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安置房如何继承?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房产的继承权问题,一直就是这个社会上面最为关注的问题的。其实随着时间的推出,人口老龄化的增加,房产继承就是出现了新的问题的,到底房屋该如何进行继承,有很多的人都不是很了解。那么福州拆迁安置房如何继承?福州拆迁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福州安置房如何继承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无锡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福州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若自住或空置不缴纳,若出租、经营缴纳!房产税=住房租赁收入X4%=租赁收入X12%=经营性用房房产原值X(1-10至30%)X1.2%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
第1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2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3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5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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