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谈话有关内容

2017-05-17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人被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组织在审批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预备党员谈话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预备党员谈话有关内容篇一

问:说下你对党的认识?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问:为何想加入党组织?

正确的入党动机形成的背后有伟大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支撑。端正我们的入党动机时明确作为一名党员所要具备的素质,所要具备的奉献精神。我的入党动机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只有树立了为共产主义事业,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入党动机,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经受住党组织的各种考验。在我看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不是非要作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立足于我们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一点一滴的做出我们的贡献。因为我身边的共产党员,他们在单位都是业务骨干,起着模范带头作用,我就以他们为榜样,以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为荣。

问:如何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这两句话?

答:我认为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一个优秀政党的执政。科学技术是引起生产力变化的内因。例如:机器的发明与使用导致了第一次工业革命。但是一个先进、优秀的执政党通过提供良好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环境对生产力的发展也是不可获缺的,它是生产力变化的外因。

问:你如何看待信仰这个问题?

答:我相信共产党会带领中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问:你如何看待目前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 答:我国现阶段有党员两千多万,但腐败个例仅有几起,不能影响我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心。

问:党的十七大的历史意义?

答: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是指导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动员令和进军号。

问:什么是科学发展观?

答:科学发展观通常是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包括:第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第二,全面发展观。第三,协调发展观。第四,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问:什么是党的基本路线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的。“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党的基本路线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

预备党员谈话有关内容篇二

一、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三、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四、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五、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六、申请入党的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七、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八、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十、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十一、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十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十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四、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十五、党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十六、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十七、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十八、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十九、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二十、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二十一、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

谈话提纲:1、熟练背诵入党誓词;2、熟练背诵党员的义务和权利;3、中国共产党党史(以一大至十七大为主线,参插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重大事件和历史会议);4、抽查党章各项基本知识;5、重点考察入党动机,入党后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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