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下册教案设计

2017-06-11

教案是帮助初二政治教师顺利完成课堂教学设计的重要教学文件。为大家整理了初二政治下册教案设计,欢迎大家阅读!

初二政治下册教案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知识要点与学习要求

1、知识目标

⑴了解社会财产的分类和个人财产的内容及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⑵明确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

⑶明确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继承权的含义及实现方式。

⑷明确智力成果的含义,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

2、能力目标

⑴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⑵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

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⑴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⑵保护智力成果权,要树立维权意识。

课时:3课时。第一框为1 课时,

第二框为1 课时,第三框为1 课时。

教学内容提要一、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1)财产的含义(归属):属于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权的物质财富。公民的财产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准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等。

(2)公民的的合法财产的含义:公民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获得的财产。教育学生能辨别哪些是合法财产?哪些是非法财产?结合教材P68——70页来学习。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教材P70 分别解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1)为什么要保护?P71 (2)怎样保护?

①宪法保护

②民法保护

③刑法保护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2)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财产属于谁

一、导入新课 “拾金不昧”。

教师: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学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教师:的确正如同学们说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我们看看这张图片。就在我们感叹好人有好报的时候,我在某一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内容: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学生说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教师:看来大家是很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的。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 (学生回答) 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 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

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 (支持) 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

板书:财产属于谁

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要想理解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一)财产所有权教师:

同学们每天都在教室里上课,相信大家最盼望的就是放假了。那么,一年365天,你最喜欢过哪个节日(法定节日)?

(学生回答)

教师:春节期间大家一般可以收到多少压岁钱?

(学生回答)教师提问:好。

假设春节期间你收到了1000元压岁钱,你会如何安排这些钱呢?

(学生回答)

教师:你会把这1000元放在哪里?

(学生回答存银行)老师说,看来同学们年纪虽小但却十分具有理财思想。近期央行根据国内经济形势调高了存贷款利率,相信你这时存钱会给你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教师:如果你去商店看到了自己十分喜爱的物品,你会怎么办?

(学生回答)

教师:(找存银行的同学继续提问)刚才你说会把这500元存入银行。如果你过一段时间去银行取钱,钱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的部分叫什么?是归银行还是归你自己。

(学生回答)教师:如果你在报纸上也看到了类似出租车司机李某听到的消息,你会怎么做?(学生回答)教师:从我们拿到这500元到现在,在这个过程中你对这500元都做了哪些事呢?其实将大家做的这些行为后面加上一个“权”字就是我们财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之后,回过头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处理结果,谁能将法院作出处理的理由给我们大家试着分析一下。(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教师:好!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下面请大家想想在生活中你都对周围的哪些财产享有所有权呢?(学生回答)教师:通过同学们的回答,我感到在我们周围可为我们所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刚才有同学说到对家庭财产(家庭中的电脑、电视等)享有所有权。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接到了这样一个咨询电话: 6月初,我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我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我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请问我该怎么办?教师:你如何看待中学生张明的卖出行为? (学生讨论回答) 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我们在生活中决不能做案例中张明所做的事,虽然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由于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目前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只有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教师:刚才大家列举了那么多属于自己的财产。下面请看图片,看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都归属于谁?(出示图片:学校的桌椅、路边的电话亭等。)教师:我们如何划分财产归属的种类呢?(学生回答)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呢?

(二)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财产范围的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教师:我们看教材第68~69页出示的五种财产占有情况,判断一下哪些应该属于个人,哪些不属于个人?为什么?(学生判断,教师总结)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内容合法的财产。因此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过渡:了解了财产所有权和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生活中我们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呢? (过渡:请同学们看家庭盗窃现场的图片)教师:如果你放学回家,看到了图片中的情形,你的反映是什么?(家中被盗了)教师:看到如此情景,你接下来会做什么?(打电话告诉家长,或直接打110报警)教师:由同学们对刚才情景所作出的反映,我感到大家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的。即在自己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该说依靠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有利的武器。

(三)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现实生活中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具体手段有那些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农民甲于1991年3月2日,在县城农贸市场以600元买了一只毛驴。1991年3月4日,甲一时疏忽,毛驴从家中走失。这只毛驴恰被邻村农民乙发现并将其赶回了自家。乙对其邻居说这只毛驴是刚从集市上买来的。1991年3月23日,乙赶着这头毛驴到集市上去卖,正好经过甲家门口,当即被甲认出。甲即向其索要。乙拒绝返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甲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请左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案件中的甲,你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我们请右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法官,你又会做出怎样的处理? (学生讨论,回答问题)以上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下面的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播放FLASH──抢劫教师提问:画面中的开车人遇到了什么事情?(学生回答抢劫)教师提问:抢劫行为使你的什么权利遭到了损害?(学生回答财产所有权和人身安全)教师提问:如果该抢劫犯在对你进行抢劫时,恰好被公安机关抓获,你认为应怎样处理他?并说明你的理由。(学生回答)教师总结:相信大家对他的处理意见是一致的,即交由公、检、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来讲,就是运用刑法这一最为严厉的法律武器对犯罪人进行最有力、最有效的打击,从而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因为这些进行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人,他们的存在不仅会给公民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害,而且还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不仅如此,这类实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犯罪人,还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如果仅用民事手段来解决,根本无法起到威慑、保护作用。因此,国家在规定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还规定了公民可以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社会性偏差与政治课教学

所谓“社会性偏差”是指学生认识受到来自社会方面的影响,与学校教育的内容与宗旨不相符合,并且发生了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思想行为偏差。

政治课教学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当前面临的问题是突出的,学生认识的社会性偏差便是其中之一。

一、教学中存在的一个突出现象

社会事物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在目前情况下,一方面,我国的经济正在欣欣向荣地向前发展,改革也正在逐步深入,总的形势是好的,另一方面,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处境却比较困难,政治课的教学情况也不例外。

当前,政治课教学中存在一种突出现象,即由于已经受到或正在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其中包括来自学生家庭生活境遇的影响,学生们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许多“先入为主”的观念。他们不是在被动地接受教育,尽管年轻学生的可塑性很大,但他们的自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正因为如此,在教学过程中,他们会对所学知识作出自己的理解和反应,结果出现了一些片面的、似是而非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乃至表现出对教学的“逆反心理”。表面上看这些是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究其真实原因,其实是受社会影响的结果。教学过程只是提供了使其表现或诱发其表现的条件。这一现象可称之为政治课教学中学生认识的“社会性偏差”。

二、社会性偏差的表现

根据教学实践的观察和了解,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学生认识中存在着现实性偏差,表现为学生从社会上获知的现实情况不是零碎、肤浅,就是失之偏颇。在一次教学活动中,结合“热爱社会主义”议题曾让学生联系实际谈体会。有学生认为:“如今社会上只讲效益、只讲赚钱,你不能干就没有你的饭碗,这可跟过去的社会主义不同,那时人人有饭吃,有活干。”据了解,这位学生的父亲被单位裁减下来了,所以他对当前社会生活有自己的看法。但他所陈述的事实却有片面性,因为他对我国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实际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只看到眼前暂时存在的某些非本质的现象,结果有些事实是被夸张了,有些则是被曲解了。

二是在学生认识中存在着历史性偏差,历史隔膜现象比较突出,表现为学生从社会上获知的历史性事实,不少是带有偏见性的,或者脑子里装着不少社会上流传的历史秘闻和轶事,而对历史真实的认识却是苍白和无知的。一次请学生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谈谈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也可以作出新旧社会的对比。可有位学生写道:“在五、六十年代,人民生活很苦,吃不饱、穿不暖,人们穿草鞋,女孩子没有裙子穿。现在生活比过去好多了。”显然这位学生不仅对社会主义建设史缺乏比较完整和接近本质真实的了解,而且给人的印象是参照系错位,把改革前后社会生活的对比误作为新旧社会加以比较了。

三是在学生认识中存在着观点性偏差,表现为学生跟着社会生活的感觉走,在灯红酒绿的物质世界里,认识上不知不觉地误入歧途。有的学生的行为常不自觉地表现了社会上的影响,嘴里哼着顺口的广告词,如“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结果,关于在新形势下还要不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一次在课堂讨论时,有学生持否定观点,认为“现在社会上实行的是高消费,能挣会花自己光彩,别人也羡慕。艰苦奋斗已不合时代潮流,要不,建那么多高级宾馆、进口那么多高档消费品干什么?!”

四是在学生认识中存在着兴趣性偏差,表现为学生对传统教育的冷漠与疏远,而对各种并不健康的“新潮”事物和时髦行为却有一种特殊兴趣偏好,如从迷恋港台歌星到热衷于港台的言情武打片,从欣赏西方文化到服饰打扮、行为作派、消费品味的港化、西化。反之,有些学生对教材上介绍的中国传统文化和革命领袖、英雄模范人物不感兴趣,引不起思想上、感情上的共鸣,却把港台歌星一类形象当作青春偶像极力推崇,一味模仿。至使这些学生身上“奶油味”和各种怪味过浓,精神疲软,人格退化,缺乏健康向上的精神气质。

五是在学生认识中存在着态度性偏差,表现为学生只从个人的生活境遇出发,以个人的情感和态度看待事物。一次在讲到我国经济上开放、搞活的必要性时,请学生联系实际谈体会。一位学生不满地说:“现在到处都是摆摊设点的个体商贩,把周围环境搞得乱七八糟的,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自从开放搞活以来,我家没睡过一次安稳觉。”不能客观评价经济上开放、搞活的意义。

学生认识的社会性偏差的综合效应是十分消极的,它会为学生的成长设置思想和心理障碍,轻者缺乏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严重的会成为没有信念追求、丧失道德理想的人,甚至产生反社会行为。

三、社会性偏差突出的社会时代背景

学生认识偏差产生的原因来自社会,但作为一种现象突出出来,却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归根到底,它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转轨变型以及当代国际形势新变化的产物。巨大的时代转变深刻影响着人们(自然也包括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意识并促使其产生各种变化和反应。应该充分认识到,在这些变化中有许多正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所要求的。如法制意识、商品意识、竞争意识、自主意识等等,因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然而有些影响则比较复杂,甚至明显具有非建设性的消极作用,并折射到学校教育工作中来,学生认识上的社会性偏差即源于后者。考虑到目前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和社会需求的矛盾与冲突,多元价值取向已成现实,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社会性偏差”现象的存在不合理性。社会上有人甚至认为在我国共同的理想和价值取向已不复存在,而这又进一步诱发了学校教育环境下“社会性偏差”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四、政治课教学的不适应状况

由此对政治课教学对时代变化的适应性,应该有一个清醒的估计。根据教育从属于社会的特性,在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里,教学实施和社会环境存在着相对顺应的关系,在这种条件下,政治课教学容易实现自身的教育功能。如在五、六十年代,学校教育教授给学生的东西,和社会上给予学生的影响,总体上是吻合的,那时政治课好教,学生也愿意听。相反,处在转型过程中并充满变化和无序的社会环境时,教学实施和社会环境反差很大,在这种条件下,政治课教学要实现自身的教育功能就比较困难了。所以在当前改革开放的社会大环境下,政治课教学如何适应社会的变化,已经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

还应该看到,由于当今社会变化来得巨大而又迅猛,社会生活表现得错综复杂,而且有时还很尖锐和突出,学生自然被社会上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所吸引,结果社会的影响作用迅速增长。然而社会影响是复杂的,而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又良莠混杂,使一些不谙世事的学生容易受到诸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消极性影响。与此同时,面对社会的变化,政治课教学往往处于穷于应付和无所适从的状态,教师们只能努力消化和适应社会变化给教学带来的影响,甚至一时产生消化不良的问题。而教学的滞后性无疑弱化了教育本应起到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导向性的功能。这就使教育的作用下降,而社会的影响作用上升。这一升一降,使学生认识上的社会性偏差难以避免地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根据实际接触和了解,对政治课教学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现状,不仅有些学生不太满意,有些学生家长也不太满意。有的家长抱怨说,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孩子好了。如果按传统观念教育孩子,让他们成为一个有集体观念的、谦让的和乐于奉献的人,真担心自己的孩子将来适应不了激烈竞争的商业社会;可如果把自己的处世经验不加区别地传授给孩子,又怕把孩子真的带坏了。个别家长甚至不客气地说,你们政治课讲的那套东西听不得,非把我的孩子带傻了不行。如果照你们讲的那套去做,我的孩子将来都学不会怎么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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