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对危化品首推公众责任险

2016-12-02

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物流关于危化品的问题相关知识。

物流业对危化品首推公众责任险

“今后危化品物流公众责任险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月19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以下简称危化分会)秘书长刘宇航这样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像‘8·12’这种重大事故,企业根本无力赔偿,如果上了公众责任险,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企业出事、全民买单的现象也将大大减少。”

据了解,在危化物流行业,以往只有针对货物、车辆、人员的财产险和人身安全险,而没有针对行业可能存在的公众风险的保险方案。为此,危化分会在广泛调研基础上,联合保险公司于年初在国内首次推出了危化品物流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的推出是一项重大突破,填补了危化品物流行业的保险内容和险种的空白,也有利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刘宇航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这种公众险将实现“规模效应,降低费率,统一服务,统一理赔”,将以人保为主承保单位,联合太平、阳光、平安等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公众责任险。投保企业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可直接介入责任事故的事后救助和善后处理,受害人可以迅速获得赔偿。特别是在一些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在危化品物流企业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公众责任保险的理赔,可使赔偿有所保障,使人民群众的损失得以补偿,利益得到保护。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某危化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对高速公路道路造成损失,经判决由车辆方赔偿100万元。如果物流企业投保了危化品物流公众责任险,那么车辆方通过保险公司分别由车辆第三者保险赔偿50万元,另外超出部分则由公众责任保险赔偿50万元。”刘宇航表示。

此外,该公众责任险的推出还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负担和压力。据统计,国外公众责任险的份额占到财险市场的30%以上,而在我国却只有3%左右,凸显出我国在公众责任险方面的严重缺失。而对于危化品物流企业来说,无论是装卸、运输还是停放,这些环节都存在公众责任事故风险。在我国,对危化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基本上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发挥的作用很小。危化品物流企业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后,可以有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和压力。

刘宇航介绍说,凡是化工物流企业均可通过危化分会购买公众责任险。该保险不是强制险而是自愿购买,对危化品物流行业拟采用全国统一、行业性集中的实施方式,同时对保险费进行规范化管理。拟先将南京、上海、宁波作为试点区域,组织危化品物流企业开展新险种的投保工作,保险公司可为有意向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量身定制适合的投保方案。

据悉,此险种一经推出便受到业内企业的关注。这种保险相当于给企业吃了颗“定心丸”,将不可控风险的一部分变成可控风险,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将损失降到最低,既保障了公众、企业及员工的利益,更保证了企业及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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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的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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