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的作用

2017-06-13

现行财税政策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还存在不足,税收政策在实际落实中也存在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财税政策的作用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税政策的作用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发挥财税政策支撑作用

“当前,要贯彻好五大发展理念,亟待建立与之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在省政协“建立和完善我省支撑五大发展理念的财税政策”月度协商座谈会上,省政协委员侯志平的发言掷地有声。与会省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分别结合我省实际,围绕核心议题,从不同角度建言献策,让协商会氛围热烈起来。

“可以以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点,促进优质PPP项目尽早落地,运用产业引导基金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侯志平委员认为,应建立支撑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逐步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形成跨部门的财政科技项目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机制,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各级政府应改变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的片面发展观。”康杰委员建议推进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比重,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支出结构。

张献和委员的发言聚焦如何化解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他建议,加强化债组织建设,成立省化债工作领导小组;稳增长、促发展、增税源,有序推进化债过程;划分类别,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等;搭建债务管理互联网平台,加强对债务全过程监管等。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升级纳税申报系统,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提示,实现申报自动计税。”宋英武委员聚焦推进创新创业,建议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上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支撑作用。

高丽峰委员建议,建立完善能充分挖掘我省教育资源的财税政策,在财税政策上,对接收外省学生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对在我省就读的外省学生给予减免学费的补贴,对外省报考我省高校的学生给予奖励等。

“现行财税政策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还存在不足,税收政策在实际落实中也存在问题。”九三学社社员王博建议,改变当前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通过加大流通环节税收的优惠力度,给企业特别是处于种子期、起步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企业以更多实惠。同时,适度加大研发投入扣除力度,允许企业用前期研发投入抵减未来一段时间的应税收入。

对于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与会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认真研究加以采纳,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财税工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

刘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 促进创业投资助力创新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 刘昆

尊敬的各位来宾,朋友们,同志们:

下午好!很高兴参加本次创业投资行业峰会。作为双创活动周的重要内容,我们共同迎来第四届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峰会,我谨代表财政部对本次峰会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对长期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

创业投资以资本为纽带,实现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与企业创业有机结合,是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力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业投资和创业创新协同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培育创业服务业,发展天使、创业、产业等投资”,“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乘数效应。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下,我国创投行业历经20多年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市场,创业投资在改善我国融资结构、推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财政部始终将支持创新发展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重发挥创业投资的重要作用,完善财税政策、强化资金引导、加强政策协同,全力支持创业创新、激发经济活力。

一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创新。为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2007年起,对公司制创投企业,凡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年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激发了面向创业创新的投资活力。2012年起,陆续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试点,对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实施所得税抵扣, 2015年推广至全国,对于鼓励创投行业投资阶段前移、进一步支持创新创业起到重要作用。

二是出台国资管理措施,调动国有创投企业投资积极性。为了引导国有创投企业更多投资早中期项目,2010年起,对国有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企业,经审核批准后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2015年起不再审批转持事项,改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网络公示即获得豁免资格,目前已有36家企业受益。

三是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带动社会投资支持创业创新。近年来,中央财政聚焦存在“市场失灵”的重点领域,会同有关部门及社会出资人累计发起设立13支基金,中央财政承诺出资超过2300亿元,直接间接吸引社会资本20倍以上,有效带动了社会投资。其中,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于2015年底设立并展开投资;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已完成注册,募资超过400亿元,整合纳入其中的中央财政已参股基金近200支。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已设立投运。在国家级基金的带动下,一些地方结合当地情况也设立创投引导类基金。

四是加强政策协同,为创业投资和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为进一步发挥城市对创新创业的孵化培育平台功能,2015起,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160亿元,支持30个示范城市加强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对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撬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1800多亿元,大大激发了地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

朋友们,同志们:

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发展创业投资及助推创新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指明了创投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方向,财政部将狠抓落实。按照刚才高丽副总理讲话精神,财政部将从财税政策、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两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

一方面,完善财税政策,创造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制度环境。主要按照税收中性、税收公平原则和税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针对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税收政策。初步考虑将现行创投企业享受所得税抵扣政策由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扩展到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适当放宽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门槛,解决初创企业难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问题,加大对创新型科技企业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同时,考虑对天使投资个人也给予适当所得税优惠,鼓励天使投资个人更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另一方面,规范管理创投引导基金,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当前,包括创投引导基金在内的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已呈规模化发展态势。为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2015年,财政部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财政性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国发53号文件,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基金设立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已设立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国家级基金的示范作用,通过财政资金的适当劣后分配吸引社会资金,引导创业创新。

此外,还将继续抓好现有30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工作,研究制定城市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标准体系,落实和完善国有创业投资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制度环境。

朋友们,同志们:

以国发53号文件发布为契机,我国创投行业迎来新的起点。新起点上,如何更好推动创投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创业投资连接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功能,是政府部门、创投行业、社会各界需要共同推动的事业。让我们齐心协力,为推动创投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懈努力,为促进创业投资更好助力创新发展携手共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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