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的黑板报

2017-03-21

对于作为知法、守法、护法的生力军的大学生而言,高校对其进行的法制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现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经济信息文化时代,必然要求我们应与时俱进地结合社会的大文化氛围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进行研究。 下面和小编一起来欣赏法在身边的黑板报吧.

法在身边的黑板报资料1:

太多的人抱怨这个世界的不公,抱怨老天的不公,可有没有想过,老天给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均等的,就看你自己怎样面对和把握了。这就像犯罪的人呼吁法律不公,试问真的是这样吗?一个懂法守法的人不会去犯罪,更不会去抱怨法律的不公,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是平等的,因为法律是一座天平,它不会倾向于哪一边,只要你是中国公民,就理应受到保护,如果你犯了法,也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萧玲和林静她们两个都是大山里的孩子,她们就读同一间中学,在同一个班,两人的成绩都挺拔尖,或许她们是大山的孩子吧!她们想走出大山去看看。要怨,也只怨她们生活在一个封建,保守的农村家庭。她俩的父母让她们先后退后了学,说女孩读书没用,不如出来打工赚钱,省得白花钱,再说了,女孩始终要嫁出去,是别人家的。

于是,她们两个被迫离开了学校,

在农村那种坚不可摧的保守思想下,萧玲妥胁了,她曾做过挣托与抵抗,可没有用,最后,她与村上的人一起踏上了打工的路程。她背她行襄,几乎是哭着上车的,以后再也不能读书了,她能不心痛吗?

林静,她恳求过父母,甚至还跪在地上求她的父母,可他们始终无动于哀。她告诉父母,读书受教育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你们剥夺了我的权力,是犯法的,她的父母听了生气极了,罚她闭门思过。老师曾也几次到过林静家,林静父母前两次还有礼有节的,可后来赶干脆闭门不见老师了,

林静面对如此无理的父母,她偷偷跑去跟妇联帮忙,当地妇联联系教育主管部门的同志、当地司法人员,找林静的父母谈话,司法人员警告他们,他们这样做已经是犯了法的,他们完全有权力通过法律的手段强制性的保障林静上学,因为林静初中还没有毕业,义务教育法还规定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有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如若对其进行妨碍,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为九年义务制教育是受法律保护的。

终于,林静的父母被说服了,只有让林静去上学。林静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她又回到她的学校,这一切只因为她相信只要有法律在,她的未来就还有希望。

法制是公平,公正的,只是看你如何将它利用好,萧玲和林静之所以命运不同,是因为林静她相信了法律,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她能在法制的蓝天下自由,健康、快乐的成长。

法律就像那太阳,它的光芒是普照万物的,她不会因为你弱小而抛弃你。今天的我们,生活在法制的蓝天下,一切永远是那么的和谐与美好。

法在身边的黑板报设计图

法在身边的黑板报资料2:

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法治观念的实质是指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在西方哲学中,“超越”虽然在不同哲学流派、不同哲学家语境下,内涵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哲学家都把它看成是超出某种界限之意,而不是将其全盘否定。

法治观念是指以人们的法律观、法制观和法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它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经验和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在法律文化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律意识或称为法治观念,中国正在建设的是一种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但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又无时不刻不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当然,这种西方法律文化也包括了WTO法律文化。再如:“法制观念”是指“遵守法律的意识”,“法治观念”则是指“不是依据长官意志、而是依据法律来进行治理”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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