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的写作要领

2016-11-19

导语: 简历即对履历的简要陈述,又称履历表,英文简称CV,常用于个人求职、申请,但也可作为非求职者的经历简述。以下是履历表中须具备的项目,可作为社会新鲜人选用或设计履历表时的参考:

1.个人基本资料:

基本资料是个人的表征,没有这些资料即使拥有优异的条件与丰富的经历,就像一个面貌模糊的人让人无法辨识,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籍贯、通讯住址及联络电话,男性须注明兵役状况等。

2.工作(社团)经验:

社会新鲜人大都没有正式的工作经验,但可提供在学的打工经验、社团经历等,做为企业的参考指针。最好说明与应征工作相关的工读经验,或者曾参与的社团、担任干部及举办活等经验。这些经历多少可以凸显个人的一些特质,如志趣、合群性、领导能力、成熟度等,所以倍受企业所重视。

3.专长:

不论是与所学相关或是个人兴趣所发展出来的专长,只要是与工作相关的才艺都应在履历表上列出,有助企业评估应征者所长与应征工作的要求是否相符,或个人专长是否有助于工作的推动。

4.语文能力:

在国际化的趋势下,外语能力已成为一项必要的工作条件,尤其有意投入国际化或大规模的公司,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更是不可或缺。

5.专业训练(技能):

学校所学已不足以应付工作所需,所以如果曾参加校外的训练课程,特别是与应征工作相关者,也应加以记录,一方面让企业了解个人具备相关工作能力,同时也予人上进的好印象。

6.希望待遇:

如果对应征职务的薪资行情做过调查,对自己的能力又有信心,不妨写下希望待遇数字,一般则以保守为宜,填写「依公司(机构、单位)规定」或者企业与个人可接受的弹性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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