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人们日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也必将引起人们对主要日常食品之一的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视,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一:
市水产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质量监管,不断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活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市水产服务中心按照《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本行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职能科室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根据以往水产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了水产品抽检计划,明确重点抽检品种、重点类别,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强化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为保障我市渔业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半年,我单位多层次、多方位的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张贴、发放宣传材料、明白纸5000多份,直接接受宣传群众3000多人次,强化了水产品生产经营户安全生产要求,提高养殖户对投入品质量安全判的别与防范能力。同时,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渔药的使用。
(三)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为重点,全力推进依法治渔
自入夏以来,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渔政执法集中检查活动。此次活动的重点在于加大对河流的安全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设网捕鱼、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向过往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河道、水库、水源的重点区段,设立宣传牌、警示牌,并对外公布渔政管理监督电话,听取群众意见投诉和相关咨询。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效地遏制非法了捕鱼行为,对今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四)签订责任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加强水产品育苗、养殖环节监督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市水产品牌形象,组织开展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活动。责任书主要工作目标为持证或认证后合法生产经营,严格执行水产健康养殖规定的“五项制度、三项记录”,建立水质环境监控制度,建立科学用药制度,做好水产品生产、用药、销售记录,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投入品监控制度,水产苗种、养殖成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举报违规使用、销售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目前全市所有养殖企业已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签订责任书104份。
(五)开展水产品药残抽检工作
根据省、市年主要水产品抽检计划,我中心制定了年度水产品质量检测计划,全年共抽检鲫鱼、草鱼、鲤鱼、鲢鱼、乌鳢等品种16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同时要求我市11家无公害水产基地及36个“无公害”、“有机”认证产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检工作,对尚不具备进行自检企业的可委托有关质量机构进行检测。
二、存在问题
(一)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有待继续提高。我市水产养殖面广量大,从业人员多,以“一户一口塘”为主的分散经营机制与标准化生产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加上目前水产品市场进入门槛较低等因素,造成从业者质量安全意识较淡薄,生产不够规范、养殖日志记录不全,滥用渔药甚至使用违禁药物等现象时有存在。
(二)养殖水域环境不容乐观。从近几年养殖水域环境检测表明,我市养殖水质呈富营养化趋势,主要是工业排污和生活排污,以及养殖业的自身污染造成,应引起各级领导重视。
(三)产业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渔业产业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大多数养殖企业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缺少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同时优势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不多,制约了我市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监管存在一定不足。在生产环节上,由于水产养殖点多面广,难以对所有的水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建立档案,致使部分养殖产品处于我们监控范围之外。在流通领域中,开放的水产品交易市场,降低了水产品市场销售的准入门槛,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追根查源。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省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工作,加强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认识;
2、继续做好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列入质量安全监管对象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监管,制度尚未建立单位,限期建立完善。健全监管网络,发挥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从而以制度来提高水产品质量,提升市水产品品牌;
3、继续做好推行标准化生产工作。加强养殖用药管理,逐步建立生产档案,完善“五项制度、三项登记”,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后续工作,以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来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对老塘改建管理,提倡养殖塘安装增氧设施,改善养殖条件,提高养殖效益。
4、加大监管力度。继续严厉打击使用水产违禁药物、有毒农药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5、加强水产品药残抽检工作。按省、市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水产品和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规范采样,保证抽取的样品具有科学性、代表性。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二:
今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精神,根据省局《2012年广东省“三打两建”行动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局积极开展 “三打两建”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此为重点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监管责任
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水产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同时,市渔政支队设立专项行动执法组,具体负责和开展专项打击执法行动。我局制定了《2012年湛江市“三打两建”行动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印发给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求他们贯彻落实我局《行动方案》,并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当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市2012年度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今年4月6日,我局主持召开了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三打两建”行动动员大会。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有关科室、站、所,省渔政总队湛江支队,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渔政大队领导及有关人员共4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林卓云副局长传达了省局郑伟仪局长、文斌副局长、刘物开副局长在2012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总结了我市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执法工作情况,并布置2012年“三打两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供从业人员素质
1、年初,我局将涉及食品(包括水产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汇编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须知》的小册子,免费发放给各县(市、区);开展水产品标识管理,派发《<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知识问答》;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湛江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场咨询活动4次。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3898份。
2、今年以来,共举办渔民培训班3次,培训渔民80人次,举办渔政人员培训班3次,培训渔政人员60人次。
3、进行媒体宣传4次。将开展水产品标识管理、水产品抽样监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在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和相关网站进行新闻报道,以扩大宣传效果。在湛江日报上作连续两天的水产品标识管理公益广告。
(三)加强专项整治,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对水产苗种场、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无证生产和使用禁药行为、检查是否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对违法生产、三项记录不齐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必要时依法给予处罚。至5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63人次,其中行政人员295人次,渔政人员668人次,执法车辆259辆次,检查养殖场204家、种苗场367家,其他如超市、市场等60家,责令整改处罚128家,行政处罚11起,罚款2.85万元。专项整治行动走在全省前列,受到省渔政总队的口头表扬。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有力地宣传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精神,打击了部分一贯无视国家法纪的养殖单位和个人,保障了我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四)检打联动,创新监管机制
20XX年我市抽检任务703个样品,其中,养殖产品130个,天然海水贝类40个,天然水域鱼类50个,流通环节水产品328个(其中速测250个),水产种苗104个,投入品(渔药、饲料)50个。目前抽取的养殖产品、天然海水贝类、市场水产品156个,水产品合格率达100 %。抽取对虾种苗57个,有5家种苗场7个虾苗样本超标,合格率87.7%。我局已下达通知要求当地主管部门及渔政大队对不合格种苗进行查处,目前,遂溪县、雷州市共4宗违禁药物残留案件已结案,均进行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处置,并将该批不合格种苗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开发区的尚在跟踪追查中,对不合格水产品追踪查处做到100%落实。
(五)强化标识管理,提升监管成效
根据省局部署及我市制度的《湛江市实施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方案》,自去年年末至今,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实施标识管理行动的顺利进行:1、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管理措施;2、召开工作会议,布置专项行动;3、组织培训学习,提高执法能力;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意识;5、开展执法行动,保障有效实施。目前,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等较大农贸市场及超市已基本实现标识化管理,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种苗场,也将完善水产品可追溯制度,为我市水产品统一带上“身份证”以提升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为加强宣传,我局组织在湛江日报上进行了题为《水产品上市需要佩带身份证》的新闻报道。
(六)积极落实省、市政协提案建议
今年,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水产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被列为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由黄龙云主席牵头督办,我市人民政府作为协办单位之一。农工党湛江市委也提出市政协提案《关于加强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为此,我局积极落实省、市政协提案建议,密切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局做好有关工作,以此为契机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七)及时应对处理雷州渔民食用油螺中毒事件
5月17日晚,雷州乌石镇3渔民因食用海产品油螺(学名瓜螺)中毒,其中两名中毒严重者转移到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经抢救,3名中毒渔民最后均转危为安。18日上午,在接到雷州市局事件报告后,我科及及市监测站人员前往乌石港等地抽取油螺、石头蟹及扇贝等水产品检测,检测结果为油螺体内腹泻性贝类毒素超标。事件发生后,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了禁捕油螺的通知,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后为将此事作为市应急大事记上报市政府。
(八)支持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加强水产品检测能力建设
参加市农业局牵头召开的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案讨论会,并提出我局的建议,要求加强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水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在报建农业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中,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购置部分检测仪器供该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