人所得税来减轻教师经济负担显得更为实际。我国教师行业整体收入不高,对于国家而言,这一群体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全国税收总体量中所占比例极小,但是对教师个体而言,这些税款却是一笔无法忽略的支出。对教师免征个人所得税能够让国家以最小的经济损失提高教师待遇,调动教师积极性,更能够彰显国家和社会对教师的尊重与重视,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可谓“花小钱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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