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土地证遗失后必须登报声明吗?怎样登报声明
拥有房产的时候,除了我们关心在意的房产证之外,我们还必须需要办理的是一本土地证。土地证是极其重要的一本证明,许多时候我们或许会发生遗失的情况。那么经适房土地证遗失后必须登报声明吗?经适房土地证遗失后如何登报声明呢?
经适房土地证遗失后必须登报声明吗
1、《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一般是两个月,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登记。
2、《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3、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土地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土地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土地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经适房土地证遗失后怎样登报声明
一、一般包括五个方面:
1、遗失人名称
2、遗失时间
3、遗失原因
4、遗失的物品
5、遗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二、登报声明格式重要,不规范的格式可能会导致声明无效,浪费金钱事小,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事大,所以选择登报格式一定要走正规的三种途径:
(1)证件补办单位给出的格式;
(2)报社提供的参考格式;
(3)有强大格式数据参考的登报机构;
同时登报时应遵循以下准则:
(1)在满足登报内容有效的提前下,尽量把登报内容简单化,以降低成本。
(2)在登报报纸字数限制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多写登报内容。
三、写经适房土地证遗失证明注意事项有哪些
须注意的受理资料:
1、刊登证书灭失声明的报纸;
2、补发证书申请;
3、登记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应填写的灭失土地证书询问笔录;
4、由原发证机关出具证明,主要内容是: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土地面积、原土地证号、领证时间;
5、土地证书灭失具结书;
6、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7、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需填写);
以上就是关于经适房土地证遗失后必须登报声明吗以及经适房土地证遗失后如何登报声明两个问题的解答。还有需要知道的是第一种个人共用房:土地登记费:13元。土地证费:20元。第二种私房:100平方米以内13元,每增加50平方米加收5元,高不超过30元。地证费:20元。大家可要注意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