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结果通报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专项检查结果通报,供大家参考!
专项检查结果通报范文一
各县(市、区)建设局及相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年终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清建[2005]123号)文件的精神,从二○○五年十一月八日至十八日,由市建设局组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市各县(市、区)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监理情况进行了大检查。本次共检查了51个工地,其中连山、连南各2宗,连州4宗,阳山3宗,英德5宗,佛冈6宗,清新5宗,城区8宗,市区16宗。发出18份暂时停工通知书,32份隐患整改通知书,共对86名管理人员实行了扣分,其中扣满12分以上的人有55人。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我市建筑工程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初见成效,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监理水平比前两年有一定的进步,但存在在的问题还较多。从区域上看,市区、城区、英德、清新、连州进步较明显,阳山、连南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将本次检查的有关质量、安全情况和及监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1、质量方面主要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的情况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查和主要建材监督抽检。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主要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统一用表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落实,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体系资料和现场施工情况和现场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三宝四口”等部位的整治情况。3、监理专项方面主要检查:监理人员到位情况、监理收费情况、现场安全监理和现场控制和管理。二、工程质量稳步上升,质量通病正逐步克服(一)、质量行为方面1、施工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简称“图纸审查”)的情况比较好。51宗工程中有45宗办理了审查,办理率占88%,其中英德市大镇开发区的月亮(英德)制品有限公司一期厂房工程,属于工业引资项目,也办理了图纸审查。2、先施工后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的问题比较突出,51宗工程中有34宗工程不是在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占67%;有的工程开工几个月后才领取施工许可证;佛冈建滔某厂房到基本完工还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清新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超越资质承揽该工程。3、高支模、深基坑、钢结构安装、特种构筑物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或论证,市区或市开发区正在逐步趋向正规,县(市)区还有待加强管理。4、不按规定如期进行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或验收手续不全的问题还相当突出,50宗工程中有35宗工程不如期进行验收或验收手续不全,约占70%;有的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还没有进行地基基础验收。5、大多数工地现场没有放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清远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技术文件,凭经验施工和验收的情况比较普遍,51宗工程中有25宗工程没有放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占49%。
年月日
专项检查结果通报范文二
市级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市于今年××月份启动了市级单位200*—200*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全市××个市级单位和*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情况表明,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在项目上主要表现在违规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93万元,违规采购修缮装饰装修工程212万元,违规采购苗木390万元,违规采购专用设备45万元,违规维修车辆34万元,其他违规采购81万元。
这次重点检查,突出反映出目前市级部门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年初到位率较低,在年度中追加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的现象比较普遍。41个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仅占执行数28.09%。这里面既有部分项目资金到位较晚或年度中工作实际情况变化较大,从而造成年初预算编制时难以准确确定政府采购项目及预算的客观原因,也有部分单位预算意识淡薄、工作计划性不强、对年初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不够重视的主观原因。政府采购预算年初小,也严重影响到政府采购的计划性管理、影响到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影响到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的实现。
另一方面,一些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采购行为还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甚至违规采购的问题。主要反映出这些单位依法办事、依法采购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程序不熟悉,对违法、违规采购的相关后果和责任认识不到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责令以上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年月日
专项检查结果通报范文三
市级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市于5月启动了市级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于8月-10月对40个市级单位和1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情况表明,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级政府采购已全面涉及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规模逐年增长,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41个单位—年初采购预算共计3679.35万元,实际执行采购预算1.31亿元,实际采购支出1.18亿元,节约资金1300多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69%。
在检查中也发现,有31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违规采购金额共计855万元,其中违规采购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市中医院、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电视台。这些单位违规采购情况在类别上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擅自实施采购,二是对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在项目上主要表现在违规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93万元,违规采购修缮装饰装修工程212万元,违规采购苗木390万元,违规采购专用设备45万元,违规维修车辆34万元,其他违规采购81万元。
这次重点检查,突出反映出目前市级部门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年初到位率较低,在年度中追加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的现象比较普遍。41个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仅占执行数28.09%。这里面既有部分项目资金到位较晚或年度中工作实际情况变化较大,从而造成年初预算编制时难以准确确定政府采购项目及预算的客观原因,也有部分单位预算意识淡薄、工作计划性不强、对年初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不够重视的主观原因。政府采购预算年初小,也严重影响到政府采购的计划性管理、影响到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影响到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的实现。
另一方面,一些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采购行为还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甚至违规采购的问题。主要反映出这些单位依法办事、依法采购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程序不熟悉,对违法、违规采购的相关后果和责任认识不到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责令以上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希望市级各部门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依法采购观念,一是要严格采购预算,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凡支出预算中符合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确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必须依法履行调整手续,并根据批复(调整)的采购预算实施采购。二是要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将针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程序,推动市级各部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