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

2017-03-22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涉嫌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定罪标准: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有资产而以单位名义将其私分给个人。

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

1. 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即将国有资产分配给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绝大部分职工。

2. 私分的对象是国有资产。

3. 私分国有资产的总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数额较大”是指“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

4. 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即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分配等方面的规定。符合国家规定而对国有资产所作的处分行为,不构成本罪。

5. 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以单位名义”,是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负责人决定,在单位内部公开或者半公开地实施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

量刑标准:

1.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相关知识,此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在认定此罪时要严格准确地把握。私分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将会受到刑事追究,在实践中要严格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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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

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都是公共财产;但公共财产并不一定是国有资产。按照本法第9l条所作的立法解释,公共财产除国有资产外,还包括“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以公共财产论”的“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这当中,显然后三项均非国有资产,实践中,要注意严格把握其性质上的区别:凡私分后三类财产者,不能按本罪处理。应根据其所分财产性质的不同,准确对号入座、正确定性处理。

犯罪对象

因而本罪的行为对象不一定是钱款。国有资产除国有资金外,还包括国有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乃至属于国有的产品、商品等,基于此,本罪私分的对象既可以是国有的钱、股份、其他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国有的其他固定资产。例如私分归单位管理、使用但属于国有的计算机、照相机等。

区分本罪与贪污国有资产的行为

区分本罪与单位个别负责人或经手人贪污国有资产的行为。本罪行为属集体私分,在单位内部带有普遍性和公开性而贪污行为则带有个中性和隐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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