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

2017-05-16

坚守底线、提升境界,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古语有云:“得民心者得天下”,是因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的政党才能得民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党员关于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篇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化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方面,为全面从严治党和依纪依规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组织部门要切实把党章党规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始终,通过深学、细照、严管、实干,让“六大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底线自觉。

坚持学在深处强化境界养成。有学问者自有深意、有深意者终成境界。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深学“六大纪律”作为一种内在自觉,在学习中明礼、增智、提能、立德,进而提升境界、增强党性。升华认识是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深化过程。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举一反三学、联系实际学、持续深入学,使认识更深一步、理解更深一层,真正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志之所向,无坚不入。”党员干部要坚定信仰,时刻注意锤炼思想定力、战略定力、道德定力、信仰定力,切实增强“三个自信”,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以群众纪律养成促群众感情扎根,努力在书本中习得群众方法、从典型处强化群众观点、于实践中践行群众路线。

坚持照在细处强化导向引领。有什么样的导向,就有什么样的生态。要对照“六大纪律”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从细处照、向实处找、往深处剖,让党员干部做有示范、行有目标,释放出源源不断的正能量。要以好干部标准强化高线引领。要针对不同岗位要求,从担当精神、攻坚能力、适岗性、抗压性等方面,形成胜任素质清单,让党员干部比照对齐。“红线”是底线标准,是不可逾越的红色警戒。要综合运用巡视、审计、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等途径,列出“负面清单”,明确什么不能碰、什么不该做,让党员干部知止存畏、引起警觉。

坚持管在严处强化考核促动。要注重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对党员干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营造“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从严氛围。要从严选拔,树牢“实干实绩”这面旗帜。要把实干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做到凭实干论英雄、以实绩用干部。要从严把关,畅通“能上能下”这根“管道”。要强化“下”的担当、细化“下”的情形、明确“下”的标准,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等,切实加大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的提醒、函询、诫勉力度和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干部调整免职力度。规矩在于遵守、纪律在于执行。要让“六大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就必须发扬“啄木鸟”精神,切实强化执纪责任,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不留情面、严肃处理,让“六大纪律”落地生根、禁令生威。

坚持干在实处强化实绩带动。“六大纪律”执行得好不好,最终还要实绩来检验。这就需要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拼实干、比实力、出实绩,努力用自身“辛苦指数”和“实干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中心稳、方向明,大局清、诸事宁。党员干部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站在全局角度,以自身超常态应对工作新常态,助推中心工作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员干部的奋斗目标。党员干部要把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此为谋事干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利益。实绩体现在服务常态长效上。要坚持继承和发展,抓好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和评估,对服务薄弱环节立新规、补漏洞,努力向制度建设要长效,让联系变成常态,让服务成为习惯。

党员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篇2

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近日,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

“底线”,是做人、处事、为官的基本原则和最起码的准则,为官做人的底线就是一条警戒线,守住了做人为官的“底线”,将成为推动自身进步的原始动力,守不住“底线”,则可能走向堕落或毁灭。近日,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党员干部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领导力量,廉洁自律坚守底线是义务所在。所以,笔者认为,做合格党员干部,应从坚守“四条底线”开始,就应当廉洁自律,心存敬畏,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和自励,坚守“四条底线”:

一是坚守法律底线。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决定着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同步完成。党员干部要做维护法律的尊严,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会用法治思维来处理问题,牢记“权在法下”的理念,只有时刻敬畏法律,才能心存惮虑,警钟长鸣,不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才能够守得住做人做事的法律底线。

二是坚守纪律底线。为官做人的标准应该超出底线越高越好,即使做不到高很多,最起码也要坚守底线,不能突破。一旦突破底线,就会像大厦失去了支柱,大坝动摇了根基一样,必然带来生活上的腐化、道德上的堕落、法纪上的失范。因此,我们就必须遵守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从大局出发,不计小集体和个人利益。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榜样。

三是坚守道德底线。坚守对事业的追求,坚守人格、原则;放弃不切实际的欲望、浮躁、名利和非分之想;永葆进取之心,用超越功利的境界,作出无愧于职责的事业。这是必须坚守的做人底线。要以身作则,以德服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四是坚守政策底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绝对不允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会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维护政令畅通,才能够守得住做人做事的政策底线。

党员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篇3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王岐山同志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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