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环境行为心理学论文
环境行为学是探讨人类自身行为与社会实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学科,与社会学、心理学、设计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渗入到各个领域当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环境行为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环境行为心理学论文范文一:浅谈环境破坏行为的心理动因及疏导教育
论文关键词:环境破坏行为 环境态度 行为动机 社会心理 非理性决策
论文摘要:环境破坏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引起了众多学科的重视。心理学认为环境破坏行为的产生与行为者的态度、动机、消极社会心理和非理性决策等密切相关。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如态度理论、社会影响技术和责任归因等有助于改变人们的环境破坏行为。
人类的环境破坏行为主要指个体或组织在生产、生活中影响环境的消极行为,例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等。当人类的环境破坏严重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时,许多研究者开始反思人类的环境破坏行为,积极寻找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发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案和措施。经济学家认为人类破坏环境的动机滋生于“在环境中缺乏产权”和“很多环境服务都是由我们所有人共享的”,污染者通过污染把他们的一部分成本转嫁到别人的头上。社会学目前用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冲突论和建构主义等三种互有区别的理论模式来于阐释环境破坏问题。本研究尝试从心理学的角度来阐释环境破坏行为的动因,并探索相关的疏导教育。
一、环境破坏行为的心理动因
心理学认为环境破坏行为的心理根源是人类生态潜意识的抑制与生态自我的缺失。人类环境保护行为的背后最深层的情感根源是生态潜意识,它是人类的本性。那么人类为什么会做出种种破坏行为呢?主要在于生态潜意识一直被目前的政治模式、文化行为方式和消费方式等掩盖着、抑制着,使人与环境之间难以形成情感联结。而生态自我的缺失使人成为与自然分离、对立的个体,扩大了人与自然的疏离感。本研究主要就行为者的态度、动机、社会心理与非理性决策等几个方面阐释环境破坏行为的动因。
(一)消极环境态度
环境破坏行为的背后总会涉及有关的环境态度。Co-hen (1973)认为环境态度是个人对环境关怀的程度;国内学者石明卿(1989)认为,环境态度是对各项环境问题所持的观念与信念。由此可见,环境态度可以被看作是人对周遭所接触到对所有生态的一种内化过程的自我意识、看法、信念或反应程度性。研究认为一般环境态度预测一般环境行为,特定环境态度预测特定环境行为。
环境态度对环境行为影响,目前有两种比较重要的理论:一是阿杰恩(I. Ajzen,1991)提出了经典的“计划行为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其认为人类有意识的行为取决于人们的态度、自身的主观规范以及人们所知觉到的控制感。指向行为的态度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人们对行为结果的信念,二是对这些信念的评价。如果个人对某行为的态度愈积极、所感受到周遭的规范压力愈大、对该行为所感知到的控制越多,则个人采取该行为的意图便愈强。二是Guagnano , Stern和Dietz的ABC理论。该理论认为环境行为(B)是个人的环境态度变量(A)和情境因素(C)相互作用的结果,当情境因素是比较中立的或者趋近于零的时候,环境行为和环境态度的关系最强;当情景因素极为有利或者不利的时候,可能会大大促进或者阻止环境行为的发生。而且一些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环境态度是预测环境行为的重要前因,与环境行为之间存在显著的联系。
如果一个人对环境问题知之甚少,或对周边自然环境不喜欢,或从无保护环境的行为准备,我们就不可能指望他们能做出更多的积极环境行为,而且一些环境破坏行为的发生率可能会更高。
(二)行为动机
动机是推动并维持一个人从事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或心理因素,是促使人为满足自己的需要去从事一种活动的内在原因和直接的动力。动机具有唤起行为、选择行为指向以及保持、发展或削弱、终止行为等功能。其产生取决于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个体的需要(内驱力),二是行为目标(诱因)。有研究者认为,人们之所以作出环境保护行为,是因为其具有环保动机,并“将环保动机分为实用动机、末日动机、唯美动机和博爱动机四种”
行为者可能是环境保护者,也可能是环境破坏者,那么人们会基于什么样的动机作出环境破坏行为呢?这个问题较为复杂,关键要看当事人处于什么样的角色与环境下,例如,有些农民在贫穷的地方,采取极端的环境行为,多数是因为生存动机的影响;有些民众在解决生存的条件下,过度地攫取环境资源,则是追求发展的需要;有些地方官员不惜以牺牲百姓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GDP的增长,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危机,则多是追求职务升迁等的驱动……。这些行为背后都存在一个共同点,即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心理学对动机与环境破坏行为关系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尤其是要重点考察在同一环境下,不同行为主体、不同环境行为的真正动机。
(三)消极社会心理
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社会心理会对其行为造成很大的影响。民众的消极社会心理是其消极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消极社会心理之一是消极从众,即指个体在群体压力下,放弃自己的原有正确的环保认识和积极的环保态度,采取与群体一致的行为,这些行为多数体现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上。许多人不愿意感受到与众不同的压力,尤其面对攫取自然资源,保证自己利益或取得更大的利益时,他们是不甘示弱的。因此,有人滥采矿产、滥伐树木、滥杀动物、过度放牧,其他人会纷纷效仿。消极社会心理之二是责任扩散机制下的旁观者心理,在社会心理学中指应急状态下旁观者介人的社会抑制现象。在环境行为中,个体其实也存在这种心态,集中体现在对公共领域的行为上。由于公共领域属于大家,每个人都有在公共领域中活动的自由,并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决定自己的环境行为,然而每个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分散的,责任扩散导致了人自身环境破坏行为的产生与强化,并对其他人的破坏行为熟视无睹。所以,公共领域往往是破坏、污染最为严重的地方。
(四)非理性决策
行为者的行为产生都会经历一个行为决策过程,按照理性决策的理论,任何决策会按照一定的决策程序,选择恰当的决策方法,建立相应的决策模型,进行客观公正的科学决策。但是,在实际的环境行为决策中,行为者会出现许多非理性行为。例如,为了蝇头小利而破坏环境;有些自然资源,自己得不到,宁可毁掉也不让他人染指,等等。
人们为什么做出非理性的行为决策呢?其主要原因是人们认识自然环境能力的局限、决策时环境信息的缺乏、决策方式的错误等,也就是人们的理性是有限的。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人们环境知识的贫乏与环境技能的缺失。有调查显示,普通民众对环境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危害程度知之甚少。环境保护信息的缺失,加之人们认识能力有限,容易在不能确定的情境下产生环境破坏行为。另外,在片面追求效益和刺激消费的鼓动下,在日常生活中“方便、实惠”原则的作用下,有些个体和组织以损害环境与生态为代价获得利益的行为非常明显,而且成了“习惯性行为”,这些破坏行为对环境的消极影响容易被大家忽略或被其他事物所掩盖。
二、环境破坏消极心理的疏导教育
如何促进人们的环境保护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呢?许多领域的研究者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文遵行“环境保护,教育为本”,针对环境破坏行为产生的心理动因,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环境破坏者的消极心理进行积极地疏导教育。 (一)改变消极环境态度,遏制环境破坏行为
既然环境破坏行为的背后总会涉及有关的态度,那么,改变人们消极的环境态度,对遏制环境破坏行为就会产生积极作用。怎样改变人们消极环境态度呢?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努力:
1.提高说服效果。研究者们在态度改变理论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劝导在态度改变中的作用,发现其效果受沟通的来源、沟通的信息、沟通的目标和沟通的情境等四个方面的影响。在环境教育与环境宣传中,工作者应该充分利用这些研究结论开展工作,例如:在沟通来源上,需要请有公信力(如环境保护专业人士、环保行政部门负责人等)和有吸引力(如影视明星等)的人来宣传环境保护,倡导积极环境行为。在沟通的信息上,已有研究证实,对文化程度低者,单方面论据的信息传播较能改变他们的态度,但对文化程度高者,则双方面论据的信息传播更为有效;对那些原先的态度与传播的信息不一致的,双方面论据更能说服他们改变态度,反之对那些原先的态度和传播的信息一致的,单方面论论据更能坚定他们已有的看法。因此,在环境教育与宣传中,应注重对受众文化水平及其当前态度的考察,不能“一视同仁”。
2.通过情绪改变态度。态度理论认为,通过引发受众适度的恐惧,并使他们相信聆听信息会教会他们如何降低这种恐惧,可以改变他们的态度。在民众消极环境态度改变的行动中,大众传媒应该制造足够的恐惧(例如吃果子狸可能会染SARS病毒,破坏臭氧会使人得皮肤病等),吸引人们的注意,但是不能过分,免得人们忽略或扭曲宣传的信息;与此同时,还要提供如何减少环境破坏的具体措施(包括国家宏观的和居民微观的),让大家相信通过组织和自身执行这些措施,可以遏制环境破坏,进而消除恐惧。
3.引发认知的不协调促进行为的改变。费斯汀格的认知不协调理论认为,“作为一种心理上的不适,不协调的存在将推动人们去努力减少不协调,并力求达到协调一致的目的。”这意味着,认知失调将会造成特定的心理压力,并使人产生一种求得协调的动机。其中一种具体的方法就是使大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自己所宣传的事情不相符,产生不协调,例如在社会的影响下,坚定地认为保护环境很重要,自己却总是破坏环境,进而促进破坏行为的改变。
(二)强化社会影响,促进环境保护行为
个体环境行为的形成既有主观原因,亦有客观原因,其中社会影响就是一个重要原因。心理学认为社会影响主要包括从众、服从等。如何利用社会影响促进人们有益行为?恰尔迪尼(R. Cialdini)、雷诺(R. Reno)和卡尔格伦(C. Kall-gren)已经建立了一个规范性行为模型:用社会规范微妙地引导人们顺从于正确的、社会倡导的行为。研究结果显示:在激发有益社会的行为过程中,命令性规范的社会影响比描述性规范的社会影响更加有效叫。命令性规范是人们知觉到的社会大众认同或反对的有关规范,例如乱砍伐森林是违法的、乱丢垃圾是不对的等;描述性规范是对特定情景中人们真实行为的知觉,不论他人是否认同这一行为,即指人们真正做了什么,例如有人在砍伐森林、在乱丢垃圾等。
基于此,在改变人们环境破坏行为,促进其环境保护行为中,要先建立相关的命令性规范;其次让人们意识到命令性规范的存在,有必要在相关的场景中设立醒目的命令性规范条令,同时让环境保护志愿者、媒介在各个层面,向人们传递这些命令性规范(破坏环境是不对的或违法的)。
(三)行为责任归因指导,改变环境破坏行为
行为责任归因研究是归因研究与责任推断相结合的一个新领域,它将归因应用于对他人失败行为的责任分析之中,为行为责任的推断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个体对其行为所承担的责任,会影响到人们行为反应策略的选择。虽然责任归因的许多问题仍需要深人研究,但这些研究视角对于帮助环境破坏者如何进行归因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由于生态环境破坏是一个具有普遍性和复杂性,具有多因性、多果性和重叠性的社会问题,导致人们在面对“环境破坏谁负责”时,往往较少从自身行为上寻找原因,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不承认自己应该负有的责任,将会使破坏的行为继续存在。因此,无论环境教育,还是环境宣传与环境执法,要引导民众对周边环境问题进行正确的责任归因,例如,展开“环境破坏,我应负什么责?”“保护环境,我尽了什么责”等相关讨论;对“环境破坏事件”主动实施“责任认定”,追究相关组织、个人、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营造“破坏环境必究其责”的舆论,促使人们形成相应的思想共识。
有关环境行为心理学论文范文二:剖析农民生产环境行为影响因素
摘要:本文根据社会心理学家凯利(Kelly)的三维归因理论,以晋中市Q县B村为例,对影响农民生产环境行为的因素从“个人归因”、“环境归因”和“刺激归因”三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正是由于农民主观的非理性、农村传统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本身的一些问题以及农民非理性生产环境行为所造成危害的潜在性等原因,导致农民的生产环境行为不够理性甚至不理性。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环境教育体系、完善耕地政策及生产环境行为奖惩政策、加快农业技术转化、增加农民收入等,使农民的生产环境行为趋向理性化。
引言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中指出: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在未来五年内,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去年闭幕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在总人口中占很大的比重,农民生产环境行为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人与自然环境能否和谐相处,和谐社会能否实现。研究农民生产环境行为影响因素,有针对性的探讨对策,使农民的生产环境行为更加合理、科学,将有助于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的早日实现。
一、文献回顾
1975年,以美国社会学会设立“环境社会学分会”为标志,环境社会学初步创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国外环境社会学对环境行为的研究逐渐形成了“行为控制论”、“意识改造论”、“适度人口论”、“绿色消费论”、“代纪平等论”等理论。其中,“行为控制论”是指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约束、引导和优化人类行为,促进人类行为与环境之间的协调;而“意识改造论”指的是改造人们的观念和意识,提高环保意识水平,其中一个基本方面就是加强环境教育,增进人们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了解,树立现代的科学的生态意识。[1]
在国内,当前环境社会学的研究集中于对公众环境意识的研究,研究对象多为城市居民或大学生,研究方式多采用大规模问卷调查,力图从宏观上描述公众的环境意识现状。例如,钟毅平等以湖南三所高校650名在校大学生为对象的“大学生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的调查研究”,[2]王文勇以浙江师范大学学生为对象的“当代大学生环境意识调查”。[3]而以城市居民为调查对象的有洪大用关于“中国城市居民环境意识”的调查研究,[4]以及吴上进等在南京进行的“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现状”调查[5]等。所有这些研究,基本上均认为公众的环境意识决定其环境行为,而笔者认为,环境意识只是影响环境行为的一方面,并不是全部。
涉及到农村或农民的有张玉林、顾金土《环境污染背景下的“三农问题”》,[6]陈阿江《从外源污染到内生污染——太湖流域水环境恶化的社会文化逻辑》,[7]以及徐慧清《试析环境污染背景下的农村社会关系》等。[8]其中,张玉林与顾金土重点谈到了农村和农业环境污染的现状与损失估算;陈阿江提到了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现象;徐慧清则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待农村的环境污染,认为环境污染不仅改变着农村的自然条件,也建构着农村的社会关系。尤其是对政府、企业主和农民关系的建构与农民自组织能力的建构意义重大。
综观这些研究,以“农民生产环境行为”为研究切入点的比较少。在具体探讨农民生产环境行为是否理性及影响因素之前,有必要对农民的一般行为是否理性进行论述。
农民的一般行为是否有理性?人们对此已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论战。韦伯曾指出,处于“传统主义”下的农民,其追求的并不是得到最多,而只是追求为得到够用而付出的最少。[9]波耶克通过跟踪研究,指出在“农民社会”中,由于人们缺乏求利欲望和积累动机,只以“够用”为满足,因而也表现出了“非理性行为”。[10]但是,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则从理论和经验两个方面论证了农民向其他人一样是理性的,即以尽可能小的代价换取尽可能大的效用。[11]美国学者波普金1979年出版了《理性的农民》,也对农民非理性的观点进行了驳斥。[12]而西蒙则从心理学角度出发,论证了人类行为的理性是在给定环境限度内的理性,有限理性是由人的心里机制决定的,并提出了“有限理性决策模式”,批判和否认了完全理性的假设。[13]
二、研究设计
(一)核心概念的提出
所谓“环境行为”,主要是指作用于环境并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人类社会行为和各社会行为主体(行动者)之间的互动行为。[14]对于农民来说,他们的“环境行为”更多地表现为“生产环境行为”。因此,本文将农民的“生产环境行为”定义为农民在耕作时,施用哪种肥料、施用多少,使用哪种农药、使用多少,用什么水源来灌溉。
(二)社区概况
本文选取位于我国中部地区的山西省晋中市Q县B村为例进行研究。B村,位于Q县县城北部,下辖4个村民小组,共800余户家庭,总人口有3400余人。全村国土面积将近6000余亩,耕地面积4000余亩。之所以选择该村,是因为:一方面,山西省位于我国中部,经济发展介于东部和西部之间,其省内农村相对而言,富有时代变迁的意义,我们既可以看到新时代新农村的一些发展,又能看到经济发展滞后而带来的一些落后的东西;另一方面,该村为笔者的家乡,村风文明,乡风淳朴,便于开展研究。因此,选择B村为研究对象,对研究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调查对象的选取及资料的整理
本研究以B村符合(1)已婚、(2)从事农业劳动、(3)具有生产环境行为的决定权(即自己有权决定使用什么肥料,什么农药,哪种灌溉水源)等条件的村民为研究总体。首先运用分段抽样(以门牌号码为分段标志)来抽取调查对象(每家调查一人),然后通过入户问卷调查来获取详细的资料,最后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描述分析、相关分析等)。
鉴于农村社区成员同质性较强这一客观社会事实,共抽取100份样本,实际获得100个样本。样本的基本情况参见表1。
表1:样本基本情况
频数百分比有效百分比累计百分比
性别男6060.060.060.0
女4040.040.0100.0
年龄26-3588.08.08.0
36-452828.028.036.0
46-555858.058.094.0
56-6566.06.0100.0
文化程度小学77.07.07.0
初中8787.087.094.0
高中/中专55.05.099.0
本科/大专11.01.0100.0
注:样本总量为100
三、农民生产环境行为及其影响因素
前面,笔者提到本文中的“生产环境行为”指的是农民在耕作时,施用哪种肥料、施用多少,使用哪种农药、使用多少,用什么水源来灌溉。那么,具体到本文所调查的村民,他们的“生产环境行为”是怎样一种情况呢?
在所调查的村民中,有68.2%的被访者在排除一切情况下,仍倾向于施用化肥,而不是有机肥;在使用量方面,一般一亩小麦需要施用碳酸二铵(俗称尿素)25公斤,但有58.7%的村民在施用时超过这个量。农药使用方面,国家早已将3911、毒杀苏、六六六、西力生等列入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名单,但被访者中仍有人使用3911和六六六。其中,3911对人、畜毒性大,能通过人的口腔、皮肤和呼吸道等途径进入体内,引起急性中毒;而六六六虽低毒,但残效期长,能造成积累性中毒,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受日光和微生物的影响而分解,能够积累在植物和人、畜体内脂肪里。在灌溉水源方面,有28.6%的村民使用城区排放的生活污水来灌溉,而在没有使用污水灌溉的被访者当中,有52.3%的是因为不在污水排放渠附近。
那么是哪些因素影响农民的生产环境行为,或者说,是哪些原因造成农民的生产环境行为不够理性、甚至不理性?本文以社会心理学为研究角度,运用社会心理学家凯利(Kelly)的三维归因理论来探讨这一问题。[15]
三维归因理论又称为共变理论或方差分析归因模式,是现在各种归因理论中比较有代表性和引人注意的一种归因理论。这一理论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共变原则。在凯利看来,人们在接受行为的原因和结果的共变信息时,信息有可能来自三个方面,即:行为者自身、行为者所指对象和行为产生时的环境因素,而行为的归因就是要在这三者中寻找出能够说明和解释行为的那一个因素。简言之,就是:个人归因、刺激归因和环境归因。
(一)个人归因
格式塔心理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勒温(Lewin)提出了行为公式B=f(PE),该公式表明:行为(B)随个体(P)和环境(E)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行为是个体和环境的函数。[16]就农民非理性环境行为的动因而言,其个人原因主要有:
1.以自我为中心的狭隘价值观
人类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而最深层次的指导思想是价值观。解析农民生产环境行为不够理性甚至不理性的原因,首先要揭示农民的环境价值观。从柏拉图到尼采的西方历史一直是人类中心论,其认为人类是自然的主宰,自然只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从而导致人类对自然的蔑视。农民出于生存的需要,他们所考虑的是如何从有限的耕地中获得最大的物质利益,所有的活动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正是由于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狭隘价值观,农民从未意识到他们的生产环境行为是不够理性的、甚至是不理性的;更不会去思考如何使自己的生产环境行趋于理性化。
2.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
农民为什么会做出非理性的生产环境行为呢?其主要原因是农民环境知识的贫乏与环境技能的缺失,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B村,只有5%的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和1%的本科/大专文化程度。由于B村位于县城边上,所以会有87%的村民是初中文化程度,而偏远农村的村民是不会达到这个程度的。
在调查中,有62.8%的被访者不知道过多使用化肥会使土壤板结;有45.6%的村民不知道农药残留;有67.5%的村民不认为使用污水灌溉对土地有危害。这样,农民很难做出理性化的生产环境行为。
另外,笔者还对“文化程度”和“排除一切情况,倾向于使用哪种肥料”、“对于‘肥料/农药使用量越大越好’的态度”、“对于‘过多使用化肥会使土壤板结’的认识”、“对于‘污水灌溉对土地的危害’的认识”等变量进行了皮尔逊相关分析。通过表2,我们可以看到:文化程度越高的村民,在排除一切情况下,更倾向于选择使用有机肥;更不同意“肥料/农药使用量越大越好”;更同意“过多使用化肥会使土壤板结”和“污水灌溉对土地有危害”。
表2:皮尔逊相关分析结果
文化程度
排除一切情况,倾向于使用哪种肥料PearsonCorrelation0.732(*)
Sig.(2-tailed)0.016
N100
对于“肥料/农药使用量越大越好”的态度PearsonCorrelation0.716(*)
Sig.(2-tailed)0.020
N100
对于“过多使用化肥会使土壤板结”的认识PearsonCorrelation0.640(*)
Sig.(2-tailed)0.046
N100
对于“污水灌溉对土地的危害”的认识PearsonCorrelation0.866(**)
Sig.(2-tailed)0.001
N100
注:*Correlationissignificantatthe0.05level(2-tailed)
**Correlationissignificantatthe0.01level(2-tailed)
3.农民的消极社会心理
农民的消极社会心理主要有两方面的表现。其一是消极从众心理。也就是说,当有人通过施用化肥获得增产时,当有人用污水灌溉没有减产时,其他人就会纷纷效仿。在决定使用肥料与农药的种类与量时,有64.1%和59.6%的村民是参照别人的经验。其二是责任扩散机制下的旁观者心理。旁观者心理在社会心理学中指应急状态下旁观者介入的社会抑制现象。在环境行为中,个体其实也存在这种心态,集中体现在对公共领域(耕地,绝大多数村民认为国家迟早会把耕地收回去)的行为上。由于公共领域属于国家,每个农民都有在公共领域中活动的自由,并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决定自己的环境行为,然而每个农民所承担的责任是分散的,责任扩散导致了农民自身非理性环境行为的产生与强化,并对其他人的破坏行为熟视无睹。在调查中,82.7%的被访者认为土地肥力下降应有政府负完全责任,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应承担责任。因为正是由于他们过多使用化肥、用污水灌溉才导致土地肥力下降。
(二)环境归因
农民作为社会性个体,其社会行为必然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农民非理性环境行为的产生与农村传统的生产方式、国家的耕地政策及生产环境行为奖惩政策的执行情况、农村环境宣传教育的缺乏等密切相关。
1.农村传统的生产方式
由于生产条件和技术等限制,绝大部分农村的生产方式依然是传统的,广种薄收是其突出表现。为支撑这样的生产方式,他们必须用更多的环境资源换取生产效益,例如,造更多的田、用更多的水灌溉农田、盲目地依赖现代农业物资等等。农民采用这样的生产方式达到生存目的,必然会影响他们对环境行为的选择。在B村,所有的村民在灌溉耕地时,均是大水漫灌。由于处于黄土高原,周围也没有河流,因此耕地不在污水排放渠附近的村民灌溉用的水全部来自地下水,进而导致地下水位急剧下降,需要经常性地往深打井。
2.国家的耕地政策及生产环境行为奖惩政策的执行情况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但地方政府在执行时,或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或强行从农民手中收回耕地等,这样做,无法保持农民对耕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也使已加大投入的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农民产生短期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按照行为主义的观点,对个体的积极行为采用正强化,可以使其行为得以持续;对不良行为采取负强化,则会使其行为得以消退。显然,这种观点适用于对农民的环境行为的干预。但是,政府对农民的干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主要体现为:行为干预的暂时性,没有对农民的理性环境行为或非理性行为,给予反复的肯定或否定;行为干预的强度不够,对农民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并产生消极后果的行为,没有采取高强度的惩罚。在B村,村民并不会因为使用有机肥或者使用残留低的农药而得到赞扬和肯定,更不用说是物质嘉奖;同样,过量使用化肥或者使用禁用农药也不会有人来制止和处罚。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农民可以从非理性的生产环境行为中获得效益,但很难得到惩罚;或从理性的生产环境行为中得不到效益,也很难得到鼓励和奖励。长期如此,农民在面对环境时,必然会产生非理性或不理性的行为倾向。
3.农村环境宣传教育的缺乏
环境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理性化公众的环境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尽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在1996年12月10日联合发布了《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环宣[1996]947号),但是,由于环境宣传教育经费紧缺、宣传教育机构的不健全,目前全国的环境宣传教育对象主要停留在城市居民和学生,广大农村成了环境宣传教育的盲区,加上农民多是被动地接受环境知识,政府有意识的针对农民的环境宣传教育的缺乏,会使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变成一句空话。通过调查发现,经由电视获知“过多使用化肥会使土壤板结”、“农药残留”、“污水灌溉对土地有害”的村民分别达到82.4%、76.9%和87.3%。经由报纸、杂志、公共宣传栏获知地只占很小比例,甚至没有。在B村,虽有公共宣传栏,但只是用于政务公开,并没有进行环境知识地宣传教育。
(三)刺激归因
人的行为是其对客观刺激的反应,农民的环境行为则是其对环境做出的反应。没有行为对象,行为也不复存在。农民产生非理性环境行为,除受自身和社会环境的作用外,还受刺激本身的影响。
1.肥料、农药、灌溉水源的价格因素和购买(或使用)方便性因素
此前的大部分研究,或者说很多人的一种看法,均认为由于农民缺乏环境意识,或者环境意识比较低,才导致他们做出不够理性甚至不理性的生产环境行为。但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实际情况并不是完全如此。在被访者中有一位村民是高中毕业,平时也比较关注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介,他也十分明白过多使用化肥会使土壤板结、应该使用残留量低的农药,但是由于有机肥和残留低的农药的价格比较高,不可能长期使用。以一亩小麦为例,施用有机肥(牛粪)要花掉60多元;而施用化肥(尿素)只要用40多元。另外,化肥才本村就可以买到,有机肥(牛粪)需要到有养牛场的村才能买到,这样又增加了成本。再将视野放大至所有个案,有72.8%的被访者是因为价格低廉而选择化肥,有68.4%的被访者因为不用花钱而用污水灌溉。所以说,肥料、农药、灌溉水源的价格和购买(或使用)方便程度对农民生产环境行为的刺激也是比较大的。
2.非理性行为与理性行为结果的相似性
如果个体或集体的非理性行为一旦产生,并出现了消极的行为结果,且受到应有的惩罚,其必然会克制自己,修正自己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农民的非理性生产环境行为并不会很快的出现严重的后果,即使出现一些比较消极的后果,它与理性生产环境行为的结果也并不会相差很大,而且由于农民自身的文化水平和认识有限,他们更大程度上会把这种差异归结为自然原因、种子的原因等。在调查中,有一位村民2005年的小麦亩产量是362公斤,2006年小麦的亩产量是310公斤;在回答后面的问题时,笔者发现他2006年使用了污水对小麦地进行灌溉,于是笔者问他,是什么原因导致减产?他的回答是今年的种子不好,没有用去年用过的种子。笔者提出是否是因为使用了污水灌溉才导致减产,他否认了这一点,并举例说别人家也用污水灌溉,没听说也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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