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县市委书记严以用权讲话材料

2016-12-01

严以用权和干事创业不是对立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县市委书记严以用权讲话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县市委书记严以用权讲话材料一:

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严以用权,严字当头,严字是关键。

严以用权,就要严格区分公私界限,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严格按法办事、严守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接受人民监督,时刻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加以改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严以用权专题的发言稿,欢迎参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三严”之一,严以用权在“三严”的内在逻辑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严以用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修身要严,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谨修官德,在灵魂深处真正树立为民意识,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来说,严以用权又是严以律己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只有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真正做到按规则办事,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因此,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内涵,准确把握其三个基本维度。

要做到“权为民所用”

“权为民所用”的基础在于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对权力的来源、权力的性质和权力的使用要有一个准确的认识。领导干部不但要从社会主义法规制度层面深刻把握权力的民主性和人民性,而且必须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来自于人民群众,而自身也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做到“权为民所用”,前提在于要有良好的党性修养,真正从思想根源上亲民爱民,才能形成“权为民所用”的自觉意识。党性修养是高于个体修养的另一个层次,它不是“独善其身”的个体生命意义的完成,而是“平天下”的外在价值的实现。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的领导干部有着区别于其他任何党派或政治团体的特殊要求。这种要求就是作为个体能够超越个人一己私利,自觉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完成从“个体利益”到“社会责任”的转变。一个人只有超越了个体利益得失的计较,能够发自内心关照社会,甚至能够牺牲自我而没有抱怨,才算具备了从政为官的基本条件。当然“权为民所用”不单单是一句口号,更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表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实实践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权为民所用”需要具备照顾百姓的能力,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好事,为群众谋福利。县委书记的典型代表焦裕禄同志发自内心的公仆意识,真抓实干的创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官德意识诠释了一个优秀共产党人对于“权为民所用”的深刻理解,从本质上反映了共产党人“为民做官”的价值理念,为新时期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标杆。

要按照规则办事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之一。按照规则办事,首先要明确“权”和“责”的关系,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应该为人民群众而行使,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都要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要明确“权力清单”和自己职权的法定边界,对用权和行权的基本规范要有一个准确地把握,认识到任何职权都是由法律确定的,都必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行使,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认识到任何职权的行使都要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认识到任何违犯法定职权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和制裁。要把依法依规用权和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要时时刻刻、老老实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位高不擅权”、“有权不任性”。其次,要克服有权不想用、有权不会用、有权滥用、为官不为等不良现象。领导干部要不断反省自身在“做人”、“谋事”、“做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如何“合规合法地服务好人民群众”。只有对自身的职务责任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从灵魂深处挖掘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才能形成领导干部道德规范的自觉认同,才能发自内心的不想腐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但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升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更要以反面典型为镜子,对照自身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权力观等方面是否有所放松,不断净化自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要摒弃特权意识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鲜明阐述了“共产党员”四个字的基本意义和价值。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共产党员的价值和意义就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的社会实践中。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新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纷繁交错的利益纠葛和形形色色的现实诱惑,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是艰苦创业的场所;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谋私利的工具,其真正意义在于服务人民群众。因此,领导干部首先要摒弃特权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要明辨是非,廉洁自律、向善惩恶,自觉按照法律制度行事,避免以个人好恶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要做到踏实做人,通过省察克制的方法,反省自己思想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克服,自觉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权重不谋私”。要把“做人”和“为官”统一起来,把“做官”和“谋事”统一起来,把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统一起来,把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完善自身和奉献社会统一起来,真正做到胸怀天下,服务百姓。

县市委书记严以用权讲话材料二:

中央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高度重视。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既巩固和扩大从严治党成果,又有效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中央组织部也专门召开会议、发出通知,对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进行部署。这对于我们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专题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支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好 “严以用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学习讨论,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确职责、严以用权、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着重强化以下四种意识:

一要强化“敢于用权”意识,把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首要责任。

严以用权首先要敢于用权,“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工委的权力,概括起来就是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当前,从严从实行使好这个领导权,最根本的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就是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具体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既然中央把权力授予了我们,我们就要敢于用权、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就要主动承担好管党治党责任、理直气壮抓党建,切实做到“领导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是“攻坚战”,更是蕴含生机的“党建的春天”。我们要牢牢坚持这条主线不动摇,紧抓落实《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松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敢作敢为、敢闯敢试、敢抓敢管,以非常之策、非常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地具体地落到实处,努力打造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亮丽名片”。要在机关积极营造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树立鼓励干事、支持干事、包容干事的风气,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踏实做事、不懈奉献的用人导向,使党员干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中增强本领、展示才干、锻炼提高,使严以用权、敢于用权、敢于担当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和价值准则。

二要强化“依法用权”意识,着力提高依规治党能力。

严以用权,如何严?根本要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工委来说,主要就是中央“三定方案”规定的9项职责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9项职责,此外还有其他党内法规制度、党内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做到严以用权、依法用权,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不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另一方面要坚决防止“越权非为”,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工作要清理取消,对属于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不插手”,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6月11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明确赋予部门党组“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的权力,这标志着机关党建领导体制新的发展和完善。工委在新的机关党建领导体制中的地位和权力不是削弱了,而是实现了“三个突破性”的加强。具体体现在:第一,该条例第四条首次规定“党委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把它作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总则之一;第二,该条例第十三条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规定,“党组应当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并把它作为党组的职责要求;第三,该条例第二十九条首次规定“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这就明确赋予了工委参与考核党组抓机关党建情况的权力。我们要把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各自的权责边界及两者关系弄明白,理清工委与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责分工,把履职用权的重点转变到对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宏观规划和监督考核上来,逐步改变过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管得过细的履职用权模式,切实按照依规治党要求,把法定职责和权力严格履行好。工委的党员干部要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尽快把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考虑合乎法制规范变成自觉意识和行动。

三要强化“科学用权”意识,着力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严以用权,关键是正确、科学用权,确保权力行使不任性、不偏向、不出错。长期以来,工委在开展工作中人治思维、活动思维、惯性思维较重,“文件多、简报多、会议活动多、多头向下”等“四多”问题突出,部门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部意见较大。这两年,我们一直在加大力度解决这些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看了今年上半年工委会议活动情况的统计结果,我感到形势不容乐观。我们要继续加强内部统筹,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多头指导、活动过多,防止大呼隆、打乱仗,切实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同时,科学用权还必须求真务实、遵循客观规律。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努力把握和运用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的建设规律,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工作的规律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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