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2017-06-17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一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主动适应“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新定位,始终遵从“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总要求,实现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新提升。市局被省厅表彰为20xx年度先进集体,20xx、20xx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宿迁先进单位,被市政府列为依法行政示范点、评为20xx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国土窗口、计财处受到全国总工会表彰,征地勘测中心被授予“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市局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任组长,负总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每年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强化计划指导。出台宿迁市国土资源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六五”国土宣传规划,指导各县区局及市局各处室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规范行政行为,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特别是关于败诉案件,要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有力地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系统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市局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十条禁令”》。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局印发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了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提高效能的关系,市局出台了六项效能制度、《宿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杜绝怠政、懒政、违法行政等现象。五是推进科学决策。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会办等程序。市局每月定期召开月度工作例会,集体研究会办重点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六是落实听证规定。我局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应当组织听证或告知听证的事项,都全部实行听证或出具听证告知书,以告知其听证的权力。我局认真组织听证,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力。

二、推进职能转变,全面履行职责。一是推进 “四全”建设。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我们把建设“四全”服务模式和“一张图”工程作全局性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法规处为责任处室,规定完成时间和工作节点,对4大类27项业务流程优化、节点简化、办理时限压缩、收件材料精简,建立以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察为目标体系的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最终实现“始于服务对象需求、终于服务对象满意”的目标。目前这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四全”模式服务平台已正式运行。“一张图”一期工程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基本建成,初步实现“以图管地”,正在进行“一张图”二期工程建设,推进现有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规划等数据集成整合。二是加强节约集约。市委市政府出台产业集聚发展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产业布局、规划选址、用地规模要求,对项目体量、产业集聚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由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宿迁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基本导则》,加强对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的指导,科学设定工业项目入园门槛,强化新上项目用地预审,节约集约用地导向鲜明。积极推行企业“退二进三、腾笼换鸟”,及时主动沟通相关区(开发区、园区)和土地使用权利人,深入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区域经济产出效益。我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将于近期出台。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为切实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对土地出让、出让金收支、土地供应、供后监管、抵押融资五个方面工作进行规范。我局印发《市区土地出让工作业务分工及工作职责》,明确了市局相关处室和各分局土地出让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全面到位、有序推进、不留空档。我局成立了违法用地案件会审小组,下发了《关于严格执法监管严查土地违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用地案件会审工作的通知》,强化土地巡查、案件制止、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完善了违法用地与用地审批的制约机制。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行政许可、行政确权发证、行政收费等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及办结情况、行政处罚结果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和使用国土资源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引导干部群众依法管理国土资源、依法使用国土资源。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由法规处牵头办理,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提供信息,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向申请人公开。开通了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和国土资源法律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难。五是完善地票制度。“宿迁市地票制度探索与实践”被省厅评为科技创新二等奖。地票制度被评为全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将龙河新城、来龙新城作为交易主体参与地票交易,引导小城市节约集约用地。调整地票交易资金补贴政策,努力使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各地、各类企业的自觉行动和内生动力。科学制定用地计划分配办法,通过市场配置和政府调控“双向调节”,推进计划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形成的《关于加强市区用地计划使用管理的意见》已通过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即将出台。六是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认真落实省、市加强耕地保护要求,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完成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和耕地占补平和考核,耕地后备资源和高标准基本农田调查成果顺利通过省级抽检。以土地综合整治为重点,不断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监管。市领导专题研究会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拟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三、落实整改要求,规范用地秩序。针对驻点督察发现全市20xx年严重违法用地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用地,整顿用地秩序。一是落实整改要求。对土地例行督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核实,落实“销号式”整改要求。协助市政府办,召开了12次整改推进会,上报了22份工作专报、11份工作简报,下发了12份指挥部通知。耕地保护、违法占地与土地执法、农用地征转用、相关部门履责、土地管理政策文件和其他问题共6个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共整改到位2793件、面积13.07万亩、涉及金额45.90亿元,整改率分别为91.5%、90.1%和93.2%。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动态巡查机制,构建系统“联合监管”、部门“联动监管”、环节“全程监管”新格局。严格落实零报告、定期报告、专项报告制度,对违法用地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及时查处。二是建立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机制。以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实施“四个一律”严格依法用地的紧急通知》,从查处措施、考核机制、发展导向上引导基层政府依法用地依法管地。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发现的每一宗违法用地,都向市政府和省厅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制度》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提高违法案件查处透明度,对重、特大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过程和结果。加强与公检法和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对于违法用地案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对据不履行生效处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依法化解争议,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为改进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机制,市局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等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作出、谁答辩”的原则,建立由具体行政行为作出部门提交答辩材料、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把关的联动工作机制。市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对省厅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答复,加强与省厅沟通,争取支持,积极化解矛盾;对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二是强化行政调解。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我局把行政调解作为解决国土资源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解决争议的重要作用,促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我局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为化解行政争议所做的调解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推动柔性解决,促使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努力实现多方共赢。三是切实保障权益。市政府印发了《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出台相关会议纪要,顺利解缴征地补偿费用,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保障试点。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征地补偿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所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及补偿工作,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时,均应开展征地及补偿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四是加强信访办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规定市局领导每月接访日不少于4天,并将领导接待日张榜公布,挂牌接访。我局高度重视政(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及时报送上线方案,主要领导亲自上线,积极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投诉问题。明确专人负责热线网络平台咨询投诉办理回复工作,认真按时办理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复率100%。“12336”免费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我局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了解近期信访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我局将信访工作列入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内容,与各县(区)局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

五、加强宣传指导,夯实行政基础。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在“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及“4•22”地球日,上下联动,集中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政策。会同市歌舞团制作“宿迁国土STYLE”MV,在6月25日全国“土地日”期间利用广场大屏、网络媒体播出,扩大了宣传面,起到良好普法效果。我局还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倾听人大代表对依法管地的意见和建议;以人大代表检查《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为契机,积极宣传土地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组织“小记者看国土”活动,通过小学生对土地管理成效的亲身感受,扩大社会宣传面;向各级领导赠送《国土资源报》等报刊,为增强领导干部共识、营建共同责任机制奠定基础;邀请省厅专家就省政府93号令对市县(区)、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培训,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二是开展案卷评查。为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我局持续多年组织对各县区局及市局各处室案卷评查,把评查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通报,要求各县区局、各处室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达到了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三是开展廉政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修订下发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深化廉政文化主题教育实践。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征集廉政警示语、廉政作品,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培训、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反腐倡廉理论研讨和廉政知识考核等系列教育活动,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国土”,积极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氛围。

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二

近年来,吴桥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了依法行政管理水平,促进了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自1998年以来,我局连续5年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连续两次被沧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xx-20xx年连续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夯实依法行政思想基础

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土资源的方方面面,做好法制工作,必须把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重心从强化行政权力转移到依法行政上来。为此,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牢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在内务基础工作中,我们从“实”入手,认真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监察股股长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股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指定由局机关监察股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在年初制定了全局工作计划和各股室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计划对全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并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夯实内务基础,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局长审核通过后局长签发,对执法文书全部使用法定的预定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办案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对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归类存档。

二、明确主体,健全制度,开拓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我局下设执法监察股、耕地保护股、地籍股、农宅股、土地利用股、测绘股等6个执法股室,经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证地执法人员22人。其中执法监察股为局执法监督机构。同时,我局明确职责,划分责任区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县局成立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全县的案件查处和动态巡查工作。挂靠国土资源所设立了四个执法监察中队,负责本辖区各乡镇的案件查处和动态巡查工作。

为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我局下大力气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订购和编印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10多种法律法规学习材料,由局领导带头,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相结合、研究讨论与培训考试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到人人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二是通过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县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为考核合格的22名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要求各执法股室和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完善制度,逐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制定了《吴桥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了执法范围、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把法定的执法权力、执法责任具体分到主管领导、分管局长、职能机构和执法岗位一直到执法人员,做到责任到人,执法有据,责任量化。制定了《吴桥县国土资源局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造成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定义、责任区分、处罚方式、追究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对在工作中造成错案或存在执法过错的执法人员,将采取批语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等责任追究形式。这两项制度的实施,保证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二是建立了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制定实施了《吴桥县国土资源局会审办法》,会审内容包括建设用地审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处置、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规划调整、土地定级估价结果确认、局内大项财务支出等。规定由局长主持,根据情况每周周一、周三上午召开两次业务会审会议,对做出决议的会审项目当天做出会议纪要,并对重要的会审会议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将音像资料与会议纪要一起存档,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三是制定了《重大违法案件听证制度》,在进行较大数额罚款,拆除、没收违法建筑物,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等行政处罚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力。近两年来,共我局共依法举行听证会2次,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达到100%,无进京访和集体、越级访现象,切实做到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

近几年以来,我局多措并举,不断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行为。特别是在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下发后,国土资源部及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了国土系统开展了多次土地专项清理活动。仅今年以来,我局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全局执法人员不辞辛苦,加班加点,主动放弃节假日等休息时间,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了省厅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的土地执法检查和沧州市政府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全市公路两侧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的专项工作,并积极开展了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地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全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通过这几次专项行动不仅清查出我县一部分土地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了严肃处理,有效地遏制了各类土地违法现象,对我县的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地环境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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