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与监狱的关系浅析
劳动教养指的是一种所谓“劳动、教育和培养”的制度,简称劳教。提起劳教大家都会想到拘留与关押犯人的地方,那么这类地方有什么异同呢?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监狱的联系与区别
四者的联系:均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
四者的区别:因被关或限制人身自由人员的违法情况轻重不同,区别巨大:
1、看守所:此为最常见的羁押场所。是公安机关的下属机构。
负责关押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逮捕、提起公诉,直到法院判决这一全过程)和已经判决,余下刑期的一年以下的罪犯(从2013年起为余下刑期三个月的罪犯)。
最关于看守所内的人员,不允许和家属见面,家属如要了解被关押人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和所涉案件的情况,一般要委托辩护律师进行会见。
2、拘留所:羁押治安拘留以及司法拘留的人的羁押机关。
羁押的对象是具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所内拘留期限一般是十五日。
但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可达二十日。由公安机关管辖。
3、劳教所:全称为劳动教养管理所。
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设立,负责收容劳动教养人员。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
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
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此种处罚方式饱受诟病,涉案人员委托律师维权的重要性突显,但是实际委托率却低的惊人。
4、监狱:常见的关押场所。
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广义的监督则包括监督、看守所、拘留所。
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相关阅读:
劳动教养的待遇
劳教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享有必要的生活待遇。劳教人员的生活费、医疗费由国家供给。生活标准相当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为保证劳动教养管理所严格执法和做好对劳教人员的灌输洗脑工作,国家对劳教工作干警有严格的要求和纪律、法律约束。劳教工作干警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一定的专业知识,从事劳教工作前要接受岗位培训,掌握劳教工作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工作期间还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以适应工作需要。
对侵犯劳教人员合法权益及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干警,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此,《刑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以及《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均有相应的规定。根据劳动教养的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劳动教养场所设驻所检察组,对劳动教养管理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为有利于劳教人员的罪错矫治和解教后的安置就业,劳教所还积极与劳教人员的家属、原工作单位和原居住地的政府及有关单位建立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及签订“联合帮教协议”等方法,对劳教人员共同进行帮助教育,促进他们改正错误,解决他们家庭生活中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解教后的就业安置问题;
劳动教养管理所还邀请社会上的党政领导、知名人士以及一些改正恶习、做出成绩的“回头浪子”来所里作报告进行规劝或“现身说法”,使劳教人员体会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公众对他们的期望和要求,增强改正错误的信心。对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回原居住地落户,就业、升学等不受歧视。
中国共有300个劳动教养管理所,收容26万名劳教人员,其中除犯有盗窃、诈骗、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人外,主要是有重复卖淫、嫖娼和重复吸毒等违法行为的人。全国劳教系统正在进行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跨世纪工程建设,计划在21世纪初将全国绝大部分劳教所建设成集校园式、花园式、军营式于一体的弃旧图新、培养人才的基地。
劳动教养:对于多次发传单、说对政府有不良影响的事件、上访屡教不改的相对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其劳动、接受政治教育的强制措施。
期限:1-3年,可以延长1年。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对象有17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