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职人员报销标准是什么

2017-03-16

导语: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咸阳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县城、镇域(城区和所在镇辖区)以外地区出差所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和公杂费。

第四条 职工干部因公出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彬县城区、各镇镇域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

(含高铁、动车、

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县处级及

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乘坐公共汽车和火车,从严控制乘坐飞机,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凭票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和标准住宿,未按等级和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具体标准为:

赴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一)。

赴省内各地市出差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各地市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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