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公司注册费用

2016-12-24

2016年注册新公司有什么注册的费用?贵不贵呢?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年新公司注册费用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注册费用(仅参考)

1、组织机构代码证:30元;

2、印花税:按注册资金比例收取(资金方面:注册资本万分之五,地址方面:租房合同总额千分之一,工本20元)

注册公司流程及材料

一、公司的注册条件

1、要有公司的名称,也就是公司名字如:XX+市/+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标准公司名称全称。

公司注册名称的三种组成形式:

(1)xx市+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字号+xx市+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3)字号+行业特点+xx市+组织形式。

2、要有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

3、要清楚公司主要业务,也就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各股东出资比例;

4、要有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租赁合同(需要房管局登记备案过的);

5、若非正式的办公地址,要办理临时场地证,工商会让人上门检查消防:装灭火器和应急灯(7个工作日);

二、注册公司的详细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想好不下5个名字作为备用,因为各大行业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只要事重复就无法通过。想好公司名字下一步去工商局拿一份表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完给所有股东进行签名确认,再由工商局人员经过系统审查有无重复的名字,如果没有,则工商局会给一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个工作日);

2、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带齐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章、法人章去各大银行以公司名义开一个临时账户,股东可以将股本投入其中,且由于认缴制所以无需再找事务所验资了;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工商局取一套新公司设立登记的文件及表格,按要求填写和股东法人签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租赁合同、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递交给工商局的注册科,审查完没有问题会发放一份受理文件。(7个工作日后领取)

4、刻章 ,一般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连备案3个工作日)

5、临时户转基本户 ,带齐全部办理完毕的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到开户行办理基本户(5个工作日领取)

到此公司的注册基本已经完成,全部证件有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三、公司注册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分公司注册的材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法律程序

分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公司设立的同时设立分公司,二是在公司成立以后设立分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96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遵从以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方能从事经营活动:

第一,设立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后,公司登记机关向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分公司颁发《营业执照》。在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后,发给分公司《营业执照》。

第二,公司设立分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三,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公司取得了经营资格不得视为分公司也取得了经营资格,分公司从事该项业务,仍须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6年新公司注册费用,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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