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转让合同
产权转让是指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权的有偿转让。那么小产权转让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产权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小产权转让合同范文一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仁和小区 6 栋 三 单元6楼602号房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用于转让的的房屋系由申家村开发建设的,供给本村居民用房。该房屋位于东港区向阳路 56 号仁和小区 6 栋 三 单元 6 楼 号,面积为 105 平方米(最终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实际交房面积为准)。
第二条 房屋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
1、转让金额:
经双方协商,该套房屋的计价方式为按套计算,总价款为32万元整(¥:320000.00元);
2、支付方式:
在甲方与乙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20万元(¥200000.00元),剩余房款于购房合同的当日算起一年内支付12万,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九条 关于产权办理及过户登记的约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备上市交易的时间条件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到产权处与乙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费用承担:正式进行产权过户时须补交的土地收益金、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土地增值税、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若变更合同,双方应另行签约,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3、因双方相应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终止;
4、双方通过努力,提前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本合同终止。
5、因战争、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备上市交易的时间条件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到产权处与乙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若六个月内甲方无故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则每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
若一年内甲方无故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外。若因乙方原因不能过户的情况除外。
2、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该房屋确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将该房屋公证为乙方所有。若甲方不予配合,则甲方按本条第1项第二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与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户型图、房屋朝向、结构形式作为本合同中房屋约定的房屋的户型结核,相关户型结构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在甲方与开发建设单位正式签署《房屋买合同》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小产权转让合同范文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村组路暂名)小区栋单元号房屋(总楼高本房屋为第层户)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村组 路暂名)小区单元号房屋(总楼高层,本房屋为第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小区楼房东临、北临。
第二条 关于房屋权属的约定
本合同签定时,甲方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第三条 房屋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
1、转让金额: 经双方协商,该套房屋的计价方式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计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
2、支付方式:在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一期房款人民币元(¥。乙方按约定交纳
第一期款当日甲方将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一并移交给乙方;在甲方将上述房屋的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房款,逾期在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房款实际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在_____年__月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交房条件为:该房屋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水、电、煤气、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齐全、完善并且能满足正常使用。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六条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如甲方不能按期交房,则按下列方式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元);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按本条第1项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