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可以过户吗?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安置房在办理正常的房产证之后都是可以进行过户和出售的,对于安置房可能大家都不是很了解,其实办理房产证这个是没什么问题的,但目前大部分安置房的房产证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那么滁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可以过户吗?滁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需要什么材料呢?
滁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可以过户吗?
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2、安置房过户可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3、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滁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其他资料。
2、新的产权证办理出件后便可到土地局办理回迁房的过户手续了;材料:新产权证(原、复印件)、买卖契约、老土地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复印件)。若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土地证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土地登记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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