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安监局长讲话稿
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监局长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安监局长讲话稿一:
同志们:
刚才,各市(地)安全监管局长分别汇报了今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分析了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省局各位领导结合分管业务,对下步工作又进一步提出要求。希望大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关键一年。安全生产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一是依法治安的形势日趋紧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我们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依法治安是今年全国和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从安全生产工作发展历程来看,以往我们过多依赖行政或经济等手段,在一定时期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严,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问题越来越突出,依靠法律手段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成为必然选择。去年国家重新修订出台了新安全生产法,我省也重新制定了安全生产条例,新安法和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们安全监管人员如何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如何依法行政,提出了新要求和新考验。二是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提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陕西时,又针对安全生产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始终高度重视。特别是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下发重要文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15号文件,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等做出规定;重新调整了省政府安委会,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担任安委会主任,其他副省长担任副主任,并组织召开了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省长、副省长全部出席,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严”、“狠”等一系列重要要求;在全省大范围清理取消各类奖励的情况下,省政府坚持保留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所有这些,都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这种重视和支持既是对我们鼓励鞭策,也是严峻考验,更是一种压力。三是安全监管要求越来越严。新安法和新条例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的同时,也对安全监管人员不认真履职以及失职渎职进行惩处作出严格规定。随着行政审批权力逐步下放,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责任也随之增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醒,适应这种新变化、新要求。省长在几次会议上都曾明确提出,要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基层如果检查不到位,上级部门抽查检查发现后,属于基层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就要严肃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在年初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也明确要求,要把隐患当事故对待,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整改。可见,履职尽责既有法律层面规定,又有各级领导的严格要求,所以我们不能不作为慢作为,也不能乱作为,作为不到位还不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背负着这种责任和压力。
对于这些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加深理解,认真把握、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在思想意识上真正重视、在思维观念上彻底转变、在工作实践上快速行动,主动适应这种新常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工作热情主动迎接新的挑战。年初,我们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年重点工作都做出部署,提出了要求。为进一步抓好今年的工作落实,我重点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通过春节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督查发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级层面落实比较好,在县(市、区)落实还不够、不到位,有的企业根本不知道这些部署和要求。说明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摆位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位置,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的摆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是解决摆位问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去年,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各市(地)在年底前都制定出台了意见或措施,全力推进“三级五覆盖”,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实事求是讲,这些意见或措施“应付”有余、结合实际不足,有的照抄照转,有的缺少硬性约束,有的县(市、区)“三级五覆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今年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在“三级五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乡镇、行政村拓展,实现“五级五覆盖”,推动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所以,我们在这方面要做硬功,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更细的耐心去推进这项基础性工作,这是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保证。下一步,省局要抽调若干工作组,深入市(地),逐个县(市、区)专门检查推动此项工作。希望各地要搞好自查,哪个县(市、区)还没有落实到位,要有针对性地重点推动。如果省局检查发现没落实的,将通报问责。
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上,既有横向责任也有纵向责任。从横向责任来说,就是要抓住省委出台15号文件的有利契机,抓紧明确各负有行业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只有明确部门的工作职责,才能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实现齐抓共管,才能改变安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便于我们站在更高层次做好综合监管。这要作为今年各市(地)的一项重点工作,也要纳入全省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从纵向责任来说,就是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五级五覆盖”。到乡镇、村这一级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问题会越来越突出,难度会越来越大。国家总局要统计掌握各省乡镇、村两级覆盖率,各地一定要搞好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做到“五级五覆盖”。明天,我们还将召开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各地一定要注重学习和借鉴。
同时,要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必须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五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国家总局要求2015年底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2016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下企业。各市(地)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推动企业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只有把责任体系层层建立起来并落实到位,才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局今后检查企业时,将重点检查“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企业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监管部门要负责任。
第二,要加强新安法和新条例的宣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已经出台,我省《安全生产条例》4月1日已正式实施,我们一定要加强宣传贯彻。特别要在企业层面深入宣传贯彻新安法和新条例。如果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那么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就是一句空话,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就会屡禁不止、屡打不绝。所以,我们一定要注重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能让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只在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层面循环。要把宣传贯彻的重点放在企业,把学习压力层层传导到企业,加大力度,广泛宣传,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新安法和新条例,让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知法、学法、遵守法律,自觉依法生产经营,这才是宣贯落实的根本。今年省局将组织宣讲团,深入市(地)、县(市、区)宣讲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送法到基层、到企业,各市(地)要组织配合好宣讲活动,使新安法、新条例深入人心。这项工作由法规处承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一定要做实做细做到位,不能应付、对付,不搞形式、走过场。
第三,要强化严格执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随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完善,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和依法严格执法尤为关键。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但问题仍然很多,特别是瞒报谎报事故和非法违法问题,在我省一直非常突出。去年底,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安全生产要严抓、严查、严处,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也批示强调安全生产要严要求、狠处理,要求要严、检查要严、处理隐患要严。“严”和“狠”始终是省委省政府两位主要领导一直强调和关注的重点,是现阶段做好安全工作的硬手段硬措施,也是对我们安全监管战线的一种期望和要求。所以,无论从落实领导批示还是从解决我省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角度,都必须把“严”和“狠”的要求贯穿到今年的执法工作中。要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深入持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加大经济处罚的同时,对非法违法行为和一些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要敢于运用、依法运用停产、停建、停输、停运、停电、停供火工品等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切实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不能让企业轻易碰触安全这道高压线。总之,各市(地)都要在落实“严”和“狠”的要求上深入研究,多下功夫,既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又要把握好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尺度。各市(地)执法处罚的力度也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要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责,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都要认真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计划有序开展监督检查,特别要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加强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侧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检查方式要有所变化。检查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不间断,是国家安监总局今年提出的重要要求,并将增加这方面的检查次数和频率。陆昊省长在省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要求,今年的安全生产检查都要搞暗访暗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严厉处理有关责任人。所以,我们各级安监部门都要积极采取和推行这种方式,少搞走形式、走过场的应付检查,多搞专业性突击检查和暗访暗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企业有关责任人,并及时把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企业及时在各类媒体曝光,让全社会共同监督隐患和问题整改。二是检查内容要有所侧重。检查企业,督促推动其整改隐患和问题,这是安监部门的职责。但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在具体检查内容上要有区别、有侧重。省级安监部门重点检查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在各级、各层面的落实情况,要把企业当作一面镜子,反映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到位,从而督促地方政府和部门找准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检查企业的具体隐患和问题,应该作为市(地)、县(市、区)特别是县区级安监部门的主要任务。三是检查过程中也要处理相关责任人。陆昊省长多次指出,我省安全生产一直只是在发生事故后才处理企业和部门相关责任人,没有一次是针对隐患和问题处理责任人的。所以,从今年开始,省、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要有所突破,这也是工作力度大小的一个重要反映,省里在年末责任制考核时也将考核这方面工作。
第五,要客观公正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在国家和省大量取消各种考核奖励的大背景下,省政府依然保留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我们必须十分珍惜,只能把这件事越做越好、越做越完善,体现安全生产的权威性和重要性,真正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这些年,省局一直在不断探索完善考核制度和办法,办求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埋没踏踏实实的工作成绩。在安全生产考核奖励上,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态度非常明确,批示要求考核要奖罚分明、工作评价客观,有重大事故不能得奖,不宜一般性打分,要有总体工作评价。遵循这一要求,我们在考核中注重体现日常的工作评价,不简单以考核组考核评分作为确定等次的唯一依据。除了制定考核细则统一评分标准、召开动员会提出严格要求、局务会逐一听取考核组汇报、党组会确定考核结果外,把能够体现日常工作的内容纳入到最终考核中。对有些考核项事先确定以相关处室日常掌握打分为准(比如对有些会议精神以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有些考核项在考核组打分后再征求处室意见,进一步确认考核组的评定结果;把有些反映平时实际工作的内容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增加了6个方面重要参考内容,分别是各地瞒报谎报事故、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以及被约谈、挂牌督办、通报(警示通报)次数。大家自己对照一下,就会理解最后的考核结果。所以说,省局对待责任制考核是非常认真和严肃的,也是非常负责任的,这也体现了陆昊省长的要求。对于2014年的考核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给予肯定,强调就是要严格坚持标准,否则就不必考核。各地追求考核等次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但一定要把功夫多下在平时、心思多用在平时。工作上要有创新,要有一些切实能解决突出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只要各方面工作都做到位了,考核结果自然会好。我们会客观公正全面评价,不要绞尽脑汁托情找关系,争取名次。
第六,要切实发挥好安委办作用。发挥好安委办作用问题,我们经常讲,但始终落实的不够好,不只省局存在,市、县级安监部门都有这个问题。大家可能注意到了,今年初全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针对煤矿整顿关闭,我特别强调了“各产煤市(地)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加强检查督导、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化解矛盾,推动煤矿管理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煤矿“双七条”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完成好煤矿整顿关闭各项工作。”可能有的产煤市(地)不一定理解,对煤矿监管一直有所顾忌,认为这是煤管部门的事;有的认为安监部门权力有限,责任无限,不能再自己给自己“加码”。实事求是讲,这种认识是存在偏差的。煤矿作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点行业,是各级政府监管的重点,安监局作为安委会的办事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不覆盖煤矿,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煤矿事故指标都要算在本地区整体的安全指标上,发生重大事故谁都逃不了干系,市(地)政府不但没有评优资格,而且还要一票否决,说安委办没有一点责任肯定站不住脚,被否决了脸上也不光彩;还有一些国家总局安排的重点工作,离开安委办根本无法推动。试想一下,安监部门这些年走过来,如果不打好这张牌,不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委办职能,可以肯定的讲,我们今天不会有这样的地位。之所以重复说这些,并不是让大家去直接监管煤矿,现在都讲依法行政,煤矿监管法定职责不在安监部门,但安委办对所有行业领域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能必须加强,不能削弱。在煤矿及道路交通综合监管方面,各地要深入研究。
在发挥安委办作用方面,我们还要在依法行政基础上,采取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这些手段必不可少,有的作用还很大。去年我们突出了对市(地)政府的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对企业隐患和问题连续曝光,实践证明发挥了较好作用,也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还要继续加强,这也是国家总局今年的一项工作重点。从我们各市(地)来看,这些制度有的没有,有的只写在纸上,甚至一次也没有曝光和开展过约谈,这也是安委办作用没有很好发挥的具体体现。所以,各市(地)都要深入思考安委办职能作用发挥问题,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同时,要从安委办的角度,做好事故查处督办落实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总局要求,每一起事故调查报告都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做到百分之百;对事故查处严格按规定实施挂牌督办;省级安委会对典型较大事故要提级调查。所以,各市(地)要高度重视事故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及时在相关媒体公开事故调查报告,确保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七,要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一项基本功,向书本学、向他人学、向社会实践学,途径很多。安全监管战线的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要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其它业务知识的学习,争作行家里手。当前,特别是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大背景下,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尤为重要。尊崇敬畏法律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学法、用法是我们的看家本领。我们一定要带头加强学习,带头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法、懂法、用法,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学会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安全监管,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要加强培训。加强培训是提高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要侧重现场检查和行政执法,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侧重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各市(地)要不等不靠,除了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处,要积极自行组织开展培训,缺少师资力量省里可以给予支持。
第八,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安全监管工作一方面肩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一方面连结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由于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安全工作,我们的地位越来越突显,岗位越来越重要。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积极担负起这项神圣使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履行法定职责。安全监管有时是一项硬碰硬的工作,必须要有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评价有五条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敢于担当是其中一条重要标准。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需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精神。对上级的部署要求,要给领导多出主意、多提思路和办法,当好参谋。对一些难点和矛盾突出问题,不回避推卸,不“打太极”。要横下一条心,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积极寻求办法和途径,切实推动重点和难点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