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农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吗?要办什么手续?
农村自留地是由于农村历史政策所形成的特色产物,它是村集体组织分配给集体成员使用的土地,农民们对此有且只有长期的使用权。但是,太原有不少农民想在自己家的自留地上修建房屋用来供家人居住,那么太原农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吗?要办什么手续?不妨来看看文章。
太原农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吗?
原则上农村自留地是不允许建房的,但目前,农村建房自留地须报所在村申请,并经国土、建设和办事处联合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太原农村自留地建房要办什么手续?
1、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2、农村自留地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3、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5、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6、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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