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报销管理规定是什么
房地产行业具有鞍山的贷款、报销管理规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些规定。
规定一、目的
规范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及合理使用。
规定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的差旅费、招待费、日常开支、材料采购、办公生活用品购买、合同付款等涉及企业资金支出的全部活动。
规定三、审核管理
1、借款人、报销人必须为在本公司工作人员,严禁非本公司人员直接在财务部办理相关业务。
2、借款、报销原因必须写明,涉及合同付款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合同付款审批单》。
3、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系统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必须认真履行签字手续,了解资金来龙去脉,把握资金支付及报销尺度。
4、财务部会计、出纳、财务部经理必须严把资金支出及报销关,做到资金使用合理、支出清晰、报销及时、票据合规。严禁以任何形式的假发票、与事实不符发票、白条报帐。
5、极特殊情况下(如食堂采购副食品),应按本制度第三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履行签字,或按月统计核算后履行签字,方可报销。
6、合同付款,每付出一笔资金,财务部均须同时在该合同对帐单上记录清楚。
规定四、罚则
1、凡属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财务部不得受理,并须在每月工作报告上详细列明,作为职工品、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财务部不严格把关的,在总经理签字时,将其列为财务系统考核的重要参考;凡属弄虚作假或合伙蒙混的,以贪污行为论处。
2、凡属在借款报销环节上玩忽职守、渎职甚至有贪污行为的,集团(或公司)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罚款、降奖、降薪、降职、降股权、辞退处理直至以法律形式解决。
规定五、借款管理
1、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及必要说明,经本部门经理、本系统主管副总签字,3000元以上借款报总经理签字批准,3000元以内(含3000元)借款,总经理了解借款内容后授权财务部经理行使审批权。
2、借款除差旅费、日常开支、零星采购外,原则上一律不得使用现金。
3、因工作需要借备用金的,根据情况核定标准,每年底清帐一次。
4、借款以支票、电汇、汇票形式开具的,除详细写明金额(大小写)、用途外,收款方名称必须与合同签约方、资金实收方、发票开具方四相符;特殊情况下有不相符的,必须由合同签约方即合同收款方出具《付款委托书》,写清原因及责任归属。不得开具空白支票和空头支票;需要开具限额支票的,限额不得高于借款额。
5、对外借款原则上要上报集团批准并签定借款协议,视情况要求提供有效的抵押物件。公司原则上不向员工提供非公借款及向本单位以外人员借款。
6、公司对学校借款、拨款,预算外部分需报经学校董事会和集团总部批准。
7、财务部负责对以上借款的审核、办理和定期催收。
规定六、报销管理
1、费用报销实行集中报销制,即每周二、五上午办理,特殊情况除外。报销流程见附图。
2、借款人须在借款后七日内,或借款后十四日内但业务活动完成后4天内,履行费用或支出报销手续,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及不办理报销手续人员的欠款,财务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同时在旧帐未清前拒绝再次借款。
3、报销人须填写《费用/支出报销单》,按本制度第三条第1款规定履行程序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资金或核销相应借款。涉及到多笔业务活动时,应在报销单后附报销清单,详列时间、人物、地点、事件及金额。
4、工作人员原则上在业务完成取得税监章的正式发票后直接报销取款,减少借款的次数、金额。
5、凡涉及报销后付款超过2000元的,原则上一律不得使用现金;以自有资金先垫后报的,报销后可领取现金,但仅限于小额开支、差旅费、招待费。
6、报销后以转帐形式付款的,按本制度第三条第3款、第4款规定执行。
7、总经理出差在外不能签字而又急需办理的报销付款,总经理可电话通知财务经理办理,事后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