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范本_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书
写字楼物业服务的市场需求无限广阔,对于物业服务需求的满足与提供也必然是永无止境。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证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对粤美特大厦的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及全体租户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管理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优良的工作和商业环境,依据乙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粤美特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由甲方负责粤美特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粤美特大厦 层 单元(商铺),面积共计 ㎡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物业服务内容
(一)大厦楼宇主体结构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
(二)业主方配置的空调、电梯、供水、供电、消防、楼宇自动化等大厦共用的设施设备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三)二十四小时大厦内公共区域的秩序监控与维护。
(四)大厦停车场交通设施维护与车辆停放、进出管理。
(五)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垃圾清运。
(六)公共场所园艺绿化的配置与维护。
(七)在装修期间,管理项目除包括上述有关项目的服务外,还包括:
1.对装修图纸的审核;
2.对装修人员和装修施工的管理。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项目,有偿服务项目及价格由甲方另行公布《有偿服务价目表》。
二、装修管理
(一)乙方在装修(包括改建、更新)前,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甲方书面同意后,进场装修手续办理完毕,方可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清理乙方装修工人等离场。
(二)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装修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杂物倒入厕所、管道,否则须负责清理及赔偿损失。
(三)乙方应雇用合格的施工承建商,开工前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工人临时出入证,出入证制作工本费为10元/个,出入证保证金为20元/个(施工完毕后,有效期内回收出入证,不计息退还保证金,逾期或证件丢失、损毁均不予退还)。
(四)关于消防安全。乙方二次装修时,对于消防设施及设备进行改建、改动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取得消防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规定,但又不进行整改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装修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审批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不得破坏楼宇主体结构(承重墙)及消防等公共设施;
3.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装修材料、垃圾及杂物;
4.不得将装修废料倒入座厕或下水管道;
5.不得妨碍其它租户,严格遵守物业公司有关装修施工的时间安排;
6.不得擅自从公共电路接驳电源。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确保乙方经营环境的稳定与经营秩序的安定。
(二)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公共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实施。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写字楼的物业管理规约和写字楼装修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有权制止一切违反物业管理规约及装修管理手册的行为;
(四)依据本协议之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区域的装修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乙方未按图纸设计或违规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复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在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如遇突发或紧急事故时甲方可不征的乙方的同意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进行抢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后必须进行情况说明;
(七)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甲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八)按以上约定内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要求甲方做好大厦的物业服务工作,保障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水电费、空调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写字楼内的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负责租赁单元内专用部分设施设备(如:租赁单元内的电源线路、灯光照明、插座、自行增加的空调盘管风机、卫生间水表后的给排水设施设备等)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六)乙方进驻写字楼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不得拆除幕墙玻璃的安全护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占用、损坏写字楼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七)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迁移或增大水、电用量装置或空调的负荷,如擅自接驳、改动、迁移用电装置及负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应加强防火、防盗等事项,因此导致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自觉遵守大厦《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粤美特大厦内从事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
五、财产安全
(一)甲方对乙方的财物及人事安全不承担保管、保险责任;
(二)乙方有贵重物品必须存放于租用房屋内的,建议购买相应的财产保险。
六、物业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合同期满后物业管理费据市场情况 可适当调整,乙方应按时支付该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乙方款项后应出具发票。
(二)停车费:停车场月卡及临时停车收费参照政府指导价,合同期内会随政府指导 价及市场行情调整。
(三)空调维护费用按全年收取,收费标准为每月 元/平方米,自 年 月开始计收。
(四)合同期内乙方自用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由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垃圾处 理费将随着政府的水价、电价的变动而作调整(电价按供电局普通用电类别——商业、服务业用电收费标准+电损成本+变压器基本电费测算;水价按商业用水收费标准+二次供水用电损耗测算)。现阶段水费单价综合测算为 3.53 元/m³,排污费单价为 1.20 元/m³,垃圾处理费单价为 0.27 元/m³;电费单价综合测算为 1.50 元/度。
(五)承租物业楼层的公共水费、排污费按乙方在本楼层中的面积比例收取(针对分 层出租的楼层);乙方租赁全层的,则整层公共水费、排污费由乙方承担。
(六)专项维修基金为每月 0.3 元/平方米(专项维修基金依据政府规定标准收取,此 费用按相关规定只提供收据)。
(七)乙方入驻应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等文件,并一次性缴交本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月( 20 年 月 日- 月 日)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元)整。
(八)乙方应于本物业交付之日起5日内,按 元/单元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总计人民 币 元整(¥ 元)的室内水电费周转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周转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退租手续办理完毕,结清费用后,周转金不计利息退还。
七、费用的缴付
(一)乙方须于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及上月空调费、水电费等。如遇节假日,则相关费用支付日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乙方如延期缴付上述各项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欠缴总额的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超过15天未缴纳上述费用或其中的一项,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一切必要措施,直至乙方缴清拖欠的费用和违约金为止。
(三)甲乙双方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缴纳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开户银行:
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乙方与出租方的租赁协议规定的有效期一致。协议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以业主续约年份每次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九、其它事项
(一)协议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范文2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此协议作为乙方与武汉盛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时之附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写字楼物业基本情况
承租区域位置:沿江一号购物中心(原项目名称为:龙王庙商贸广场b区) b区楼号,面积 ㎡(本面积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费计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赁合同约定日即 年 月日起支付物业管理费,并按计量的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延时空调费等费用。
2、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元/㎡/月,合计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每次应提前 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于支付下列但不限于下列发生的:公共区域保洁、保安、绿化费;公共照明费(不包括乙方专用的外墙店招和外墙广告位照明用电);物业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员工薪酬福利费;行政办公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空调主机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外围公共照明等)的运行、维保费等。
3、其他相关费用:
3.1 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2 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3.3 空调延时服务费: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提供标准物业服务。如乙方实际享受的空调服务超出约定时间,乙方须缴纳空调延时服务费,费用标准为0.2元/㎡/小时,面积按乙方所在楼层总面积计算,该延时费用在乙方缴纳当期物业管理费时一并向甲方缴纳;
3.4代收代缴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甲方可提供水、电、燃气等项目的费用代收代缴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代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经营用水、经营用电 。
注:装修期水电费收取标准按《装修手册》执行,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转为经营用电收取标准。“特种行业用水”收费标准按照特种行业收费标准执行。
该费用将根据国家能源价格政策变化而作调整。
4、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调整根据甲方服务管理状况并经过相关程序进行。
三、物业服务内容
1、写字楼共用部位的维修和管理
包括写字楼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门厅、楼梯间、走廓通道等相连部位。
2、写字楼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中央空调、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5、公用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5.1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2 公共区域内绿植、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维护
6.1 维护公共经营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门岗、巡逻等;
6.2 交通与车辆停放、进出的安全管理;
6.3 消防监控与安全管理。
7、其他服务
7.1 商户装饰装修管理:详见《商户装修手册》之规定;
7.2 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等服务;
7.3 受理租户的报修报建,并及时处理;
7.4 建立健全并管理租户的物业档案。
四、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写字楼及维修管理
1.1 写字楼内有明显标志和引路方向;
1.2 写字楼维修及时率达100%,维修合格率达98%,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1.3 写字楼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户档案,随时可查。
2、写字楼设施设备管理
2.1 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
2.2 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施设备齐全,使用功能齐全;
2.3 消防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4 公共配套设施完好。
3、写字楼治安、消防管理
3.1 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强对智能监控的有效管理;
3.2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3.3 保持消防系统(主要包括自动消防喷淋系统、自动烟感报警系统和自动消防广播报警系统)。
4、写字楼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4.1 对写字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与循环保洁;
4.2 对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4.3 公共区域内合理摆设绿植、花木。
5、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处理
严格按照《客户报修管理办法》执行。
6、写字楼中央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6.1 中央空调供应时间与临界温度的规定
6.1.1 起供时间:按合同规定执行。如遇明显气候变化将适当调整;
6.1.2 起供临界温度:夏季最高气温32℃以上、冬季最低气温10℃以下时为空调起供温度(以天气预报温度为依据)。
6.2 临时加班使用空调规定
6.2.1 如租户在正常办公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30)内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须4小时以上),应提前2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办法计算;
6.2.2 如租户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调供应(须4小时以上),应提前1天(或8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办法计算。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对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确保乙方经营环境的稳定与经营秩序的安定;
1.2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1.3 根据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写字楼装修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有权制止一切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及装修制度的行为;
1.4 依据本协议之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1.7 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
1.8 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甲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9 保证按以上约定内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以确保乙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