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演讲稿_最新法治中国演讲稿
法律人的中国梦,是追求社会公平的正义之梦。如全面的演讲关于中国的法制?下面小编整理了法治中国演讲稿,供你参考。
法治中国演讲稿篇1
大家好,我是秋实。
我跟其他选手不一样,他们都是愚蠢的人类,我是处女座。很多人觉得我们处女座有洁癖,爱干净,完全不是这样。干净根本不是我追求的目标,我追求的是无菌。你们可能发现我这个人不太正常啊,接下来我说的内容可能会让你有点不舒服,希望大家有个心理准备。
在现实生活中,我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但是我对广播电视这个行业,其实也挺感兴趣。于是我朋友说了,秋实你看你学法律的,你又喜欢电视,要不然你去应聘那种法制节目主持人怎么样。我说对呀,要主持的好,说不定还能跟章子怡处对象呢。
但是大家发现没有,中国的法制节目都特别奇葩。法制节目嘛,你就讲点法律知识嘛,他不。他总要弄些稀奇古怪的案件,然后加一些电视手段,整的神神叨叨的,把那节目拍成这样:寂静的夜,一双黑手伸向了她,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如花似玉的少女,又是否会惨遭蹂躏与摧残,广告之后精彩继续。精彩继续你个大头鬼呀!什么乱七八糟的。
要不然就加一堆那种声音特效。王翠芬拿起剪刀走到床头,就在这个时候门开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吓人道怪的。看个电视能整一身冷汗。
法制节目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为了吓唬老百姓吗?你看每期节目到了最后主持人在总结这期节目的时候永远就那两句话: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第二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什么意思?就是你得守法,不然你就要倒霉。以至于社会上流传这样一种说法,什么是法制,不守法就治你。这不是对于法制的正确理解。因为在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当中,不仅公民要守法,政府执法者也要守法。很多朋友可能觉得法律挺可怕的,是吧,你违法,你可能就得坐牢。法律会把你关在笼子里,但是在一个法制社会当中,法律是不应该让人民感到恐惧的,法律才应该被关在笼子里,笼子里面那是法律的禁区,绝对不能碰。笼子外面是自由的世界,我爱怎么折腾你管不着。如果我犯贱,非要把手伸进笼子里,被法律咬掉了,那我活该。但是如果法律敢擅自扩大它的笼子,甚至未经法定程序从笼子里出来。侵犯到了人民自由的生活,那么人民就有权利制裁它,对不对。
普法宣传真的是法治建设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大家想想,我们的普法教育搞了几十年,我问问大家什么叫做无罪推定,什么叫做一事不再理,什么叫做举证责任倒置,这些最基础浅显的法律知识,全中国十三亿人,有多少人能把它说清楚,我问过我身边很多朋友,他们对于法制的理解,还停留在那八个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都是包青天时期的法律理念啊。弘扬法制精神,传播法律知识,让老百姓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才是法制节目存在的意义。
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全世界第一,但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速度怎么样呢?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早在1987年,就已经有人大代表提出了官员财产公开的议案。官员财产公开法,在1994年就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到今年已经整整二十年了。二十年哪!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都打完了,这部法律还没有通过。到底是谁在阻止官员财产公开法的?全世界137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我们却没有。
但是朋友们,谁说我们不能改变呢。中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正是因为中国法律人的努力,才保证了我们在国际贸易上的利益;正是因为中国法律人的坚守,才让那些冤假错案得以沉冤昭雪;正是因为中国法律人、中国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的努力,才让我们在这场反腐败战役当中,取得了如此显赫的成绩。建设一个法制中国,应该是我们每一个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中国人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因为,在一个法制精神没有得到彰显的社会当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安全的,面对不公平,不正义,今天你没有胆量站出来,明天你根本站不出来。
的确,中国很大,中国的问题都很复杂。但是没关系,咱们慢慢来。谁说我们不能改变,梦想再遥远,蜗行牛步也肯定能抵达。那就让我们一起死磕到底,为了这个国家的民主法制,公平与正义,出一份力。还是那句老话,正义也许来得晚,但是我们,等得到。
法治中国演讲稿篇2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以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具体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大要件。政府兼司立法、执法、守法三个环节,既制定行政法规,又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其行为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最终落地,所以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政府守法是法治建设的第一要义,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必须合法、守法。
政府守法大致具有三层意义:其一是对公民最大的教化,关乎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其二是权力有效运作和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其三是权力运行的基本伦理要求,是政府获取公信力与合法性的重要途径。当前社会上存在的道德滑坡、腐败“前仆后继”、个体权利不彰、社会保障薄弱等诸多问题,都可以从某些政府部门的不守法,并由此导致的行政缺位和行政越位中找到根源。所谓行政缺位,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依法应履行的职能和义务不履行,即政府不作为。权力与责任具有对等性,任何机关在行使其权力时,都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但行政不作为却因其“不管”而使其他想管的部门没法管或不便“管”,因而产生极大的危害。所以行政不作为绝不仅仅是行政部门表面上的“无动于衷”,其实质是权力的滥用和责任的逃避,是一种隐性的腐败,既亵渎了职责,也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如因某些政府部门行政缺位,造成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屡打不绝,导致经济秩序混乱、创业环境不佳。所谓行政越位,即按照法律规定政府不该作为的乱作为。如某些政府部门公权力滥用或失控,侵犯到企业、公民等其他社会主体的权利,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瓦解了权力和权利的平衡结构。诸如此类,不仅败坏官风政风,而且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危害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期间的法治建设。
政府不守法,如何要求社会和群众守法?政府不守法,又怎么可能为人民谋福祉?因此,完善政府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成为实现法治中国的前提和基础。
建设法治政府,首先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政府行政工作中的具体落实,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因此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尤其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官员必须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所谓法治思维,就是一种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强调要对宪法和法律存有敬畏之心,要依法按权限和程序办事,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必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必须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进一步培育全社会的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所谓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人民群众不仅是法律的遵守者,更是法律执行的监督者。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理国家,这就是说人民群众是最主要的法治建设主体。而要人民群众真正监督政府保证政府守法依法行政,就必须进一步培育和提高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的,“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只有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成为法律执行的监督主体时,法治中国才能真正建成。
法治中国演讲稿篇3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法治光芒照耀每一颗心灵》。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次以“五年规划”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以来,这场声势空前的全民普法运动已持续近30年,无论在规模、内容和形式上,都堪称中外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大创举。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记者走访了多位法律界专家、官员和基层干部群众,他们对全民普法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提出,在中央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历史新起点上,普法教育应进一步调整定位,理顺机制,增强针对性、创新性与实效性。
全民普法:一场深刻的观念革命
20多年前,曾有一位老农把一头生了病的牛送到检察院,请他们帮忙“检查”“检查”牛得了什么病。“这并不是一个冷笑话,而是在基层普法干部流传甚广的一个真实故事。”福建晋江市司法局副局长王腾阳对记者说。
虽然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已无从考证,但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人们的法律常识还处于亟待启蒙的阶段。建设法治国家,离不开“知法、用法、守法、敬法”的公民,规模宏大的全民普法正是这种背景下开展的。
“从‘一五’到‘六五’,近30年持续不断的普法教育,如同一场深刻的观念革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我国国民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相比当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其中全民普法功不可没。
全国普法办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中普法和依法治理专兼职工作人员超过1。1万,普法志愿者队伍达4。7万多支、总人数超过157万,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法制宣传栏目总数达2。4万个。一个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全社会参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民普法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持续多年普法教育使公民与法律之间的疏离感明显降低,多年从事普法工作的王腾阳对此深有感触。王腾阳告诉记者,晋江一个外来务工人员高密集中的地方,以往发生劳资纠纷,工人们习惯于找老板、找政府,甚至以跳楼自杀、堵门堵路相挟;但近年来这种状况发生变化,司法部门受理的劳资纠纷、劳动仲裁案件逐年增加、申请法律援助的也越来越多。
“全民普法有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从20多年前不知“法”为何物,到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进步。
从“知法”到“守法”:普法教育永远“在路上”
受访的法学专家们认为,近30年的全民普法在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常识层面成效斐然,但在“用法、守法、敬法”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知法”并不等同于“守法”、“依法维权”也不代表法治的全部内涵。当前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尤其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依然存在。
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司法权屡遭滥用,公民合法权益屡被侵犯;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全社会“敬法”氛围尚未形成,钻法律空子、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层出不穷;“法不责众”心态下,法律底线屡屡被突破;守法环境差,“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悖论依然存在。
受访法律界人士认为,在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公众对法律常识和法治内涵的认识和理解亟待提升,而现有的普法模式显然难以适应新的要求。
从基层反映来看,当前的普法模式仍旧偏向于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在普法实践中也普遍存在着形式主义的做法。有基层干部向记者反映,普法就是“发张卷子、做做样子”,一些地方每年组织一次普法考试,卷子下面就附着标准答案。“这样的普法难以产生实效,就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秦希燕等专家学者认为,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以面向普罗大众为主的“教化”式普法,今天的全民普法更应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的养成。只有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敬法、守法,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守法”的深厚氛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全民普法还任重道远。
全社会参与:让法治光芒照亮每一颗心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新形势下,法制教育的机制体制亟待改革,全民普法功能也必须重新定位。
全国人大副秘书长沈春耀说,从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来分析,人权保障和人本取向是当前法治建设的重点,全民普法的重心和功能定位应作出相应调整。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公权过度膨胀、私权缺乏保障”的问题,因此全民普法应区分不同的重点,对公民普法的重点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弃权;对公权力普法的重点则是严格依法、不越权。
在普法的形式上,要更加注重“参与度”与“互动性”。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实现普法科学化参与互动,要让公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调解等的各个环节,在互动中产生递增和放大效应。
从操作方式看,单向“灌输”式普法模式显然已经落后于时代要求。增强全民普法的“互动性”、“参与度”,应在继续发挥原有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各地现有普法网络,开辟全国统一的普法网络平台,更加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丰富全民普法的形式和内容。
从普法的主体上看,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认为,全民普法不能仅靠行政推动和部门实施,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民间组织和企业参与,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搭建全民普法平台。
与此同时,全民普法还应与国民教育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教材。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信仰,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整个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真正融入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
法治中国演讲稿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法学院大四学生xx,我演讲的题目是《我为什么要学法律》
很多人听到这个题目,一定以为我太把这次演讲比赛当做儿戏了。一个简单的专业选择的问题,与我们今天的主题“中国梦”能有多大的关联呢?其实在初入燕园之时,我也只曾在大众媒体和长辈的口耳相传中听得法律职业者的种种评价,也只曾知道“宪法是我国根本**”之类的政治课本知识,也只曾在路过国徽高悬的庄严肃穆的法院门口时好奇的回望。而今,我即将从北**学院毕业,成为一名光荣的北**律人,我所应当肩负的责任是什么,我可能实现的人生价值在历史的坐标下又是什么?
我想,这个简单的问题,不仅仅是我四年燕园求学中努力求索的精神真谛,而且将是指导我未来发展的永恒旗帜。法律人,应该有着怎样的中国梦,这需要我们用整个人生去回答。
法律人的中国梦,是维护公民合法利益的权利之梦。法治,绝不应当仅仅是宏大的制度构建,而也应当构筑起公民权利的堡垒,让苦干多年农民工兄弟早日拿到血汗钱,让征地拆迁中的血案不再上演,让猖獗一时的刑讯逼供无处藏身。法学家耶林告诉我们,要“为权利而斗争”,因为当每个人都在强权面前退却的时候,整个共同体的利益将不得不被放弃。法律人站在公民权利与强权暴力交锋的战场,捍卫每个人的权利,捍卫每个人的中国梦。
法律人的中国梦,是追求社会公平的正义之梦。坚韧的法律人,让苍南县政府做到了被告席上,与浙江普通农民包郑照对簿公堂。执着的法律人,让佘祥林、赵作海获得了他们应得的国家赔偿,使冤案昭雪,真相大白。让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洒满人间,是法律人永恒的信条。
法律人的中国梦,是让中华民族真正实现民主与文明的复兴之梦。法律人梦想着让每个人都有行使民主权利的机会,共享国家发展带来的成果;法律人希望能够用制度构建约束权力的牢笼,让腐木与蛀虫无处藏身;法律人希望能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之路,让中华民族以更加文明的姿态屹立于世界东方,让中国梦成为世界所景仰的精神价值。
也许还有人仅仅是为了在诉讼和争议中获得利益,利用法律规避责任而无视事实真相的存在;也许还有人仅仅是为了粉饰太平,偏袒强者欺压弱者,息事宁人而将公平正义束之高阁;也许还有人仅仅是为了维护旧秩序的稳定,坐拥恶法,助纣为虐。但中国梦的号角已经吹响,驶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轮已经起航,一切的不完美,都等待着我们去改变。我们怎样,中国便怎样。我们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我们有光明,中国便不再黑暗。
在古希腊神话中,代表正义的女神是这样的形象:她双眼紧蒙,代表不受干扰和高贵的逻辑理性;她手握天平,代表绝对公平绝不偏袒;她手握利剑,代表践行正义绝不姑息。法律人,正是怀着崇高的理性精神,践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在推进人类文明的道路上披荆斩棘,为公民权利而战,为公平正义而战,为社会进步和民族复兴而战!
我为什么要学法律,我想,法律人的中国梦,已经告诉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