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汉公积金贷款 住房控制面积放宽
2014年,湖北省调整住房公积金新政,包括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门槛、提高住房公积金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等,由于各项公积金新政的全面执行,2015上半年该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均有明显上涨。2015年,该省部分地区再次加大调整力度,扩大受惠群体。以武汉和襄阳为代表,公积金政策调整力度具看点。
2015年,武汉出台“3•30”公积金新政,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至20%,之后8月份,又将首套房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将由现行的140平方米放宽为144平方米。
“3•30”武汉公积金新政已经实施。新政明确规定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自8月1日起,武汉居民提取公积金、或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套房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将由现行的140平方米放宽为144平方米。这是自2013年12月武汉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以来,时隔一年半,对居民购买二套房使用公积金政策作出的重大调整。
一、贷款对象:
你可以申请贷款吗?
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申请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三、贷款类型
哪些房子可以申请贷款?
四、贷款高额度及低首付比例
高你能贷款多少?
(1)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在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离异后公积金贷款归属借款人一方偿还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武汉出台新规,自2015年9月1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
五、个人实际贷款计算公式
实际你能贷款多少?
(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取数值低的为实际可以贷款的额度)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襄阳6月4日住房公积金调整3大变化
1、取消公积金提取对于购房数量的限制。
此前,襄阳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第三套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本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后,缴存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在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职工家庭拥有住房数量状况证明。
2、贷款用途增加交纳物业管理费。
今后,所有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装修、租房、交纳物业管理费等,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用,提取额度每户家庭每年不超过3000元。
3、离职或调离本市可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调离本市,可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资金划入职工个人联名卡账户或银行账户。
新消息
8月26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上3.25%;五年期以下(含)2.75%,创下公积金贷款利率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