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通用记账凭证的填制
通用记账凭证 是相对于专用记账凭证而言的。一般适用于业务量少、凭证不多的小型企事业单位。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各种通用记账凭证的填制,希望能帮到你。
各种通用记账凭证的填制
通用记账凭证是用以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经济单位,不再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分别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所以涉及到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付款后填制的,涉及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有关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完毕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通用记账凭证的简介
通用记账凭证 是相对于专用记账凭证而言的。专用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而通用记账凭证没有将记账凭证按照内容进行分类,而是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就直接做会计分录,不用再进行详细分类了。通用记账凭证是一种适合所有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一张凭证内,借方在前,贷方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栏内。借贷要相等。
通用记账凭证一般适用于业务量少、凭证不多的小型企事业单位,其格式与转账凭证基本相同。
会计凭证的意义
可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为会计核算提供原始依据;
可以检查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为会计监督提供重要依据;
可以明确经济责任,为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重要文件;
可以反映相关经济利益关系,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证据。
可以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会计凭证的作用
提供会计信息,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会计凭证,对日常大量、分散的各种经济业务,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并经过会计处理,为经济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① 监督、控制经济活动。通过会计凭证的审核,可以检查经济业务的发生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制度,是否符合业务经营、帐务收支的方针和计划及预算的规定,以确保经济业务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② 提供记账依据。会计凭证是记账的依据,通过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按照一定方法对会计凭证的及时传递,对经济业务适时地记录。
③ 加强经济责任制。经济业务后,需取得或填制适当的会计凭证,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同时要由有关的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字、盖章、明确业务责任人。通过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使有关责任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并利用凭证填制、审核的手续制度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
原始凭证的分类
原始凭证按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类。
(一)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执行或完成时,由本单位的经办人员自行填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产品入库单等。自制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手续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编制凭证四种。
(1)一次凭证。一次凭证,是指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会计凭证。如企业购进材料验收入库,由仓库保管员填制的“收料单”;车间或班组向仓库领用材料时填制的“领料单”;以及报销人员填制的、出纳人员据以付款的“报销凭单”等等,都是一次凭证。
(2)累计凭证。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多次记载若干不断重复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直到期末,凭证填制手续才算完成,以期末累计数作为记账依据的原始凭证,如工业企业常用的限额领料单等。使用累计凭证,可以简化核算手续;能对材料消耗、成本管理起事先控制作用,是企业进行计划管理的手段之一。
(3)汇总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是指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为简化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将一定时期内若干份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按照一定的管理要求汇总编制一张汇总凭证,用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的会计凭证,如“发料凭证汇总表”、“收料凭证汇总表”、“现金收入汇总表”等都是汇总原始凭证。
汇总原始凭证只能将同类内容的经济业务汇总填列在一张汇总凭证中。在一张汇总凭证中,不能将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汇总填列。汇总原始凭证在大中型企业中使用得非常广泛,因为它可以简化核算手续,提高核算工作效率;能够使核算资料更为系统化,使核算过程更为条理化;能够直接为管理提供某些综合指标。
(4)记账编制凭证。
记账编制凭证是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编制的一种自制原始凭证。记账编制凭证是根据账簿记录,把某一项经济业务加以归类、整理而重新编制的一种会计凭证。例如在计算产品成本时,编制的“制造费用分配表”就是根据制造费用明细账记录的数字按费用的用途填制的。
(二)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关系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如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就是外来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
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2.内容要完整
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需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
3.手续要完备(签名、盖章:谁出票谁盖章,谁经手谁签字)
(1)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
(2)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4)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要清楚、规范。
(1)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
(2)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
①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
Ⅰ)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Ⅱ)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
②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
Ⅰ)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Ⅱ)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可以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如小写金额为¥l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零捌元整”。
5.编号要连续。(重要)
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更正,重要)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